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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省部級單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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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省部级单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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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列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部級單位[1][2][註 1]

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至少有正省部級機構280個,副省部級機構328個。解放軍武警部隊另有正戰區級機構14個、副戰區級機構52個。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省部級(含戰區級)單位至少有674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規定,「省部級」包括省部級正職(簡稱「正省級」、「正部級」)、省部級副職(簡稱「副省級」、「副部級」)[3]。《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第四項規定,中央一級副部級以上各類機構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簡稱「三定」規定)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4][5][註 2]。」中央編辦政策法規局主編的《〈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釋義》指出,中央編委主要是對中央一級副部級以上機構的「三定」規定進行審定,具體包括中央一級中國共產黨的機關、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委、辦、局)機關、全國政協機關、國家監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中央一級各民主黨派機關、中央一級群團機關和中共中央、國務院直屬(所屬)事業單位以及部門代管或管理的副部級事業單位[6]:38-48[7]

以下機構(單位)如無特別註明,均為正省部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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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屬機關

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正國級),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領導機關。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的職權由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行使[8]

該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中共中央設立設立若干工作機關,在中共中央領導下,主管或者辦理中央相關工作[8]。根據《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第二條的規定,中共中央工作機關主要包括辦公廳、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和派出機關[9]。該條例第三條則規定,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設在中共中央工作機關或者由中共中央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參照該條例執行,法律法規和中央另有規定的除外[9]

中共中央工作機關

中共中央職能部門

(中央組織部保留國家公務員局牌子。中央宣傳部加掛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國家電影局牌子。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保留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家宗教事務局牌子。)

中共中央辦事機構

(中央政策研究室加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教育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接受中央組織部統一領導。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與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中央科技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科技部。)

中共中央派出機關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與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員會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共中央澳門工作委員會與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序列。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序列。)

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

(中共中央黨校與國家行政學院,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加掛中共中央編譯局牌子。)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

(中央檔案館與國家檔案局、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與國家保密局、中央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國家密碼管理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所屬機構

中共中央辦公廳內設機構

中共中央宣傳部代管的事業單位

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單設辦事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全國人大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正國級)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國級)[10]

該法第三十條規定,全國人大設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受全國人大領導;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受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10]。根據該法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辦公廳、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若干工作委員會以及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機構[10]

(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承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具體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內設機構

國務院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簡稱「國務院」,正國級),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11]。《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12]

國務院辦公廳

(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加掛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農業農村部加掛國家鄉村振興局牌子。)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國家反壟斷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由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相關職責。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

國家行政學院中共中央黨校,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作為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

(國家移民管理局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國家公務員局中央組織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組織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檔案局與中央檔案館、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與中央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序列。)

國家計劃單列單位

國務院部門所屬機構

外交部派出機構

公安部內設機構

  • 公安部政治部(副部級)

國家安全部內設機構

  • 國家安全部政治部(副部級)

司法部內設機構

  • 司法部政治部(副部級)

水利部直屬事業單位

應急管理部內設機構

  • 應急管理部政治部(副部級)

中國人民銀行派出機構

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事業單位

  •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副部級)

全國政協機關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設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簡稱「全國政協」,正國級)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政協常委會」,正國級)。該章程第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立辦公廳,在秘書長領導下進行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及其他工作機構。專門委員會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進行工作,發揮基礎性作用[13]

全國政協專門委員會

全國政協工作機構

全國政協辦公廳內設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五、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七條的規定,設置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紀委」,副國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簡稱「國家監委」,副國級),在中共中央領導下進行工作,履行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紀律檢查機關、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職責。中共中央紀委與國家監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14][15]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出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簡稱「最高法」,副國級[註 4])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16]

最高人民法院內設機構

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十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簡稱「最高檢」,副國級[註 5])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17]

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

  •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部級)

民主黨派和群眾團體機關

公務員範圍規定》第八條規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列入公務員範圍[18]。《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組通字〔2006〕28號)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等21個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機關工作人員,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範圍[19][20]

民主黨派中央機關

群眾團體機關

地方機關

《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地方黨政機構設置實行限額管理,各級機構限額由黨中央統一規定。地方黨委提出機構編制事項申請,報上一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重大事項由上一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後報本級黨委審批[5]。」《〈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釋義》指出,「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通知》要求,各地設立副廳局級及以上機構,必須報中央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正、副廳局級事業單位的審批權限在中央[6]:38-48。」

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

省級行政區黨委
副省級城市黨委

地方紀律檢查機關

省級行政區紀律檢查機關

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省級行政區人民代表大會
省級行政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副省級城市人民代表大會
  • 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寧波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副省級)
副省級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地方人民政府

省級行政區人民政府
副省級城市人民政府

地方監察委員會

省級行政區監察委員會

高級人民法院

省級人民檢察院

政協地方委員會

政協省級行政區委員會
政協副省級城市委員會

特別行政區機構

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正、副戰區級機構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軍委」,正國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國家中央軍委」,正國級),合稱「中央軍事委員會」(合簡稱「中央軍委」),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第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中央軍委在中共中央領導下,領導全國武裝力量,履行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軍事領導機關職責[8][21]

《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編制工作,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有關規定執行[5]。」《〈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釋義》指出,「考慮到軍隊編制工作的特殊性,本條明確軍隊編制工作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有關規定執行[6]:138。」此處列舉正、副戰區級機構名單供參考。

軍委職能部門

聯指中心

戰區機關

軍種機關

直屬兵種機關

軍委直屬院校和科研機構

武警總部機關

戰區級機關所屬機構

戰區機關職能部門
軍種機關職能部門
戰區軍種機關
省級軍區

參考文獻

註釋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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