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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收購私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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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收購私鐵(日语:戦時買収私鉄せんじばいしゅうしてつ Senji baishū shitetsu)指的是太平洋戰爭期間,日本政府依據1941年(昭和16年)修改的《陸運統制令》,於1943年(昭和18年)至1944年(昭和19年)將22家私鐵強制收歸國有

概要

從1906年(明治39年)起施行的《鐵道國有法》(鉄道国有法),有不少私鐵國有化。在太平洋戰爭開始後,為了軍事需求,便以《國家總動員法》(国家総動員法)修改《陸運統制令》,以強制收購私鐵。

被收購的私鐵業者,往往是突然接到電報,強行要求公司負責人配合在收購契約用印,不配合者則被冠上非國民的惡名。政府並非以現金支付費用給被收購者,而是以戰時發行的公債代替。在戰後這些公債往往因通貨膨脹淪為廢紙,無法換取現金。被收購鐵路的公司由於喪失原本營運的路線,大多陷入歇業狀態甚至倒閉,僅相模鐵道因還有其他路線而持續營運鐵路事業,鶴見臨港鐵道納入京濱急行電鐵旗下成為子公司,轉型成不動產事業。

在戰後,關東地方幾家被收購的私鐵業者要求政府履行戰時鐵道省口頭承諾、歸還所收購的鐵道路線[1][2]。雖然處理戰時收購私鐵問題的《鐵道還元法案》在日本國有鐵道成立前送交國會審議,但因被收購私鐵業者大多為產業用鐵路,有財閥背景,與管治日本的盟軍司令部推動之財閥解體政策不同調,兩度未獲參眾議院通過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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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路線列表

更多信息 收購日期, 公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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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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