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次數 | 起末時間 | 議程 | 來源 | 
|  | 2018年3月5日 2018年3月20日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13] | 
| 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憲法修正案[註 9]、監察法[註 10]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選舉國家機構組成人員,表決全國人大工作人員名單、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 
| 第一次 | 2018年3月21日 | 任命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 [14] | 
| 第二次 |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4月27日
 | 通過人民陪審員法、英雄烈士保護法、關於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註 11] 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
 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
 審議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關於華僑權益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情況的報告
 | [15][16] | 
| 第三次 | 2018年6月19日 2018年6月22日
 |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職責問題的決定、關於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17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批准了2017年中央決算
 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電子商務法草案
 審議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審議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關於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深入推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研究處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
 | [17][18] | 
| 第四次 | 2018年7月9日 2018年7月10日
 |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 | [19] | 
| 第五次 | 2018年8月27日 2018年8月31日
 | 通過電子商務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註 12] 決定批准和巴貝多的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刑事訴訟法修訂草案
 | [20][21] | 
| 第六次 | 2018年10月22日 2018年10月26日
 | 通過關於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消防救援銜條例、關於修改公司法的決定、關於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等15部法律的決定[註 13] 修訂通過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註 14]
 通過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期限的決定、關於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
 決定批准和格瑞那達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與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
 | [22][23] | 
| 第七次 | 2018年12月23日 2018年12月29日
 | 通過關於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耕地占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關於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關於修改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社會保險法的決定[註 15] 修訂通過公務員法[註 16]
 通過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期限的決定、關於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決定批准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民法典合同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
 | [24][25] | 
| 第八次 | 2019年1月29日 2019年1月30日
 | 決定將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並委託王晨副委員長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說明 通過有關任免案
 | [26] | 
| 第九次 | 2019年2月26日 2019年2月27日
 | 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委託栗戰書委員長代表常委會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報告工作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決定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等
 | [27] | 
|  | 2019年3月5日 2019年3月15日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 [28] | 
| 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1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外商投資法[註 17]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張榮順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 
| 第十次 | 2019年4月20日 2019年4月23日
 | 修訂通過法官法、檢察官法[註 18] 通過關於修改建築法等8部法律的決定[註 19]
 決定批准和巴貝多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和亞塞拜然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民法典物權編、民法典人格權編、疫苗管理法草案
 審議證券法、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
 審議國務院關於2018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關於醫師隊伍管理情況和執業醫師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於鄉村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
 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研究處理對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
 | [29][30] | 
| 第十一次 | 2019年6月25日 2019年6月29日
 | 通過疫苗管理法[註 20]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18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批准了2018年中央決算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民法典繼承編草案
 審議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 [31][32] | 
| 第十二次 | 2019年8月22日 2019年8月26日
 | 通過關於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資源稅法[註 21] 修訂通過藥品管理法[註 22]
 批准和斯里蘭卡、越南的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民法典人格權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
 | [33][34] | 
| 第十三次 | 2019年9月7日 | 通過關於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註 23] | [35] | 
| 第十四次 | 2019年10月21日 2019年10月26日
 | 通過密碼法[註 24] 任免民政部部長[註 25]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國家監察委員會制定監察法規的決定、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社區矯正法草案
 審議森林法修訂草案
 | [36][37] | 
| 第十五次 |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12月28日
 | 通過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社區矯正法[註 26] 修訂通過證券法、森林法[註 27]
 通過關於修改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決定、關於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註 28]
 決定將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並委託王晨副委員長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說明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通過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民法典、出口管制法、長江保護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審議契稅法草案
 | [38][39] | 
| 第十六次 | 2020年2月24日 | 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通過關於推遲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
 通過有關任免案
 | [40] | 
| 第十七次 |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4月29日
 | 修訂通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註 29] 任免司法部部長、生態環境部部長[註 30]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
