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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反极权大游行
2019年9月29日全球24個國家或地區皆有舉辦的一場大型集會遊行活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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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反极权大游行[2][3]”又称“反赤纳粹大游行[4]”。与“反抗威权‧迎接黎明”集会同为“全球连线、共抗极权大游行”行动之一[5][6][7],是一次由网民发起的全球性反逃犯条例修订示威活动[8]。主要目的是连结世界各地的抗争者于2019年9月28日或9月29日举办公众行动以反抗中国共产党以“极权”方式在世界发挥影响力[9]。最少有二十多个国家、共六十多个城市响应是次活动。[10][11]
背景
2019年9月25日,有示威者召开主题为“自由起义,全球抗共”的民间记者会。记者会上示威者以“极权”、“赤色敌人”形容中国共产党,并举出利诱多国与中华民国断交、剽窃知识产权及设置新疆再教育营等事例作为佐证,呼吁全球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士加入反抗活动[9][12][13]。发言人于记者会上表示全球有多个国家的示威者响应行动,亦将有流亡维吾尔族、西藏人参与[12]。
香港示威
示威活动的发起人表明香港的游行不会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8]。警察早于上午近10时安排两辆水炮车及两辆“锐武”装甲车于位于西环的香港中联办外戒备,以及一辆水炮车及“锐武”装甲车于政府总部内戒备[14]。有防暴警察亦换上由广州一家公司研发的新型护甲,护甲较以往的轻巧[15]。
游行活动原定于下午2时半开始,由铜锣湾东角道前往政府总部。惟中午时份警方已于铜锣湾一带,包括崇光百货、记利佐治街及东角道部署大批防暴警察,崇光百货、世贸中心及希慎广场陆续宣布暂停营业,使原定在世贸中心举行的“929人道救护援誓师大会”需改于时代广场进行。警察于铜锣湾一带截查穿黑衣或戴口罩的年轻人,最少4名市民与警方口角被捕,包括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16][17][18],他自称被捕时被警方打至骨折[19]。而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向一名防暴警察了解市民被截查时,突然另一名戴黑色眼镜的警员无预警地近距离以胡椒喷雾喷向面部。有另一名警员想替朱凯廸清洗但被其他警员阻止。朱凯廸称感到呼吸困难,要由他人扶到一旁休息,他形容“差佬好颠(癫)”(行径疯狂)。[16][18][20]。
到下午2时21分,大批市民包围警员并涌出轩尼诗道,包围警车并向警员投掷杂物,警方在2时22分发射多枚催泪弹驱散人群,催泪烟波及附近商户及无辜人群[21][22]。示威者向湾仔方向后退。

警方撤退后,游行队伍在2时40分出发,人潮占据轩尼诗道六条全线。[18][23][24]
游行队伍经过金钟太古广场时拆下连接金钟廊天桥印有“热烈庆祝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木牌,用脚践踏并以喷漆将“热烈庆祝”四字打交叉继而焚烧。其后有消防车到场救熄火堆。[23][25][26]亦有示威者于中环美利道一个地盘的建国标语上喷上“光复香港”[27]。游行时有示威者把印有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肖像的纸张贴在地上,让游行人士践踏。[28]有游行人士高举反赤纳粹标语及旗帜来表达对中国共产党的不满。[28][27]




下午3时03分,有示威者乘搭港铁时于筲箕湾站打开连接紧急出口及轨道的斜道,并将灭火筒放在轨道上,导致来往柴湾站和西湾河站的列车服务受阻[29][30],属七日内第二宗同类事件[31]。下午约3时半起,有示威者向湾仔站内掷砖头及汽油弹后,有警员由湾仔站内向外开枪,将玻璃打碎,被指影响记者安全。[25][32]警方多次从湾仔站内向外发射催泪弹及胡椒喷雾[33]。下午约3时42分,港铁宣布港岛线列车将不会停靠湾仔站[34]。湾仔站内多处留下涂鸦及被火熏黑的痕迹,部分售票机及闭路电视亦被破坏[35]。
下午约4时,有示威者向政府总部投掷汽油弹和砖头,警方多次劝告示威者散去后出动水炮车向示威者喷射蓝色胡椒水,有记者被喷中后六小时仍感到皮肤刺痛。水炮车暂时离开后继续有人投掷砖头及汽油弹,并以弹弓向添华道水马内的警方发射重物。警方于政府总部高处平台向下发射催泪弹还撃。稍后水炮车重新出动射水。下午接近5时,多名速龙小队队员突然从政府总部后门冲出,在夏悫道制服数十名示威者。而防暴警察紧接其后驱逐。[36][25]部分示威者晕倒需要由救护员急救。一些示威者退至海富中心时被警察包围,十多位“守护孩子行动”的长者筑成人链保护示威者。警方最后要求示威者除下口罩及记录身份证后离去。[37]
另外,防暴警察将防线转出金钟道和示威者爆发激烈冲突,其后速龙小队由乐礼街突击冲出制服大批示威者。
港铁于下午4时45分宣布关闭金钟站[34],多名市民在金钟站统一中心出口由消防员协助从铁闸与地面间不足半米的空隙爬出[38]。期间有警员质问消防员为何协助示威者离开,该消防员回答称看见有人被困应救急扶危[39]。于9月30日的警方记者会上消防处副消防总长陈庆勇表示消防员因担心发生人踩人意外,并希望了解伤者人数才提供协助,而过程中消防员并没有使用任何工具撬开铁闸[40]。
部分示威者转移到湾仔,筑起路障堵塞马路,令交通受阻。他们亦纵火焚烧轩尼诗道与近菲林明道摆放的杂物,冒出大量黑烟。下午6时,湾仔再起冲突,水炮车驶至骆克道向正在燃烧的杂物喷射水柱,让警员移除障碍物后继续推进[41][25]。约6点半港铁宣布关闭天后站及铜锣湾站[34][33]。立法会于下午6时2分一度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员撤离立法会综合大楼。红色警示其后于晚上10时取消。[42]
晚上约7时有一辆的士于坚拿道西撞倒记者,司机被防暴警察带走。示威者铁枝砸碎的士的玻璃,车头发电机遭淋水毁坏,车身亦被喷上“8964”字句。[25][43][44]
而警方在晚上近8时半离开湾仔轩尼诗道时,多次以近距离向在场拍摄的记者喷胡椒喷剂,引起在场人士不满。[45]同时湾仔宝灵顿道附近有一名操普通话男子声称遭多名黑衣人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46]。
晚上11时,有示威者于太子站燃烧杂物并向旺角警署撒溪钱及投掷汽油弹[47],大批防暴警察从旺角警署出动进行搜捕,有最少6名人士被拘捕。[25]警方最少发射8枚布袋弹[36],有路过市民遭流弹射中腿部,投诉警方胡乱开枪误伤途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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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5时半,湾仔庄士敦道有6名乔装示威者的警员被人发现,大批示威者包围并以杂物掷向警员。警员挥舞伸缩警棍并向湾仔站逃走,但仍遭示威者追打,有警员向天开枪,示威者急速四散并高呼“开真枪、开真枪!”,现场遗下弹壳。[49][50][51]《明报》记者目击一名手持手枪的蒙面男子在速龙小队的护送下进入修顿球场更衣室。其余乔装为示威者的男子则向速龙小队高呼“自己人”后获护送离去,记者追访时遭到警员推撞[49]。与此同时,《自由亚洲电台》拍摄到疑似乔装示威者的警员在湾仔站纵火,其后速龙小队从车站出口冲出来,护送超过10名穿上示威者服饰的警员进入港铁站内。[52][53]
