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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华民国全国性公民投票
第3次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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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华民国全国性公民投票为中华民国台澎金马境内,依据《公民投票法》于2018年11月24日举行之全国性公民投票。本年度全国性公民投票案,与2018年中华民国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时举办投票。这是自2017年12月《公民投票法》修法以来的第一次公投,该法案降低了公投的门槛。[1]其提案、连署与成案数量比起2017年以前大幅上升。[2]
截至2018年10月23日为止,中央选举委员会所公告成案之全国性公民投票案数量为10案,提案领衔人与/或团体分别来自中国国民党(卢秀燕、郝龙斌、林德福分别领衔)、下一代幸福联盟(游信义、曾献莹分别领衔)、前奥运国手(纪政领衔)、婚姻平权公投推动小组(苗博雅、王鼎棫分别领衔)、以核养绿缺电公民自救会(黄士修领衔),议题涵盖环保、能源、性别平权以及体育外交。
依据中选会公布的结果显示,十案公投中有七案通过,三案不通过。通过的公投案为反空污、反燃煤、反核食、反同议题(即爱家公投:确立民法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反对性别平等教育中于国中小阶段实施同志教育、专法处理同性共同生活)和以核养绿。[3][4][5][6]本次公投的通过门槛为493万9267张同意票,且同意票要高于不同意票。
由于投票所圈票处太少,于投票截止时间下午4点后,还有排队投票的人潮,故有些投开票所无法准时在下午4点投完票,造成部分投票权人在还未投票时就能透过网络观看开票的乱象[7][8][9],投票结束后,中选会主委陈英钤辞职获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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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选票上一共出现了十个问题。[11]2017年12月,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大幅降低公投限制,提案门槛从总统副总统选举人总数5/1000调降到1/10000;连署门槛则从5%降到1.5%;通过门槛则从“票数达选举人总数1/2且同意大于不同意”降为“同意票达选举人总数1/4,且有效同意票超过不同意票”。[12][13][14]经修法完成后,2018年中央选举委员会审议一个提案时,选民向他们提交的连署书,总共需要28万人连署。[15]本年度中央选举委员会受理之公投案提案共37案,其中21案开始连署程序。[16]该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的提案中有5个是关于LGBT权益、LGBT性教育和同性婚姻。选票中的另外四个提案涉及国际运动会的代表性、核电、煤电以及禁止从受福岛核灾难影响的地区进口农产品和食品。[17][18][19]第十个提案要求选民否决《电业法》第95-1条,该条规定,该国所有的核发电设施应在2025年前退役。这个提案最初被中央选举委员会以连署数不足的理由否决了,但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令接受另外24000个连署书后,委员会撤销了决定。[20]
2018年4月17日,中央选举委员会第505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补正后之提案并函请户政机关查对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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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台湾反对同性婚姻的基督教右派团体,下一代幸福联盟公民行动总召游信义和理事长曾献莹就LGBT议题进行提案,旨在推翻2017年5月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该解释要求将同性婚姻在两年内法制化。[21][22]中央选举委员会于2018年4月审查并接受了该组织的提案。他们批准的两个提案与同性婚姻有关;一个是关于民法婚姻是否需仅限在一男一女的结合(第10案),另一个是主张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别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第三个提案主张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第11案)。[23]