 決定批准和巴基斯坦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任命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委員會部分委員的名單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生物安全法、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
 審議動物防疫法、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草案
 審議國務院關於2019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與研究處理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關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
 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關情況和工作計劃的報告
 | [41][42] | 
| 第十八次 | 2020年5月18日 | 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委託栗戰書委員長代表常委會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報告工作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決定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等
 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情況的報告》
 決定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 [43] | 
|  | 2020年5月22日 2020年5月28日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 [44] | 
| 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民法典[註 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馮忠華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 
| 第十九次 | 2020年6月18日 2020年6月20日
 | 通過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註 32] 修訂通過檔案法、人民武裝警察法[註 33]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入《武器貿易條約》的決定,決定加入《武器貿易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19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批准2019年中央決算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鄉村振興促進法、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
 | [45][46] | 
| 第二十次 |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6月30日
 | 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註 34] 任免審計署署長[註 35]
 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數據安全法草案
 審議專利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出口管制法、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
 | [47][48] | 
| 第二十一次 | 2020年8月8日 2020年8月11日
 | 通過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註 36] 通過關於授予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士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註 37]
 任免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文化和旅遊部部長[註 38]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
 審議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草案、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
 | [49][50] | 
| 第二十二次 | 2020年10月13日 2020年10月17日
 | 通過關於修改專利法的決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關於修改國旗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國徽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註 39] 修訂通過未成年人保護法[註 40]
 決定批准《巴塞爾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14/12號決定對《巴塞爾公約》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
 決定批准和賽普勒斯共和國的引渡條約、和比利時王國的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長江保護法、退役軍人保障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個人信息保護法、海警法草案
 審議行政處罰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防法修訂草案
 審議某未具名法律草案
 | [51] | 
| 第二十三次 | 2020年11月10日 2020年11月11日
 | 通過關於修改著作權法的決定、退役軍人保障法[註 41] 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 [52][53] | 
| 第二十四次 | 2020年12月22日 2020年12月26日
 | 通過長江保護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註 42] 修訂通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國防法[註 43]
 任免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商務部部長[註 44]
 決定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關於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於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決定批准和土耳其共和國的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鄉村振興促進法、海警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反食品浪費法、反有組織犯罪法、監察官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海上交通安全法、兵役法、軍事設施保護法修訂草案
 | [54][55] | 
| 第二十五次 |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1月22日
 | 通過海警法[註 45] 修訂通過動物防疫法、行政處罰法[註 46]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決定
 決定批准和比利時王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和摩洛哥王國的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
 通過關於2020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法律援助法、醫師法、濕地保護法、家庭教育法草案
 審議教育法、安全生產法修訂草案
 | [56][57] | 
| 第二十六次 | 2021年2月27日 2021年2月28日
 | 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委託栗戰書委員長代表常委會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報告工作 任免水利部部長[註 47]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決定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等
 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修改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和有關建議的報告》
 決定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審議印花稅法草案
 審議國務院關於研究處理「一決定一法」[註 48]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
 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情況的中期報告
 | [58][59][60] | 
|  | 2021年3月5日 2021年3月11日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 [61][62] | 
| 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通過關於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註 49]
 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 
| 第二十七次 |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3月30日
 | 修訂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註 50] 通過有關任免案
 | [63] | 
| 第二十八次 |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4月29日
 | 通過鄉村振興促進法、反食品浪費法、關於修改教育法的決定、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決定[註 51] 修訂通過海上交通安全法[註 52]
 任免應急管理部部長[註 53]
 修訂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決定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協定》補充議定書
 決定批准和伊朗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和伊朗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決定批准成立平方公里陣列天文台公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監察官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期貨法、陸地國界法草案
 | [64][65] | 
| 第二十九次 | 2021年6月7日 2021年6月10日
