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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防部
中華民國軍事及國防事務之最高主管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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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是中华民国军事及国防事务之最高主管机关,负责统辖中华民国国军各部队。下辖参谋本部、陆军司令部、海军司令部、空军司令部、宪兵指挥部、资通电军指挥部、全民防卫动员署、政治作战局、主计局、军备局、军医局等军事机关与机构,以及所属业务与学术单位[1]。并于部外设立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及国防安全研究院。

国防部是唯一有设副部长及不设政务次长的行政院部会。依照《中华民国宪法》及《国防法》的规定,总统统率全国陆海空军,为三军统帅,行使统帅权指挥军队,直接责成国防部部长,由部长命令参谋总长指挥执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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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国防部前身,可追溯至1912年中华民国建国时,南京临时政府的中华民国陆军部和中华民国海军部。1925年,国民政府成立,同时设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为最高军事机关。1928年10月,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后,军事委员会停止运作,所辖事务分别移交由行政院管辖的军政部、海军部、参谋本部、军事参议院、训练总监部办理。
军政部隶属于行政院,1928年11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军政部组织条例》,辖总务厅、陆军署、海军署、航空署、军需署、兵工署,掌理全国陆军、海军、空军行政事宜,监督指导各省区军政事务。军事参议院是国民政府最高军事咨询机关。[2]:236不久,海军署独立为海军部。
军政部首任部长冯玉祥。1929年3月冯玉祥称病呈请辞职,鹿钟麟任军政部政务次长、代理军政部部务。1929年10月鹿钟麟辞职,政务次长朱绶光代理部务。1930年3月何应钦任军政部长,直至1945年。
1932年1月,为统一军政系统,国民政府恢复军事委员会,蒋中正为委员长兼参谋本部参谋总长。直到中国抗日战争结束。1933年底航空署改为航空委员会,直属于军事委员会。1935年重新颁布了军政部组织法,军政部隶属于行政院,掌理全国陆军行政事宜。辖总务厅、军务司、交通司、军法司、军需署、兵工署。
1946年6月1日,撤销军事委员会及军政部等组织,改组设立国防部,首任国防部部长白崇禧上将、参谋总长陈诚上将。[3]:48当时由国防最高委员会以行政命令《国防部组织纲要》成立,国防部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综理军令事宜,并承行政院院长之命,综理军政事宜。
行宪后,行政院分别于1947年、1954年将《国防部组织法》送请立法院审议,但均以未能适应动员戡乱机宜为由退回;直至1970年立法院通过《国防部组织法》,国防部才完成法制化。2002年3月1日,《国防法》、《国防部组织法》新条文等国防二法施行后,正式确立以国防部为中心的国防一元化体制:全国国防组织分为国防部、参谋本部、军事机关(即陆军总司令部、海军总司令部、空军总司令部、联勤总司令部、后备司令部、宪兵司令部)等三大系统,参谋本部和各军事机关直接向国防部部长负责,国防部本部并增设副部长(军政及军备各1名)以辅助部长。
1999年1月1日,国防部成立“国军人才招募中心”。
2006年2月,国防部将各军种总司令部改为“司令部”,总司令更名为“司令”。2008年11月1日,联合后勤司令与后备司令的军衔从二级上将降编为中将。2010年3月1日,成立“国防智库筹备处”,规划成立国防部专属智库。[4]2013年元旦,国防部因应行政院组织改造实施组织调整,军法司与法制司合并为国防部本部一级单位“法律事务司”;参谋总长非战时降编为二级上将,战时仍维持一级上将;联合后勤司令部裁撤整编为“陆军后勤指挥部”;后备司令部和宪兵司令部改为直属国防部的“后备指挥部”、“宪兵指挥部”;总政治作战局更名为“政治作战局”。
2021年3月25日行政院会议通过组改法案,其中后备动员制度为统合、提升动员整训及调度量将增设国防部防卫后备动员署。[5] 2021年6月9日,修正公布《国防部组织法》,新设全民防卫动员署,后备指挥部移编至全民防卫动员署,资通电军指挥部改为直属国防部。
2022年1月1日,全民防卫动员署成立。3月5日,新制教育召集正式实施[6][7],每日施训10小时(含夜间2小时),合计训练136小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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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防部部址,最早可以追溯至南京市黄埔路2号。该地原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址,中国抗日战争后改为国防部本部所在地。中共建政后,先后为华东军政大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占用,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部机关所在地。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部址设于台北市博爱特区忠爱营区(日治时代台湾军司令部位址,今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72号),当时在博爱特区另有贵阳大楼、博爱大楼等办公厅舍。此时的国防部各单位长期散驻于台北市内各地办公,工作协调不便,亦不利战时指挥管制。
1997年起,由于部分办公处所老旧、空间狭小,国防部开始实施“博爱专案”[注 1][9][10],于台北大直的三军大学旧址新建国防部大楼(国防部本部)以及空军司令部新址。全区于2004年动工[11][12]。
2012年10月5日,空军司令部迁入新址大直“忠勇营区”启用[13][14];位于台北市仁爱路的空军总司令部旧址(仁爱营区,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55号),先由空军保修指挥部与空军仪队使用,后由行政院接管,2014年11月10日被台北市政府指定为市定古迹。
国防部本部大楼的部分,因原承包机电工程的荣电公司发生财务问题,后改由城安新科技接手,延后至2014年7月10日完工,同年12月8日正式迁入,同年12月27日完成落成启用典礼。目前的本部位于大直“博爱营区”,与邻近的海军司令部、空军司令部、圆山指挥所、衡山指挥所等单位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国防指挥中心。