于政府新闻处发布的新闻稿中,警方指警务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才向天鸣枪示警[54]。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警方指挥官安排警员乔装示威者的做法等同将前线警员置于险境。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警员开枪的做法合理,美国的警察遇到同样情况时亦会采取相似的行动。[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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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约4时50分,印尼免费报纸SUARA的女记者维比·英达在通往入境事务大楼的天桥进行直播期间,怀疑被警方以橡胶字弹击中右眼。[56]香港记者协会表示伤者当时穿有清晰PRESS字样的反光背心及头盔,谴责警方对正在合法采访的记者使用暴力[57]。该名女记者接受访问时表示受伤时有配戴眼罩,尽管眼球并没有破裂,但瞳孔因外力冲击而破裂,右眼将永久失明[58][59]。伤者于东区医院眼科病房留医[60]。印尼领事馆主动派员探望维比·英达并提供协助。[61]她透过律师表示中枪时她并没有站在示威人群当中,她将会向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和开枪的警员提出刑事投诉及民事诉讼[62][63]。到10月2日,其代表律师证实,医生经诊断后维比·英达右眼被橡胶子弹击中,并将会永久失明。[64]
10月9日,其代表律师韦智达在港台节目中表示,警方开枪鲁莽,而其团队于事发5日后,在现场捡回橡胶子弹等相关证物,可见警方明显未作搜证,他们已就此向投诉警察课投诉。他们亦考虑入禀控告开枪警员。[65]在11月4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导,该名记者要求警方公布开枪员警身份以供诉讼,但遭拒绝,仅向有线电视新闻网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66][67]
其后《华盛顿邮报》于2019年12月25日发表详尽报道,称取得过百页警方武力指引等文件,并邀请9名国际专家审视65宗警察使用武力事件,指只有8%事件中警方武力合符指引。其中《华邮》取得的机动部队(PTU)训练手册,清楚指出橡胶子弹应该向“身体中央位置”发射,并要避免射击头部、胸部、下阴、关节部位等。[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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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晚上8时30分 ,波斯富街有一群蒙面人与十名操普通话男子发生冲突。有黑衣人向他们掷胶椅,其中一名男子倒地,随即被一些蒙面人施袭。该男子脸部流血,义务急救员为他治理,经包扎后上救护车离开。事发约十分钟后,亦有一名中年男人被围殴,衣服被扯烂。男人再次站起来后又被推倒,被一群蒙面人以雨伞、拳头等袭击。[69]
96人被控在金钟一带暴动,是理大“围魏救赵案”后,涉及被告人数第二最多的反修例暴动案件。当中除一人被指潜逃,余下 95 被告分成 11 宗案件处理;事隔逾 4 年,最后一批被告的案件于今年 10 月初审结。
网媒《法庭线》统计,共有68人认罪,当中 93% 是于开审前认罪,而其余27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整体定罪率为 100%。据判词,69%罪成被告是以非直接证据定罪,即没证据显示他们涉实质暴力或直接破坏社会安宁行为,法庭是藉示威者衣着、装备及身处暴动现场等推论,他们在场壮大暴动声势,“作为协助及鼓励的一分子而参与其中”。不同法官均在判词形容,当日现场如一个“小型战场”,将广泛使用汽油弹等列作加重刑责因素。除 8 名被告被判入教导所或劳教中心,余下数十人被判囚两年半至 5 年 3 个月;有 3 名以非直接证据定罪的被告,被判囚5年或以上。[70]
警方在金钟及旺角全日共拘捕146人,为8月5日以来被捕人数最多的一次[71]。其中96人被落案控告“暴动罪”,年龄介乎14至46岁[72],当中48人为学生,其中6名为未成年男生[73]。 有被捕人士在法庭投诉警方强迫戴上证物拍照,更被警方误导要完成手续才能打电话[74]。最后分别有53人及44人在金钟和政府总部一带被捕,当中96人被控暴动,是反修例运动以来最大规模被控暴动的一次。[75]
其中44人被控于夏悫道“暴动”,当中43人于2019年10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全部被告都获准保释,但须遵守禁足令,不得前往金钟一带,每周到警署报到和不得离港[76],另外52人被控于金钟道“暴动”,包括香港大学学生会刊物学苑的总编辑吕昊峻[73][77],当中50名被控于金钟道“暴动”的被告在2019年10月2日亦被批准保释候讯。[78]裁判官亦批准其中一名被告于今年12月24日至明年1月4日离港外游的申请。
其中一名报称音乐人的被告自称收入有限,要求把控方提出的5,000元保释金“减价”至2,000元,最终不获批。
社运人士杨继昌戴上美国总统特朗普头套身穿西装出席游行,在统一中心外被防暴警察以长盾推撞并拉入警方防线拘捕,并被殴打逾一分钟。警方事后控告他“非法集结”及“阻差办公”两罪[79]。因杨拥有英国及加拿大国籍,其家人向领事馆求助。杨继昌表示被捕后约10小时才能见会律师,警方亦没有安排他致电领事。翌日经加拿大领事馆介入后,杨继昌获释[80]。杨事后表示自己被防暴警察殴打时令他休克十多秒,被捕后25小时,经多次要求才能送院。身体有多处擦伤及瘀伤,亦遭警员的挑衅及辱骂。他相信获得保释的原因是与领事馆发挥作用有关。[81]
一名在玛丽医院任职的急症室医生在现场提供义务急救服务期间被警方拘捕。医院管理局接受传媒查询时指假若有员工受刑事检控,将按照人力资源守则处理。[82]
下午5时多,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总干事许丽明在金钟道协助被捕人士期间,被多名防暴警察压倒在地上拘捕。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表示将为许丽明提供法律支援[83]。有中学生被警员制服后大呼自己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以便律师跟进,但却遭多名警员围殴,并以盾牌攻击他的面部阻止他读出个人资料。[77]许丽明其后被控“袭警罪”,控方于庭上声称她当时曾把警员按在地上[84][73]。10月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的提堂上也获准保释。而且也批准其一次性离港交流活动的申请。[85]
案件延至12月23日再讯。[86]