 | 通過數據安全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印花稅法、反外國制裁法[註 54] 修訂通過軍事設施保護法[註 55]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20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批准2020年中央決算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法律援助法、醫師法草案
 審議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審計法修正草案
 | [66][67] | 
| 第三十次 | 2021年8月17日 2021年8月20日
 | 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監察官法、法律援助法、醫師法、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註 56] 修訂通過兵役法[註 57]
 任免教育部部長[註 58]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反有組織犯罪法、家庭教育法、陸地國界法草案
 審議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審議種子法修正草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
 | [68][69] | 
| 第三十一次 |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10月23日
 | 通過家庭教育促進法、陸地國界法、關於修改審計法的決定[註 59] 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計量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決定批准和智利的引渡條約
 決定批准《關於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濕地保護法、期貨和衍生品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
 審議畜牧法、體育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
 審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反壟斷法、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
 | [70][71] | 
| 第三十二次 |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24日
 | 通過反有組織犯罪法、濕地保護法、噪聲污染防治法、關於修改種子法的決定、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工會法的決定[註 60] 修訂通過科學技術進步法[註 61]
 決定將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修訂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於2022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通過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黑土地保護法、黃河保護法草案
 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修正草案
 審議職業教育法、公司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審議修訂突發事件應對法
 | [72][73] | 
| 第三十三次 | 2022年2月27日 2022年2月28日
 | 通過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註 62]、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 任免民政部部長[註 63]
 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委託栗戰書委員長代表常委會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報告工作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有關任免案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決定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
 通過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
 | [74][75] | 
|  | 2022年3月5日 2022年3月11日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 [76][77] | 
| 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關於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註 64]
 通過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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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次 |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4月20日
 | 通過期貨和衍生品法[註 65] 修訂通過職業教育法[註 66]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配方案、十四屆全國人大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台灣省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協商選舉方案
 決定批准《關於修改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在聖彼得堡(俄羅斯聯邦)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協定〉的議定書》、《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1957年廢除強迫勞動公約》
 免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註 67]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黑土地保護法草案
 審議體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
 | [78][79] | 
| 第三十五次 |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6月24日
 | 通過黑土地保護法、修改反壟斷法的決定、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註 68] 修訂通過體育法[註 69]
 任免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公安部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自然資源部部長、退役軍人事務部部長,任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註 70]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21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批准2021年中央決算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黃河保護法、民事強制執行法草案
 審議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
 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昌平區等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
 | [80][81] | 
| 第三十六次 | 2022年8月30日 2022年9月2日
 | 通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註 71] 修訂通過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註 72]
 任免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應急管理部部長[註 73]
 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
 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反間諜法修訂草案
 | [82][83] | 
| 第三十七次 | 2022年10月26日 2022年10月30日
 | 通過黃河保護法[註 74] 修訂通過婦女權益保障法、畜牧法[註 75]
 決定批准和肯亞、剛果共和國、摩洛哥、厄瓜多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以及《制止與國際民用航空有關的非法行為的公約》
 任免國家安全部部長[註 76]
 通過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精神
 審議無障礙環境建設法、預備役人員法草案
 審議立法法修正草案
 審議行政複議法修訂草案
 | [84][85][86] | 
| 第三十八次 | 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12月30日
 | 通過預備役人員法、關於修改對外貿易法的決定[註 77] 修訂通過野生動物保護法[註 78]
 任免外交部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註 79]
 決定將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會議審議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於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決定批准和剛果、亞美尼亞、肯亞、烏拉圭的引渡條約
 決定批准《斯德哥爾摩公約》增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兩個修正案
 通過全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增值稅法、金融穩定法、外國國家豁免法草案
 審議立法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
 審議公司法、反間諜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慈善法修訂草案
 | [87][88] | 
| 第三十九次 |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2月24日
 | 任免司法部部長[註 80] 通過關於軍隊戰時調整適用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的決定
 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委託栗戰書委員長代表常委會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報告工作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十四屆、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決定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預備會議審議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等
 通過其他任免案
 | [8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