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緬孤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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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緬孤軍,又稱泰北孤軍,泛指自1949年到1954年間(第二次國共內戰後)自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的中華民國國軍。現居於泰國北部邊境,與緬甸、寮國交界地帶,今多簡稱「孤軍」。
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第三軍、第五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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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時期 | 1949年-1980年代 |
國家或地區 | 中華民國雲南省、廣西省、貴州省 泰國美斯樂、唐窩 緬甸聯邦孟果、大其力(至1961年) |
效忠於 | 中華民國 |
部門 | 中華民國陸軍第八軍第237師、第26軍第93師 |
種類 | 輕裝步兵 |
功能 | 原為中華民國正規軍,後轉為泰國地方防衛式、支援型、非正式武裝團體 |
規模 | 起初約20-30萬人員 其中約8萬-10萬正規軍,難民及眷屬無數 |
直屬 | 中華民國國防部 |
駐軍/總部 | 陸軍司令部 |
裝備 | M1903春田步槍 M1卡賓槍 M1A1卡賓槍 博斯反戰車步槍 ZB26式輕機槍 白朗寧M1917重機槍 白朗寧M1918輕機槍 M1A1湯普森衝鋒槍 M3衝鋒槍 毛瑟C96手槍 魯格手槍 M1911手槍 白朗寧大威力手槍 M1917左輪手槍 史密斯威森3型轉輪手槍 史密斯威森軍警型左輪手槍 巴祖卡火箭筒 M3反戰車炮 M1反戰車炮 M1A1山炮 M2A1榴彈炮 M2迫擊炮 M2型4.2英寸迫擊炮 Mk 2手榴彈 布洛迪鋼盔 M1鋼盔 |
別稱 | 孤軍 光武部隊 |
專用顏色 | 灰色制服 |
進行曲 | 陸軍軍歌 |
參與戰役 | 第二次國共內戰 緬甸內戰 寮國內戰 泰國內戰 |
指揮官 | |
象徵性指揮官 | 蔣中正 |
著名指揮官 | 李國輝 李彌 柳元麟 段希文 雷雨田 李文煥 |
標識 | |
臂章 |
孤軍早期主力來自李彌率領的第八軍第二三七師及余程萬率領的第二十六軍第九十三師。原本為國軍抗日正規軍、滇桂黔省府軍、滇桂黔省防衛軍、滇桂黔省關隘邊防軍、滇桂黔省警察、滇桂黔省消防部隊等。因為時任雲南省主席的盧漢領導叛變投共,各省、縣、市、鄉、鎮等逃難軍官家屬被迫自雲南、廣西、貴州南部轉進,由李彌在曼谷指揮孤軍作戰,籌措軍備。
1953年,李彌在國際壓力下奉令回臺,並擬定天、地兩案,明為撤軍,卻仍在當地發展武力,與中共抗爭,與緬軍作戰。3月8日,李彌在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葉公超邀宴時中風,急送臺北市中心診所診治,後轉送聯勤陽明山招待所療養。依據李彌計劃,臺北改派柳元麟將軍接任總指揮,繼續留在當地發展游擊武力;但隨即因緬甸政府向聯合國施壓而二度撤軍,剩餘孤軍殘部由李文煥、段希文二位軍長改編成第三軍、第五軍。兩位將軍曾應泰國需要訓練泰軍出征協助掃蕩苗共、泰共,維護泰北安寧。更積功獲泰王蒲美蓬頒授徽章、御賜泰國居留權,鞏固孤軍在泰北清萊的美斯樂等地駐足的必要性[1]。
由於早期一部份的將領如李彌後來率領部隊撤往台灣,麾下軍眷接受中華民國政府安排安居於桃園縣平鎮鄉龍岡的忠貞新村[註 1][3];後期歸台的泰緬僑民則多定居於台北的雙和地區一帶。有些軍民被分配置在南投縣清境農場附近農業養殖。另有少數滯於緬北金三角山區從事各式各樣產業。
據孤軍遺老指出,當地軍人及其眷屬總人數仍有七、八萬之譜,並且收容了陸陸續續逃離中國大陸之民眾;至於中泰緬寮邊界的華裔人口有多少,有人稱約20萬,實難以估算。目前泰緬僑民相關事宜以內政部移民署[4]、中華救助總會、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和民間自力成立的「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為交流最密切的窗口;2023年6月26日中華民國國防部組迎靈小組赴泰北地區辦理祭祀安靈移靈儀式,同年6月30日迎回臺灣即在國民革命忠烈祠舉行「中華民國雲南反共救國軍」(共948名)入祀典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