12月23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需要时间索取法律意见,又称案件涉及270份证供和300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有证物仍在等候化验结果,申请将案件押后。有辩方反对,又质疑未收到控方文件,阻碍他们准备辩护。希望报到次数减至两星期一次和撤销禁足令。但控方指所有人的重犯机会仍然真实存在,禁足令仍有需要,又说每星期报到可以确保被告留在香港,放宽的话可能令被告忘记是否已报到,造成混乱。裁判官最终批准将案件押后至2020年3月13日再提堂,期间各被告获准保释,但需要继续遵守禁足令和不得离港。[87]但批准其中一名被告离港参加新加坡游学团。[88][89]
1名27岁黄姓女前清洁工在铜锣湾向侦缉警长33375张绍贤投掷珍珠奶茶令其衣服湿漉,被控1项“袭警罪”,另外她也涉嫌于9月21日在屯门屯利街华都花园内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被控1项“纵火罪”。9月3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不得保释还押。10月16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批,她获准以现金13000元保释外出,担保人另需向法庭缴交5000元作担保金,被告需交上所有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遵守晚上10时至翌日早上6时的宵禁令,需在每周二、四、六到马鞍山警署报到,如有更改地址需于指定24小时内通知警署。纵火案押后至11月2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袭警案则押后至10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90][91]10月28日,袭警罪第2次提堂,控方今申请修改控罪内容,将警员匿名。而辩方索取法律意见。她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案件押后至12月9日再讯。[92]12月9日,女被告承认袭警罪,裁判官指被告因本案曾经还柙,决定罚款处理,判处被告罚款3000元。[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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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任职设计师的黄姓女被告于2020年2月18日到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希望法庭准她本月底到德国出席一个关于人权的交流会,代表大状今指,被告于去年底获邀到德国出席交流会,届时会参加分享环节。法官听毕陈词后,指被告可透过网上视像系统参与其中,驳回其申请。[94]
2020年3月13日,由于新型肺炎关系未有开庭改至3月27日,但早前获批准前往新加坡,报称香港科技大学学生的谢姓被告前往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希望能延续其保释申请及想缺席本月27日的提讯,惟裁判官拒绝,被告仍然不得离港。控方亦透露将会申请案件转区域法院审理,预计于4月16日在答辩。[95]
2020年5月8日,警方起诉2男子暴动罪,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21岁文姓学生及30岁范姓发型师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的一带,连同另外44人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两人暂毋须答辩,控方在庭上表示,此案将会与另一宗同日在金钟夏悫道的暴动案合并,并转介至区域法院。两被告暂获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须守禁足令等条件。案件押后至5月14日再讯。其中文姓被告也是同日另一宗暴动罪案件被告,也是七一立法会案件的被告之一,他被控一项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案件已提堂。[96]
因疫情关系原于3月开庭的暴动罪案件延至2020年5月14日再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
控方想将两案合并,并于6月4日交到区域法院审理;惟辩方反对,指第2宗案件中的两名被告,早前已经就同一事件被控1条暴动罪,若法庭容许合并的话,变相令两名被告因同一事件而双重被控;又指2被告与另外44人若相距一小时后犯案,地点分别为金钟道和政总外,认为属两宗独立事件。最终裁判官拒绝控方合并要求,命令两案分别提交到区域法院,届时由区院法官再行处理,候审期间各名被告获准继续保释外出。
44人案件,其中5名被告被加控一项袭警罪,指他们在政府总部外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另外有1名被告亦被加控1条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在同一处管有一支可以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
余下52名被告,控方今加其中8名人士各1项罪名,其中4名被告各被加控1项袭警罪,指他们案发当日在金钟道和乐礼街一带分别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4名警员;另4名被告则被加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们当天在金钟公众地方管有可以发射镭射光束的装置。2宗案件将在6月4日被转介区域法院审讯;而由于区域法院范围有限,法庭亦特意下令将当日案件移至西九龙裁判法院第三庭,由区域法院法官负责审理。
而社工总工会总干事许丽明的袭警案,则准留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押后至2020年7月2日听取答辩和作审前复核。[97]控方在开审前改控阻差办公,她否认控罪。同年12月16日,西九龙裁判法院法官锺明新认为涉案警员证供与片段有关键差别,认为证供不可靠。加上案发时间只有10秒,难以证明如何会发生阻挠行为,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讼费。许丽明表示之前多次到报到,上庭,以至控方突然修改控罪的举止令她身心受折磨,认为警方是滥捕。[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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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案件分拆多案,因此只在此列出是否认罪及判决入狱刑期:
- 8人案件,于2022件11月21日在区域法院由暂委法官郑念慈判刑,而29岁技术员因新冠确诊延至11月25日判刑;
20岁学生 - 罪名成立,4年7个月
15岁男生 - 认罪,入教导所
14岁男生 - 罪名成立,入教导所
24岁男子 - 认罪,4年1个月
20岁学生 - 认罪,3年4个月
22岁产品检测员 - 认罪,3年5个月
30岁发型师 - 认罪,3年4个月
29岁技术员 - 认罪,3年5个月,袭警罪获存档法庭