2014年12月8日,国防部部址从忠爱营区迁至博爱营区;同年12月27日,博爱营区落成启用,忠爱营区原部址由现全民防卫动员署后备指挥部、国防安全研究院使用,博爱第一、第二与采购大楼移拨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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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 部长[17](1名,特任,为组织法所定)
- 副部长(特任政务职文官或二级上将,为组织法所定,军政、军备各1名)
- 常务次长(2名,简任第十四职等或中将,为组织法所定)
- 参事(6名,简任第十二职等或中将)
- 总督察长(1名,简任第十二职等或中将)
- 司长(4名,简任第十二职等或中将)
- 主任(2名,简任第十二职等或中将)
- 研究员(2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 副总督察长(1名,简任第十一职等或少将)
- 副司长(4名,简任第十一职等或少将)
- 副主任(2名,简任第十一职等或少将)
- 处长(28名,简任第十一职等或少将、上校)
- 专门委员(15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简任技正(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副处长(20名,简任第十职等或上校)
- 科长(16名,荐任第九职等或上校)
- 公职律师(2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或中校)(内1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或少将、上校)
- 秘书(4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2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技正(2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
- 副研究员(2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
- 视察(36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15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专员(17名,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 科员(36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技士(5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技佐(2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
- 助理员(5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内3人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 书记(5名,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 人事室
- 主任(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科长(2名,荐任第九职等)
- 视察(2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1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科员(2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助理员(1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
- 政风室
- 主任(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专门委员(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科长(3名,荐任第九职等)
- 视察(3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1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专员(2名,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 科员(5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助理员(4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内2人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 书记(1名,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 专门委员(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编制另有两名军职员额。
- 主计室
- 主任(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科长(3名,荐任第九职等)
- 稽核(3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1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专员(1名,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 科员(1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佐理员(1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
- 书记(1名,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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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本部单位[17]
- 常设性任务编组:
- 法规会
- 诉愿审议会
- 官兵权益保障会
- 国家赔偿事件处理会
- 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
- 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
- 国防事务涉密审查会
- 安全调查办公室[18]
- 直属机关(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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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谋总长(1名,非战时降编为二级上将,除非战争时期或承平时期有重大功绩才能晋升为一级上将)
- 副参谋总长执行官(1名,二级上将)
- 参谋本部单位
- 行政人事参谋次长室次长(陆军中将)、助次(海军少将)
- 作战情报参谋次长室次长(空军中将)、助次(陆军少将或海军少将)
- 作战训练参谋次长室次长(陆军中将)、助次(海军少将)
- 后勤参谋次长室次长(海军中将)、助次(空军少将)
