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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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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中國大陸又稱「民國貨幣」,指1912年至1949年流通於中華民國境內的貨幣。由於時局多變,各類政權林立,皆自行發行貨幣。除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外,還有多種地方性以及民間貨幣。地方性貨幣如臺灣銀行發行的舊台幣和新台幣等。而由地方政府、商號、金融機構發行民間貨幣則更為龐雜[1]。中國共產黨政權發行的邊幣和汪精衛政權發行的中儲券等,由於其政權勢力範圍較廣,亦是當時發行量、流通區域較大的貨幣。
歷史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前,以孫中山為首的中國革命黨人曾在海外印製並發行了多種籌餉票券,如由位於舊金山的美洲洪門籌餉局於1911年發行的中華民國金幣券等。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發行軍用票取代之前清朝的貨幣,同時宣布脫離清政府獨立的各省也發行自己的軍用鈔票。
民國建國之初,由於幣制未立以及戰爭的影響,金融市場、貨幣流通均十分混亂。全國範圍內僅流通貨幣就有幾十種,有鷹洋、站人、本洋等外國銀元,有廣東、湖北、江南、安徽等地鑄造的各種龍洋,還有吉林幣、東三省幣、奉天幣、造幣廠幣、北洋幣、大清銀幣等等,嚴重阻礙經濟交流和經濟發展。

1912年和1913年,中華民國財政部曾兩次設立幣制委員會,討論國家幣制的問題,但都無果而終。1914年,幣制委員會裁撤,另設國務院幣制會議。幣制會議決定採用銀本位制,並在清末的《幣制則例》的基礎上制定了《國幣條例》及實施細則。1914年2月7日,《國幣條例》公布,規定中國採用銀本位,定銀元為國幣。[2]1914年12月及1915年2月,先後由天津造幣總廠及江南造幣廠開鑄一元新銀幣,即袁大頭。[3]1914年3月,設幣制局管理全國幣制,12月裁撤。1917年,段祺瑞組閣上台,為獲得外國借款,復設幣制局,由時任財政總長的梁啓超兼任幣制局總裁,計劃逐步將幣制改為金本位。1918年8月10日,段內閣以大總統命令公布《金券條例》,但由於多方反對最終並未實施。1917年開始以國幣計算稅率。1919年,受「五四運動」影響,上海錢業公會宣布抵制外國銀元,自此袁頭幣取得了唯一主幣的地位。[3]
《國幣條例》施行後,大量收兌舊幣,在天津造幣總廠和武昌、廣州、南京等分廠按條例規定的規格、重量等鑄造袁頭幣。《國幣條例》的實施統一了國幣幣型、成色和分量,在全國絕大部分省份消除了濫鑄劣幣的行為。袁頭幣也逐步成為流通領域的主要貨幣。據1922年數據,袁頭幣在流通領域已占85%以上,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4]另一方面,雖然《國幣條例》明文規定了銀元的無限法償地位,但由於外國勢力的干預,當時仍是銀元與銀兩並用。在對外關係、海關稅收、進出口貿易以及大宗交易方面都以銀兩結算。銀元與銀兩的比價,即所謂洋釐,則時漲時落,影響了銀元的主幣職能。雖全國商民強烈要求廢兩改元,但由於外國勢力的干涉終未實現。對於輔幣則更為混亂,雖然天津造幣總廠曾於1916年按照《國幣條例》鑄發十進制銀輔幣,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後來造幣總廠被直系軍閥把控,濫鑄輔幣而導致混亂,停鑄銀輔幣。1917年,造幣總廠曾試鑄銅輔幣,但不久無奈停鑄。各省則濫鑄銀角、毫洋、銅錢等各種輔幣,造成民國初年輔幣的混亂較晚清有過之而無不及。[4]
在紙幣方面,北洋時期的各種鈔券則更為混亂。1912年12月,袁世凱特許中國銀行發行兌換券,1913年1月,交通銀行也獲得了發行權。1916年,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被明令定為國家銀行,同年5月,兩行被政府迫使停止兌換兌換券,但並非所有分行都執行了這一禁令。除兩行外,還有中國通商、四明等銀行取得了發行權,中南、勸業等銀行取得了專業特殊發行權,除外資銀行外,先後發行貨幣的銀行竟仍有三十餘家。而從清末到民初,外國勢力一直對中國的幣制金融粗暴干涉,眾外資銀行多在中國各地擅自發行鈔票,據1925年數據,外國銀行在中國發行的鈔票數額竟超過所有本土銀行發行的總和。[4]

早在1924年,孫中山就在廣州設中央銀行以代理國庫,發行貨幣,履行國家銀行的職能。1928年,北伐勝利後,國民政府開始逐步施行貨幣改革,主要由宋子文及孔祥熙負責推行。[3]
1931年,中共在中華民國江西省瑞金市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年初即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發行貨幣。抗日戰爭和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在中共蘇維埃區裡發行的地方性紙幣被稱做邊幣。同一時期,在山東地區中共政權設立北海銀行發行北海幣。
1935年11月4日,國民政府決定發行法幣,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三家銀行發行的鈔票為國家信用法定貨幣,取代銀圓,同時禁止白銀流通。[3]
抗日戰爭和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中國經濟長期陷於惡性通貨膨脹之中。中華民國政府在1948年發行金圓券取代法幣,次年即告失敗。而同年7月發行的銀圓券,發行不久即停止流通。另一方面,隨著中國共產黨取得第二次國共內戰勝利,解放區日趨擴大,於1948年發行人民幣。最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51年3月開始統一全國貨幣,後人民幣成為唯一的法定貨幣,結束了自民國以來,中國大陸貨幣紛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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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種類

民間貨幣相對地方性貨幣,種類更為龐大,形容為「縣有縣票、鄉有鄉票」。多由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商號發行。通行於鄉村,或稱為土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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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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