- 9人案件,于2023件2月16日在区域法院由暂委法官张志伟判刑,而16岁男生则延后至3月2日判刑;事后一名被判囚30个月的自由身艺术工作者不服暴动定罪而申请上诉许可,原审辩方案情指申请人在现场为做“田野录音”及拍照,并无参与暴动。不过法官彭伟昌认为原审拒信她“听唔到睇唔到、傻更更”走近暴动“核心范围”,分柝并无不妥,并认为可推论她明知发生暴动仍刻意置身现场,更发出“减时命令风险警告”。即申请人有权就法庭决定提出上诉,但假若上诉再被驳回,法庭有权颁令,申请人在听候上诉期间的关押不计算入刑期。最后拒批上诉。[101]
19岁学生 - 认罪,判囚30个月2星期
21岁男子 - 认罪,判囚34个月2星期
16岁学生 - 认罪,判入教导所
25岁地盘管工 - 认罪,判囚36个月
18岁学生 - 认罪,判囚30个月2星期
20岁学生 - 认罪,判囚30个月2星期
18岁学生 - 认罪,判囚32个月
19岁学生 - 认罪,判囚33月2星期
29岁发型师 - 撤销控罪,因早前另一宗金钟暴动案而被判囚3年4个月
- 1名41岁,报称文员的廖姓被告在铜锣湾从后脚踢一名警员,半年后被警方落案起诉“袭警罪”。3月27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8日改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以待辩方向警方索取文件并给予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30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并须每周往警署报到一次及居于报称地址。[105]廖姓被告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铜锣湾怡和街英光大厦地下外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员10824。被告承认控罪,2020年7月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判官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106]
- 警方起诉3名男子,2020年6月8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24岁潘姓地盘安全监工和19施姓学生被控1项非法集结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29日晚上,分别在铜锣湾黄泥涌道及礼顿道,与他人参与非法集结。施姓学生另被加控1项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铜锣湾礼顿道与黄泥涌道交界携有一支伸缩棍及一把鎅刀。
而21岁李姓厨师被控暴动、袭警、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破坏或损坏财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共5项罪名。控罪指,他于同日在铜锣湾礼顿道与黄泥涌道交界与他人参与暴动;袭击警务人员8582;携有一支行山杖和一个可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携有一支喷漆意图破坏或损坏财产;无相关牌照下携有一部无线电通讯收发器具。
他们暂时毋须答辩,众被告获准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须守宵禁令等。案件押后至7月7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文件交由区域法院处理。
其中施姓学生涉于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在油麻地管有六角匙及剪钳,早前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
地盘安全监工否认控罪。2021年9月16日,区域法院法官游德康信纳警员证供,并指被告身穿黑衣等衣物已经确定有参与示威。他又指被告自辩等候接女友下班和黄泥涌道休憩处等待半小时是不合情理,认为被告掩饰自己知道该处已经有示威进行和打算参与的心态。加上被告称在尘土飞扬的地盘上班,但没有携带哮喘药下,认为被告说法不合情理。最后考虑到被告勤奋工作、为人善良、品格良好,获得减刑一个月,判囚6个月。
2021年7月30日,一名22岁甜品师傅于2019年9月29日在铜锣湾礼顿道与黄泥涌道交界参与暴动、袭击警务人员8252、管有一支行山杖及一支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藏有一支喷漆及藏有一部无线电收发器具。被控暴动、袭警、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摧毁及损毁财产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共4项控罪。被告被告早前承认除袭警罪外的控罪,袭警罪获存档法庭。2021年7月30日于区域法院由暂委法官许肇强判刑。
许肇强指出,案发当日有大量人群聚集,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有大批防暴警察布防及作驱赶行动,但无大规模障碍物亦无人掘砖,交通灯亦运作正常。片段亦见警方无向前线7至8名示威者举旗警告,反映当时无严重威胁,直至有人向警方防线投掷汽油弹等,情况才变得混乱。至于被告用行山杖打警员8252,当时示威者及警方互有动作,8252非因脱队受袭,示威期间无市民受伤;又指从暴动规模等来看,说不上是严重的暴动事件。被告被搜出腰间上有激光笔,认为被告“必然有意图先带喺身”。被告承认有用行山杖,但法官指,行山杖不如警棍,杀伤力不算大。喷漆方面,法官则指出示威者多用作涂鸦等,不会对公物造成永久性或严重破坏,控方亦无证据证明被告曾使用喷漆。至于无线电收发器具,法官指过往有关罪行多判罚款。
许肇强指被告母亲打2份工,他梦想成为甜品师傅,对被告犯案后感后悔和对母亲感抱歉;而被告中学老师、被告任职酒店的甜品部师傅及社工等,多对被告评价正面,其中甜品部师傅赞扬被告认真、守时、服从性高,而被告求情信中亦指深感悔意,亦计划进修,学习英文。法官表示,感受到被告有悔意,认为被告关心香港社会时事,但用错方式,现要付沉重代价。
最终许肇强就暴动罪判被告囚4年,考虑被告在审讯日期订定后才认罪,故只扣减四分之一刑判,即判囚3年;就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及损毁财产,分别以判囚9个月及6星期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及早认罪,故两罪均获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即分别囚6个月及4星期。许肇强指,有关定罪性质不同,原应分期执行,惟考虑各罪均出自同一事件及被告候审期间精神压力大,决定宽减3个月刑期,2罪刑期同期执行,即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及损毁财产,最后总刑期为33个月。另外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法官判处被告罚款2000元,从保释金扣除。[109]