2018年9月,婚姻平权公投推动小组宣布,他们已经收集到足够的连署书,可以将自己的提案交付公投。[24][25]该小组的提案将要求立法机关修改《民法典》,明确允许同性伴侣结婚(第14案),另一个是要求在国民教育阶段教授含同志议题等内容之性别平等教育,并期望能从《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的命令位阶提升到《性别平等教育法》的法律位阶(第15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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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署
21案经连署程序,至2018年9月6日止,中央选举委员会已收受10案之连署书。8月27日,由中国国民党所提出的“降低火电力发电量”、“停建煤电设备”、“维持禁止进口日本核灾地区食品”三案完成连署并送交中央选举委员会。[27]8月30日,下一代幸福联盟所提出的“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国中小禁止实施同志教育”以及“民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伴侣”三案已完成送件。[28]9月3日,“东京奥运台湾正名”公投案连署完成并送件至中央选举委员会。[29]9月4日,婚姻平权公投推动小组向中央选举委员会送交“婚姻平权”、“确立性别平等教育”两案连署书。[30]9月6日,以黄士修为领衔人所提案之“废止“核电停运””公投连署书完成送件。[31]
经中央选举委员会点收、核对并审查之后,于10月2日通过“降低火力发电量”公投案成案[32]、10月9日通过“停建煤电设备”、“维持禁止进口日本核灾地区食品”、“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国中小禁止实施同志教育”、“民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伴侣”以及“东京奥运台湾正名”公投案等6案成案。[33]10月11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宣布,“婚姻平权”、“确立性别平等教育”两案跨越连署门槛,并于10月16日审议通过。[34][35]10月11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宣布,“废止‘核电停运’”公投连署经审核未达门槛,并经10月16日审议确认未通过并依法通知补件,但此时黄士修表示不补件[36][37][38],并提出暂时状态假处分;10月1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同意假处分,同日黄士修将2万余份连署书送件至中央选举委员会。[39]
公投方式与意见发表
中央选举委员会针对本年度的公民投票,规划与2018年中华民国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时举行,流程则以“先投公职人员、再投公民投票”为准则;投票时设置三个投票匦,以三案投入同一投票匦为原则;开票时则以投票匦为单位同时开票,不再进行划记[40]。中央选举委员不鼓励也不反对民众携带小抄进入投票所,但必须遵守不可出示小抄、不可将小抄留置在遮屏内、不可将小抄投入票匦[41]。
中央选举委员会预计在2018年11月3日起,以意见发表会形式让正反两方表达意见,并允许公投案正反两方设立办事处[42]。每个公投案有5次意见发表会。
公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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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争议
在“废止‘核电停运’”公投案中,领衔人黄士修等人曾于2018年9月13日补送2万多份公投连署书到中选会,但遭拒收。中选会表示在同月6日已依法点收314,135份连署书,已超过公投法规定最低门槛281,745份,无补提的必要;且既已点收并送交户政机关查对,在查对完成前该会并无再次点收的权限与义务[46],黄士修等人因而开始绝食抗议。黄士修绝食140小时后,于同月19日因体力不支送医,并由侯汉廷接力绝食;而侯汉廷在绝食160小时后亦因体力不支于同月26日送医急救。26日下午黄士修等人宣布,因台风来袭,将暂时撤退并结束绝食行动[47]。