- 通信电子资讯参谋次长室次长(空军中将)、助次(海军少将)
- 直属机构
- 国军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衡山指挥所,负责执行军队指挥事务)主任(空军少将)
- 军事情报局 局长(陆军中将)副局长(少将)
- 电讯发展室 主任(中将)副主任(文职或少将)
- 直属单位
- 国防部参谋本部博爱营区装备维保管制中心
- 参谋总长(1名,非战时降编为二级上将,除非战争时期或承平时期有重大功绩才能晋升为一级上将)
- 负责执行军队指挥,军事机关及其所属部队得编配参谋本部。[17]
- 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战时)
- 战区临时法庭(战时)
- 作战区临时法庭(战时)
- 特定部队临时法庭(战时)
- 国防大学
- 国防医学院
- 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陆军官校)
- 中华民国海军军官学校(海军官校)
- 中华民国空军军官学校(空军官校)
- 空军航空技术学院(空军航院)
- 陆军专科学校(陆军专校、陆军士校)
- 中正国防干部预备学校(中正预校)
- 国防部大直非营利幼儿园
- 国防工业发展基金会(业务由资源规划司兼办)
- 驻美军事代表团(直属国防部)
历任首长及部长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北洋政府时期
国民政府(北伐统一后、行宪前时期)
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按造美制编组后,美国方面仍欲更大范围地改组国民政府的国防/军事体制架构;惟国民政府方面认为兹事体大,无法轻易做出决定。[19]从日记史料看来,国民政府当局在抗日战争结束前后确已进行一系列的国防/军事体制架构研究。例如,1945年1月25日,军政部长陈诚自记,奉命于部内成立整军建军研究会,研究今后整军建军方案。[20]10月,《大公报》社披露了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美籍参谋长,兼美军在华作战司令部司令官麦克鲁(Robert B.McClure)之建议,谓国军应成立一元化军事机关,名称可为国防部,下辖陆海空及供应部门。[21]1950年3月,国防部在台北进行较大的组织架构、人事改组。
据先后担任军事委员会铨叙厅科长、国防部第一厅科长等职位的徐世江所述,自抗日战争中后期起,史迪威、魏德迈等人业已建议改组军事委员会,实行新军事体制。1945年10月,何应钦向蒋介石条陈“军事改制,势在必行”,建议仿照美国体制,结合国情,撤销军事委员会,成立行政院国防部,藉以还军于政,国府主席则兼任大元帅指挥陆海空三军。魏德迈亦致信蒋介石称:“今后贵我两国长期协作,军事体制必须紧密配合,达到中美国防体制一元化”,并提出新国防体制蓝本,随函供参。不久之后,蒋介石做出回应,手谕军政部长陈诚、次长林蔚着手组织复员整编委员会,研议军事改制问题。蒋介石又同意参造魏德迈提出的国防体制蓝本,但表示“大元帅暂不必提,仍用主席名义也可”。30日,陈诚主持的军制改制筹备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者计有林蔚、刘斐、刘士毅、袁守谦、秦德纯、陈良、王叔铭、刘咏尧、钱卓伦、方天等人。几经讨论,陈诚等人终于在1946年1月底确定初步方案,试图建立一个中美混合式的国防体制架构。[22][23]
- 部长(公元1946-1950年)
- 参谋总长(公元1946-1950年)
国防部副部长高于其他部会的政务次长及常务次长,依功能得分为军政(二级上将)、军备(二级上将)各一位,但正式职称均为“副部长”,其中军政副部长原本是由文人政务官或退役将官出任,但从李喜明海军二级上将就任后才改成现役军人。[32]
而参谋总长是掌理军令系统的最高长官,相当于军令(二级上将)“副部长”,依法为国防部部长之军令幕僚长。
另再设置二名常务次长(中将或简任第十四职等)。
当时称副部长为次长,并同时能有多位次长就任。1950年3月,国防部在台北进行较大的组织架构、人事改组。此处不表。
- 次长(公元1946-1950年)
- 参谋次长(公元1946-1950年)
- 副部长(公元2000年前)
- 军政副部长(公元2000年后)
- 军备副部长(公元2002年后)
《国防部组织法》(公元2012年后)
- 部长办公室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民用工程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特种计划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军职人事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文职人事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工业动员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土地及动员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预算财务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人力计划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征购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法规司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 国防科学委员会主管一览表(公元1946-1950年)
图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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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特区博爱大楼,目前大部分区域移拨法务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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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营区大直大楼,2014年12月27日落成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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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营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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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营区外的精神堡垒雕像
部徽
大学储备军官训练团选训教育
2017年,开始试办大学储备军官训练团选训教育,与各县市大专院校25间签约。[35]
- 与大专院校(普通大学&技职院校)策略联盟
- 北北基区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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