- 2020年3月,有网民在Facebook群组上载一名开枪警长的部分个人资料。民主党籍中西区区议员郑丽琼把图文一并转载,并写有“如果这名警员是有良知的?请自首!以眼还眼”。郑丽琼其后于3月26日凌晨被警方拘捕带往葵涌警署调查,郑丽琼代表律师后表示,警方未有清晰交代郑丽琼被捕原因,律师引述郑丽琼称是因涉“煽动谣言罪”被捕。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莫俊杰见记者时被问及郑丽琼言论的哪一部分干犯“煽动意图罪”,莫则未有回应。郑丽琼在翌日下午获以10000元保释候查。[110][111]2020年10月19日,郑丽琼最终被律政司控以违反高等法院所颁布的禁制令,触犯藐视法庭罪,她在法庭认罪,最终判监28日,缓刑一年。[112]
52人被控于金钟道一带参与暴动,相关案件到2021年1月22日于区域法院提讯,49人表示不认罪。法庭分拆成5案,最早排期至2022年12月处理,最迟排期至2023年9月开审,所有被告获准保释候审。[113]
12港人案中的李子贤被控在金钟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参与暴动,并在金钟道太古广场外用砖连打警员头部4下,他承认暴动及袭警2项罪名。2022年7月5日在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纪航指被告用砖块打警员头部的行为是“凶残狠毒”,加上案件发生高级写字楼及金融商业中心的集中地,认为是严重影响香港良好的国际声誉。法官亦不接纳辩方指被告“孝顺、有礼、勤奋及热爱动物”的正面背景而减刑,形容为“普罗大众应有的待人处世之道”,最后判入狱3年半。[114]
另外,案情亦首次提及警方当日假装示威者混入人群,并投掷物品,期间使用身上GoPro拍摄现场。[115]
其中9人(16至29岁被告),在金钟道近统一中心与太古广场附近被制服,被控参与暴动。其中两人承认控罪,以换取控方不续起诉2项袭警罪。此外,29岁的男被告于另案承认同日在金钟道一带参与暴动,早前获撤本案控罪。案件原定2023年1月30日在区域法院开审,全部人选择认罪。辩方求情指案发至今逾 3 年,第四被告精神上饱受煎熬,对他来说已是一个很大的惩罚;而第五被告与患癌母亲同住,对日后难以照顾母亲感悔疚。而辩方就其余多名被告指当日参与程度较低,没有证据曾投掷物品。而虽然第八被告被拍到掷物,但没中击中任何人,不构成实质暴力。除第三被告获保释外,其余各人均须还押至2月16日判刑。[116]到判刑当日,暂委法官张志伟判刑时指,是次暴动针对政府总部,影响核心政商界区域,对附近商铺造成无可计算经济损失。法官强调,即使各被告仅参与筑起伞阵,但伞阵为示威者的“保护伞”,即使向被告非“领导角色”,也有带领的作用,促成警方与示威者的攻防战。辩方求情时,提及各被告候判时继续努力求学或工作。法官考虑各被告已深刻反省,“喺等候审讯嘅漫长日子里冇放弃”,加上早早认罪,故给予相应的刑期扣减,7 人分别判囚30个月2周至36个月。余下一名被告,案发时16岁的学生,早前提出要完成功课,申请保释获批,还押至3月2日判刑,并索取教导所报告。[117]到判刑当日,暂委法官张志伟判刑时指,考虑被告案发时仅得16岁,容易受社会气氛及他人影响,失去应有判断力,低估法律后果而犯案。法官考虑教导所的性质后,认为被告可接受品格培育及价值观塑造训练,而且他认罪,勇于承担后果,判他入教导所。[118]
8名案发时19岁至27岁的被告,各人被控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金钟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参与暴动。两名分别20和27岁的男被告另被控管有可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获控方不续起诉。 8 人原否认控罪,后在开审前改认罪,到2023年4月17日判刑当日,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批评,有人以抽象的政治理念召唤“和平”示威,但每一次均以“破坏”告终,示威者口中崇尚的“自由民主”只是一种专制,扼杀和平理性讨论空间,进一步分化社会。法官又指,案中大部分被告年轻、初犯,并非“十恶不赦”,相信假以时日,定必对社会有所贡献,他们一时受炽热社会气氛影响,加上外来势力的推波助澜,把持不住也是可以理解,但不足以让法庭考虑监禁以外的刑罚。最后被他们判囚 28 至 34 个月不等。[119]
23名19岁至39岁的被告,各人被控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金钟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参与暴动。21人开审前认罪,余下2人不认罪受审,早前被裁定罪成,到2023年10月5日判刑当日,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判刑时称,2019 年下旬的社会事件均有一定规模,指是次暴动并非即兴,更破坏香港人间的互信、社会和谐、高效率的国际形象,斥示威者口中的民主,变成一种专制,指示威者自以为有高尚理念,但其行为为社会带来恐惧及不安。法官又指,本案被告绝大部分年轻,但“年轻不是任意妄为的许可证”,指被告要为其决定付上代价。另指他们是受到当时的领袖、社会贤达影响,以为违法可以达义,而社会贤达会在犯法前止步、全身而退,最终大部分受惩罚的是如被告一样的年轻人,“像老鼠一样前仆后继堕落悬崖”。法官更指指有被告患上抑郁属咎由自取。最后判处监禁28 至50个月不等。[120]
46人被控于夏悫道政府总部外参与暴动。法庭分拆成4案处理,其中两案共19名被告将于2022年6月及7月开审,另外两宗案件会于2022年9月及10月开审。到2022年3月底,控方申请将其中两宗暴动案审讯合并为一单,指“延迟正义非正义”和浪费公帑,超过逾半被告反对,而法官高劲修亦驳回控方的合并申请,认为会对被告构成不公平,而换律师亦难以做到。[121]
其中3人不认罪,经审讯后于2022年4月26日在区域法院由身兼国安法指定法官的法官陈广池作出判决,陈广池称不信纳辩方指被告是旁观者,或因巴士被阻而下车的乘客之讲法。法官凭借3人在现场的装备,推论3人就是该场暴动的参与者,裁定3人暴动罪成。3人即时还押至5月24日判刑,其间索取3人的背景报告。[122]到5月24日,陈广池指当日政总外的暴动是该年众多暴动事件中最严重之一,暴动者的目标是挑战及赤裸裸冲击香港管治权力的标志及核心。他又说暴动现场犹如战场,当时是史无前例的“攻防战”,导致水炮车无作用可言。而发生时间正值是10月1日国庆日的前两天,认为“(案发地点)在他人眼中是风景线,现在成为普罗大众守法的悲痛史”。法官又指两人是被有机心的幕后人士透过社交平台操弄及教唆,指被告是“战场上的炮灰”,而“真正策划暴动人士不会亲身到现场那么笨”,他们亦必定逃之夭夭,享受“蓝天白云”。法官更批评背景报告“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认为他们不是旁观者,反映全无悔意。称两人被捕时管有42个黑色口罩及镭射笔,而另一名被告有一包波子及超能胶等。其后又指他们无反省事件对自己、家人,甚至对整个香港社会造成破坏,他们亦没有亲自撰写求情信。最后两名22和25岁的被告判囚4年半,而另一名音乐制作人被告则因在收押所确诊新型肺炎,押后至6月20日判刑。[123]到判刑当日,法官批评被告没有呈上求情信,显示他毫无悔意。而被告在被捕当日身上亦无乐器及乐谱,只有“重装备”,他亦曾经作出掟砖及被捕时有反抗,需要为举动付出沉重代价,最后被判监禁5年。[124]