之后中选会于同年10月12日公布此案查对结果,合格数为279,419份,差2,000多份未达28万成案门槛,将无法“公投绑大选”;对此黄士修于同日召开记者会怒喊“愤怒”,并痛批公投未过关,是因为府院党早安排好的内定剧本,他不会去补件[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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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选举委员会于2018年9月3日表示,由立法委员卢秀燕领衔之“降低火力发电量”公投,经户政机关查对,发现共11,849人在连署开始前死亡,占整体连署人数2.38%,且发现有伪造问题连署书共77,194份;10月2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决议通过该案,但针对死亡连署与伪造部分,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进行刑事告发[49][32][50]。对此卢秀燕认为,在9月3日送件时,其连署书数量约为48万份,但最后的连署书数量则约为49万份,对于多出约1万份之连署书表示质疑[51]。10月9日,中央选举委员会通过“反核食”等6件公投案,均发现有死亡连署问题,也将同样进行刑事告发[52]。
2018年10月11日,时代力量市议员参选人唐圣捷、张祐铨,连同中医诊所离职邱姓员工开记者会,控诉诊所老板娘要求底下员工将病历抄写至公投连署书上,当时老板娘向员工表示,“都是经过当事人同意的”,离职员工指控老板娘9月28日违法解雇她,甚至还被老板娘恐吓,“你敢把事情闹大,就让你在中医界混不下去!”在记者会中,当事人出示她与老板娘的对话记录,以及老板娘要她抄写的连署书照片。[53]
10月15日,诊所王姓老板娘连同律师开记者会,泣诉“一个孩子需要一个爸爸跟一个妈妈,这是我的信念,这是我的信念,我没有霸凌任何人,我求你们不要霸凌。这是我的信念,一个孩子需要一个爸爸跟一个妈妈,我没有歧视任何人,你们放过我!”律师裘佩恩指出,时代力量记者会所列出的三张截图,时代力量说是离职邱姓员工与老板娘的Line对话截图,这个截图其实是其他员工与老板娘的对话,不是离职邱姓员工本人的Line截图。对于抄写连署书的质疑,裘佩恩律师表示,因爱家公投有三案,若连署人三案都完整写完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住所,会花好几分钟时间,因此在连署实务上,志工通常会请民众先写好第一份连署书,第二份和第三份只要签名,由志工协助誊写的是地址和身份证字号的部分。此外,而且连署书会有“邻里”没有写的状况,裘佩恩律师说,老板娘是要离职邱姓员工协助整理连署书,若连署书有“邻里”没有填,请员工协助补上,因此诊所并没有任何要求员工抄写病历的行为。裘佩恩还在记者会现场,出示那一整箱连署书,里面尚有邱姓离职员工自己的连署书,相邻字迹也不一样,故非大量抄写。裘佩恩补充说,那箱连署书没送出去,是因为当时连署已经达标,所以没有送出去。最后,对于违法解雇的控诉,律师指出,本案属劳资争议事件,该邱姓离职员工在其他中医诊所有跟医师吵架的记录,且因该员工曾侮辱老板娘,故老板娘将邱姓员工解雇符合劳基法规定。对于爱家公投被抹黑的状况,律师指出抹黑者可能触犯“加重诽谤罪”,老板娘向邱姓员工、三位时代力量议员参选人、发言人提出妨碍名誉告诉,并提出2百万元民事赔偿,时代力量作为雇主也须负连带赔偿责任。幸福盟理事长曾献莹则对时力三位议员参选员,提出诬告罪诉讼,因当时正值推动公投期间,可能违反《公投法》第35条妨碍公投罪。[54][55][56][57]
对于幸福盟的说词,时代力量议员候选人张祐铨表示“我们在提出所有指控之前,手上都握有十足证据”,他对于指控爱家公投的行为问心无愧。[58]
2018年10月30日, 中选会依法就下一代幸福联盟提出的“爱家公投”举办15场电视辩论会,下午举行反对方抽签,长期致力于婚姻平权的伴侣盟指,15场辩论中,有9场恐由反同色彩浓厚的“假反方”上场,让整个辩论可能出现正反双方意见都是来自反同方,“自己的公投自己反”的荒谬现象,假反方可以假装反对,丢出可笑论点给正方杀。许秀雯向中选会提证据证明宾锦扬及简月贞是反同人士,包括宾锦扬所属的“中华仁亲社区关怀协会”是灵粮堂背景,多次公开支持反同爱家公投资讯,且宾锦扬曾经捐政治献金给标榜反同的“信心希望联盟”,在2016年也参与“反对同性婚姻、反对修改民法972条”连署。[59]而简月贞也曾在中华仁亲社区关怀协会工作,也捐过政治献金给信望盟。中华仁亲社区关怀协会媒体联络人郑玉婕受访时坦言,幸福盟的主张是他们比较支持的论点,他们认为反对意见中常出现不理性的言论,伴侣盟的意见并非唯一的不同意见,为了让更多不同意见可以聚焦讨论,他们才会成立反方办事处。[60]10月30日,具反同背景的宾锦扬和简月贞两人所成立的反对意见办公室未真正提名反方辩论人选,主动放弃6场反方辩论机会;中华仁亲社区关怀协会上午再发布声明,放弃剩下3场辩论机会。[61][62][63]
2018年11月5日,2018年中华民国全国性公民投票第十案第二场次意见发表会电视转播中,正方代表许牧彦在发表会上表示,肛交和口交是不健康的,并指出阴道是由40层的皮肤所组成,接近无菌的状态,但肛门直肠只有1层,却有700种细菌在里面,口腔则有将近500种细菌。[64]原为妇产科医师的立法委员驳斥此一说法。[64]
11月7日,2018年中华民国全国性公民投票第十一案第三场次意见发表会电视转播中,正方代表郭大卫于意见发表会中再次重申“阴道无菌说”,并表示肛门内细菌有七百多种,阴道则近乎无菌,肛门不适合拿来磨擦。[65]妇产科医师蔡锋博亦表示,阴道不可能是无菌的,如果没有正常菌丛生存,反而可能会造成阴道发炎,还会影响受孕。[66]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牧师陈思豪于台视举行2018年中华民国全国性公民投票第十四案第二场次意见发表会表示,“如果这是真的,那女同志是‘完全无菌的阴道乘以2’,那是否能先用民法来保障她们的婚姻?”,并表示反同方为何可以讲出这么多逻辑错乱、不合理、甚至爆笑的理由。[67]