7男4女(16至26岁)的案件于2022年6月6日在区域法院审理,各被告表示不认罪。而控方开案陈辞指,虽然各被告没有看到和作出任何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不过认为他们集结、流动、处理物资的行为与暴动相关。[125]经审讯后,2022年8月23日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裁决时认为各被告并非无辜的第三者或途人,而是选择留在现场,组成暴动群体的一部分,互相支持及壮大声势,作为协助及鼓励的一分子参与其中。各控方证人已如实道出当天事发情况,在反复观看现场多个片段及截图后,认为示威者目标乃整个政总,示威者于事发20多分钟内不断攻击政总,包括投掷汽油弹、破坏政总外水马及纵火等,现场一带已演变成暴动,且该群暴动人士不但无视警方警告而没有散去,看来更变本加厉。各被告身处现场,知悉发生暴动,却仍选择留在现场,部分被告更有备而来,至警方突然冲出时于暴动群体中被捕。因此法官最终裁定11名被告均罪成。姚勋智还押至9月9日量刑,期间分别待索阅背景及教导所报告。但其中2名被告因确诊新冠肺炎而须要接受隔离,故缺席聆讯,2人的案件则押后至9月5日再讯。[126]
到9月9日,法官姚勋智形容本案高峰时有逾500人聚集,暴动规模较大、暴力程度高,历时20多分钟到警方作驱散才结束。法官考虑到众被告并非领导及号召角色,加上案发至今长达3年,承受具大压力,遂判案中9人监禁3年半、未满21岁的2名被告则判入教导所。另外,辩方求情时指其中一名女被告正怀孕,被捕后情绪受困和有创伤后压力症,一度打算放弃孩子。但在家人支持下决定勇敢面对,已准备在狱中分娩。[127]
12人年龄介乎20至41岁,当中包括学生,急症室医生、测量师和广告从业员。原先11人拟不认罪,案件在2022年10月17日在区域法院开审,9名被告开审前改为认罪。暂委法官郑纪航裁定9人罪成,押后11月25日求情;当中8人须即时还押,余下1名22岁演艺学院应届毕业生,获准酌情保释至周五(10月21日)参加毕业礼。同案另外3名被告,有两人不认罪,案件在10月18日开审,其中一人则于9月已认罪,还押至其余被告审讯完结后判刑。[128]到2023年3月25日,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纪航判刑时指,案发当日现场如“小型战场”,有人投掷汽油弹、硬物、设“伞阵”,暴动虽仅历时 20 多分钟,但直至警方冲出政府总部驱散前,暴动毫无收敛迹象。法官指,政总是政府运作的核心,示威者挑战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至于辩方称被告身上仅为防护性物品,法官指被告戴备手套、雨伞、行山仗等物品,均可用作攻击,故被告身处现场不止壮大声势,指他们没参与暴力行为,是“脱离现实,自欺欺人”。最后被判监4年至5年3个月。[129]
9名男女(21至40岁)被控暴动罪,当中5人开审前已认罪,其余4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到2023年1月13日,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批评示威者师出无名、自私自大,自以为有高尚理念,“行为为社会带来恐惧及不安”。其中法官引述首被告梁德煌的求情信指,其信件“可反映整个社会事件的悲剧”,亦代表“很多受他人影响、自己思想不成熟、没能力分析客观事实的年轻人所作的事”,又形容第5被告为中学教师参与暴动的决定“明显是思想粗疏”。最后他们被判监禁28至50个月(2年4个月至4年2个月),其中本地独立乐队“斗牛梗”主音朱广华被判囚38个月(3年2个月)。[130]
9名年龄介乎15至28岁的被告,被指于当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一带参与暴动。15岁学生和其余5名被告认罪,还押至11月14日求情。余下3人否认控罪受审。到2022年11月10日,法官陈广池裁定3人暴动罪成。陈裁决时指,案发时暴徒行为旁若无人,幸没袭击旁边解放军军营或造成严重伤亡。他批评部分被告证供不可信,例如供称在现场录音创作的艺术系毕业生,“为何偏向暴风中心进发”、“身处险境,竟有闲情或兴趣大过天去录音”,形容被告“一心二用”,“根本是参与者”。又指一名现场看画展的被告可以搭港铁前往,而不是搭巴士再行过去,更指出容许陌生人替他洗眼之举令人诧异。[131]到12月16日判刑当日,法官陈广池形容本案是理大和中大暴动案外,另一宗严重暴乱事件,数以百计的“暴徒”冲击代表整个香港行政核心的政总,并藉人多势众,使他们勇武凶残,不顾后果,并指案发后两天是国庆,代表他们“冲击政总便突显严重挑战特区政府和国家的权威”。法官又指首被告“为何他身处暴乱中心地方?”;而第三被告到案发现场做田野录音及拍照是“壮大暴徒声威”;而第九被告不求情下,法官认为被告受到深受偏激言论影响。最后首被告判监禁4年半,第三被告判监禁30个月,第九被告入狱 5 年。[132]
而6名开审前改认罪的被告,案发时未成年的15岁少年被判入教导所。其余5人以判囚4年为量刑起点,因开审前改认罪各获25%刑期扣减,减至监禁36个月(2年半)。但他们提出家人患重病、自身有过度活跃或抑郁问题,又或当时没三思后行等,陈广池均不接纳为有效减刑因素。法官形容被告是“被煽动,被鼓吹暴力反抗,被人彻底的愚弄和利用,最后却自己及家人承受苦果,没有任何补偿,更遑论那些形而上的政治概念的满足”,“要怪责的是…没有了解政治那丑恶的真面目”。另外疫情期间有份抗疫、获政府颁发“参与社区疫苗接种计划嘉许状”的注册护士因有悔意及尽责,额外减刑6个月至囚30个月。[133]
同案亦有8人被控暴动,案件于2022年7月开审。案中6人认罪,余下两男同被裁罪成。到11月21日判刑当日,暂委法官郑念慈认为本案暴动历时约30分钟,规模亦不小,参与人数众多,而且示威者针对政府总部,更有人向政总投掷汽油弹。根据呈堂片段,有超过100名示威者身穿深黑色衣物、戴上面罩,有人以栏杆及伞阵筑起路阵,令交通几近瘫痪。而现场有人戴帽及口罩等,明显打算在违法后掩饰身份,逃避刑责。虽然本案8名被告身穿深黑色衣物,但不能肯定他们有带领角色或有份投掷汽油弹。法官引用案例,把本案量刑起点定于监禁4年6个月。最后判7人监禁3年4个月至4年7个月,两名案发时14及15岁的男生则被判入教导所。[134]
而4名被告,包括案发时29岁的女技术员于开审前改认罪,在11月25日,暂委法官郑念慈判刑指暴动针对代表政府的政府总部,规模绝对不小,当中更有人戴口罩或面罩,明显为掩饰身份,遂以判囚 4 年 6 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没案底,犯案属一念之差,最终判囚3年5个月。[135]
6名18至35岁的被告,包括艺人杜汶泽创办、女团“EOS”成员廖乐儿,被控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旺角警署对出附近一带参与非法集结。其中两人携有镭射笔,被控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一人另被控两项袭警罪。3人于2022年夏天分别认罪,30岁送货员被判监禁4个月。25岁工程师因在干犯本案时正值8月25日荃湾一案中参与非法集结及携有镭射笔,须加刑30日,认罪后扣减至140日,当中有15日与另案同期执行。[136]而女团“EOS”成员廖乐儿及另一名女生,在2023年6月5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137];而一名30岁男子的辩方引述精神科报告指,被告发展迟缓、智力有限、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导致他不清楚社会价值观,以及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不过裁判官李志豪指涉事冲突针对警方、案情严重,考虑被告参与程度、冲突时间及规模,判处监禁 7 个月零 15 日。[138]
4男2女,于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对出附近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其中3男2女因于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对出附近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被控非法集结罪。2男因在旺角警署对出西洋菜南街一带的公众地方、及旺角警署对出弥敦道一带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激光光束的装置,另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1男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7608及警员15120,被加控2项袭警罪。
6人于2022年6月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应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7月29日答辩,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和给予法律意见,期间被告准以现金3,000至4,000元保释,另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及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一次。
2022年7月29日再提堂,其中2名男子认罪,还柙至8月12日判刑,不过由于30岁的被告正在接受隔离,押后至8月22日再处理判刑,最后被判处监禁4个月。[139]而另一名25岁的被告牵涉的另一宗示威案件于同月10日判刑,被判囚5个月,法官考虑到他在该案保释期间干犯本案,决定加刑30天,总刑期为140日。[140]
另外3人申请押后至10月3日讯,以待被告索取医疗报告及与控方商讨。其中1女被告申请离港一个月,遭裁判官施祖尧拒绝。[141][142]
认罪的2名被告,2022年8月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由裁判官施祖尧判刑,但30岁送货员的黄姓被告因临时须接受隔离无法上庭,暂定押后至8月19日再判。而25岁工程师的岑姓被告被判入狱140天,由于在前日10日荃葵青游行中因非法集结罪罪成被判囚5个月,酌情批准部分刑罚同期执行,只须加监125天。
岑的代表律师求情指,被告及早认罪,显示他有悔意。其母呈上的求情信指出被告被捕后被人处世变得成熟,也是家中经济支柱。被告现时已明白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家人,亦会令女朋友担心,冀法庭考虑被告有家人支持,尽量轻判。施祖尧指,被告是在荃湾案件被捕、获警署保释时再干犯本案,属加刑因素,但被告认罪可获刑期扣减,还要考虑被告现正就另案服刑,决定以180天监禁为本案量刑起点,计算减刑因素判监140天,部分刑期与前案同期执行,实际加监125天。[143]
另外,1名案发时只有17岁的少年被控1项非法集结及2项袭击警务人员罪,到2022年10月18日,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时不知背后制服他的人是警员,之后更遭警员用警棍打头,虽然没有昏迷但要缝针。辩方指出当时警员并没有表露身份。不过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香淑娴表明不接受此说法,反而批评被告将纸皮放入火堆,又袭击警员致手指骨折,属行为恶劣,最后被判入劳教中心。[144]
政府新闻处表示全日共有48名人受伤,年龄介乎16至67岁[60],其中一人伤势严重。同日亦有多名记者受伤,包括一名香港电台记者遭警棍打伤手部[43]。
港铁先后宣布关闭湾仔站、金钟站、铜锣湾站及天后站,多条巴士路线亦因多条行车线封闭而需要改道[25]。 工联会于当日下午宣布因交通大受影响,以及顾虑到嘉宾和观众的安全,决定取消原定于伊利沙伯体育馆举行“湾区飞跃荟香江 粤港澳大湾区文艺晚会”[145]。 位于湾仔一带美心集团旗下的星巴克和元气寿司分店被人用黑漆喷上“罢买”、“抵制”字句[35]。游行路线周边的多个商场暂停营业,包括希慎广场、崇光百货铜锣湾店和世贸中心等。[146]

因部分示威者不满美心集团创办人的长女伍淑清曾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批评示威者[147],同日下午1时,近千名市民于又一城商场发起“万人行街 斋行唔买”行动,于美心集团旗下食肆,如EXP、千両、simplylife及八月花等多次按动轮候座位机器,并将纸条砌成纸链以展示诉求。期间高叫反修例口号及高唱反修例歌曲,亦有人向食客高叫“食美心,无良心”[148]。商场安排多名穿上反光背心的保安员在场观察及戒备,场内共有约85间商店在傍晚提早关门。晚上,有中年男子与示威者口角后,被示威者以黑漆喷面。亦有女士拍摄黑衣人的大头照时被抢去手机从扶手电梯扔到地面。吉野家及麦当劳亦受示威波及,两部自助点餐机被破坏[148]。市民在晚上8时离开。[149][150][151]
当日下午2时,大批市民在时代广场地面的公共空间响应网民发起的“自由鸟快闪铜锣湾”折纸鹤活动,自制纸鹤围成一个大圈。[152]
各地示威
由香港留学生组成的香港边城青年联同包括台湾公民阵线在内的数十个民间团体发起“台港大游行”,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花莲及高雄等多个地区举行游行,有约10万人参与[154]。

包括民进党主席卓荣泰、前行政院长游锡堃、秘书长罗文嘉、副秘书长林飞帆和辜宽敏。前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铜锣湾书店老板林荣基及艺人何韵诗亦有出席位于台北市举办的“9.29 台港大游行 — 撑港反极权游行”[155]。时代力量主席徐永明。台湾公民阵线执委赖中强批评国民党、亲民党及无党团结联盟没有参与联署支持是次活动,没有站在民主、自由与人权的普世价值一方。[154] 台北的游行由立法院经西门町及台北车站步行一圈[156],沿途有人挥舞“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154]。
游行前何韵诗于接受传媒访问时遭一名戴头盔的蒙面人淋红油,警方当场逮捕两名男子,其中一人为中华统一促进党党部主委[157]。何韵诗接受访问时指香港人每天都要面临同样的威胁,强调香港人不会退缩和惧怕,又说事件反映亲中人士的质素甚低[155]。其后,台北警方再拘捕另外7人,证实事件为有预谋行动,他们亦曾策划以水枪向何韵诗射馊水[158]。何韵诗决定控告向她泼漆的犯人,以求让更多人明白香港及台湾的处境,同时亦彰显公义[159]。此外,亦有一名香港学生义工于便利店被叉颈攻击。[160][161] 林荣基及义守大学袭击事件的受害人均有上台发言,林荣基表示中国内地“一国两制”及“港人治港”的承诺都是谎言,他呼吁中华民国政府协助延长逃亡的香港的青年的居留时间。[160]
新竹则有民众举办放映会,播放电影并与民众讨论香港及台湾政治议题[162]。主办单位宣布新竹场次有400人响应参加。[163]