由于这次公投与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时举行,公投题目有10项之多,各地投票所公投圈票处又太少[7][8],导致有人等了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多,于投票截止时间下午4点后,还有排队投票的人潮,故有些投开票所无法准时在下午4点投完票,造成部分投票权人在还未投票时就能透过网络观看开票的乱象。还有疑似不知公投方式,将公投票都盖同意与不同意,经选务人员告知这样是无效票后,叶女一次撕毁10张公投票,恐因此罚款5万元,选举过后会召开监察小组会议决定裁罚金额。[9][68]
由于本次公投之议题涉及层面过广,部分地方有违法不当之处遇,如不给婚姻平权之公投票或仅给反婚姻平权之公投票等违法不当行为[69][70],甚至疑似还有违反中选会之规定,将投票指引放在圈票处<--,但目前中选会尚未对此解释其问题(目前新闻及官网之新闻稿尚未有此资讯,如有请更正之)-->。
间接引起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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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互斥的公投皆通过,会有以下几种可能:
- 交给大法官解释
- 参考瑞士作法:比较两案同意票数,较高者视为符合民意结果
- 提案人、立法院皆可提起释宪
虽然自2004年起就有公投绑大选的例子,但本次投票公投票特别多(且10项投票率都过半,是前6次无法达到的,部分公投案又因为议题明显而相对较高),许多投票所都大排长龙[71],因此有倡议电子投票之声再起,柯文哲希望推动投票E化[72],但多数人不支持,认为将会有违反不记名投票原则与资安等问题。[73][74][75][76]
公投结果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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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公民投票法》并无强制约束力,但由于是政府推动的公投,使政策的推行受到公投结果的约束。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黄国书就曾表示:公投法是国内法,东奥正名公投是咨询性的公投[77]。
- 主张同婚的不分区立委尤美女以人权为由,拟提出法案将剥夺人权的议题禁止交付公投。反同方则认为同性婚姻并非属于共通的基本人权,应尊重不同国情的社会共识[78]。而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公共资讯部(DPI/NGO)执委会主席纳兹(Bruce Knotts)[79]、前文化部长龙应台表示人权议题不应该公投[80]。台北市市长当选人柯文哲更表示“这次公投可以看出台湾不是个民主成熟的国家”。[81][82]
- 在公投通过后,幸福盟表示,希望立法委员看见民意,他们将成立“修法小组”,尽速将草案送进立法院。另外,幸福盟强调他们不是“反同”,在推动爱家公投的过程中,不同意见者有机会进行对话,这是成熟社会所进行的沟通。他们希望未来各方能更有共识,共同建立和谐社会。[83]
- 为同时符合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与全国性公民投票第10案及第12案之意旨,行政院于隔年2月提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84],同年5月17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以专法的形式完成同性婚姻的法制化[85]。
- 2019年,监察委员高凤仙提案、监察院通过弹劾中央选举委员会时任主任委员陈英钤,未注意应于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之规定,于107年11月2日重行公告行政院的补充意见书,增加约180字摘要,表明“本案若获通过,政府将…进行同性婚姻相关法规修正工作”[86],造成刊登费用共计新台币900余万元之损失[86][87]。中选会依据中选会第520次会议决议,于107年11月21日将原行政机关意见书刊载新闻报纸。本次刊载新闻报纸系经行政院107年11月21日院授主预教字第1070102713函核可动用第二预备金办理,经副主委陈朝建决行,行政院主计总处核可[1]。监察院审计部也认为合法(审计部组织法第5条)。
参见
注解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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