台中市的响应活动则举办于9月28日,由好民文化协会等多个台湾民间团体共同发起,约有500人共同响应聚集于台中市民广场,其中也包含无党籍立法委员洪慈庸[164] 。
台南亦有超过2000人参加“929抗极权!我在台南撑香港”游行[165],由台南香港关注组、台南新芽、台南社大、成大零贰社等民间团体共同发起游行。在9月29日下午三点于台南美术馆二馆旁做为起点,沿台南孔子庙附近路段绕行,游行队伍包括民进党立委陈亭妃、林俊宪、郭国文[162]。
由高雄香港学生逃犯条例关注组等民间团体发起的集会活动,在下午五时半至晚间十时在高雄凹子底公园做为集会场地,亦有逾5000人参加[166][167],包括行政院副院长陈其迈、民进党立委赖瑞隆、李昆泽、管碧玲及刘世芳等人、时代力量市议员林于凯、黄捷。202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候选人韩国瑜的竞选办公室表示虽然韩国瑜未有参加集会,但并不代表韩国瑜不支持香港人追求民主自由。[162]
当地周日,温哥华、多伦多和渥太华等10个城市分别有“反极权”游行,其中多伦多和温哥华的游行分别有2000人和2500人参加。[168]在卡加里、爱民顿和哈里法斯等地亦有集会、人链和快闪活动。[169]
过百名群众于华盛顿纪念碑声援香港的示威活动。其中一名参与者杨建利称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是“带有中国特色的法西斯主义”,中国在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领导下正急速的“纳粹化”;另一名参与者陈光诚指出香港的行动已经在中国内地种下民主变革的火种[172]。身处美国的香港众志常委罗冠聪亦有出席[3]。在纽约,数十名中国民主党党员于中国驻纽约总领馆门外举行“70国殇反共送终”集会,将中国共产党党旗、习近平的遗像及常用于葬礼的白色花圈放在一起[173]。
大约300名示威者于阿姆斯特丹水坝广场播放影片,内容包括中港关系、警暴问题及示威者的访问片段。集会人士亦有宣读声明及高唱《愿荣光归香港》及中文版的《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170]除了香港人外,亦有不少当地居民参与游行。参加人士高举黄色雨伞及英文标语。[174]。
德国慕尼黑、法兰克福、汉堡及柏林多个城市均有集会活动,其中慕尼黑的集会有大约300人参加,包括曾经与黄台仰会面的德国绿党议员Margarete Bause。[175]其中柏林的游行队伍由亚历山大广场步行至中国驻德国大使馆,中华民国驻德代表谢志伟亦有出席。[3]
9月29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国民广场亦有反极权集会,当中有人读出流亡瑞典维吾尔族人的演讲稿。撰文者声称自己的父母被抓进再教育营,并不愿意看见香港落入同一情况中。他表示中国共产党是“自由的敌人”(enemy of freedom)和“人类尊严的敌人”(enemy of human dignity),并呼吁选民叫官员为对中国的投资负责、呼吁大家叫大学在研发人工智能时注意中国监控的情况并呼吁一些公司注意不要与“当代奴隶制”(modern day slavery)同流合污。[176]当天除了香港人外,亦有不少当地人参加,他们高举“香港加油”、“fight against tyranny”等标语,亦设立了连侬墙收集对香港人的打气和祝愿。[177]
澳洲有多达七个城市有游行活动,包括悉尼、墨尔本、布里斯本及珀斯,其中悉尼有多达三千人参加[178],是自6月香港爆发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以来在澳洲最大型的游行活动[179]。除了香港人外,亦有澳洲人、越南人及新疆移民参与游行[178]。于珀斯更有小型飞机拉起“Perth Stands with Hong Kong”横额[178]。大批身穿黑衣的游行人士高呼“Free Hong Kong, Democracy Now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Save Hong Kong”及“Stop tyranny”等口号[178][180]。
约600人参加在东京的“全球连线 对抗极权”集会,由千鸟渊交差点公园步行至香港驻东京经济贸易办事处。参与者大多穿着黑衣并戴上口罩,在办事处门口呼叫口号并歌唱《愿荣光归香港》,并将写有示威者诉求的纸鹤投入办事处的信箱内。集会发起人表示希望向日本传媒传递香港抗争活动仍未成功,以及香港警察滥用暴力的讯息。[181]
日本警方估计这次示威有600人参加。参加者包括旅日香港人、留学生和日本人[182]。这项活动聚集了互联网上的参与者。这项活动的组织者是是居日的港日混血儿陈星矢[183]。参加这项活动的香港人用口罩遮住了脸[184]。
吉隆坡雪兰莪州原定晚上7时于隆雪中华大会堂(隆雪华堂)门外举办“大马撑香港反极权集会”,但因隆雪华堂报警备案而须改到附近停车场举行。[185]多个团体批评隆雪华堂报警的做法是侵害了集会自由[186]。主办方认为隆雪华堂受到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施压。集会估计约70人出席。集会主办人廖洋葓安排了曾到香港的人士发言,亦设置了连侬墙供参加者填写诉求或打气字句。集会人士亦用粤语诵诗及歌唱《愿荣光归香港》。集会于晚上8时结束。[187][188][187]
华总会长吴添泉表示各个华社应遵循“一中政策”,避免参与分化中国,以及可能破坏马来西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邦交的活动。[189]马来西亚警方亦以“不符合10天提前通知”为由传召活动发起人问话。[190]
9月29日在奥克兰亦有人于奥提中心(Aotea Square)举行集会,有过百人参与,有参与者组成人链和举起西藏流亡政府的国旗雪山狮子旗,他们又高唱“愿荣光归香港”并以广东话高叫口号,有部分人则在场内唱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191][192]
回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马晓光批评民进党及“台独势力”为了私利而插手香港事务,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触及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他形容“火中取栗者必将玩火自焚”。[193]
《新华社》指示威者于商业区纵火,警方曾多次警告示威者不果才以适当武力进行驱散[194]。
香港政府晚上11时半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示威者于多区纵火及破坏公物,对警员及港铁职员的安全造成威胁[195][196]。
香港警察并表示不会容忍任何暴力行为,将会追究所有违法行为。[54]
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发表声明指香港是法治社会,示威者应该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抗议。他认为暴力并不能解决问题,并强调法治社会不能容忍暴力行为。[197]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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