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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
菲律賓和中國之間的仲裁案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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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註 1][4],指菲律賓共和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中國海(菲律賓稱西菲律賓海)中菲爭議海域基於「九段線」的海洋權益主張及中方的海洋執法和島礁開發活動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為由向國際海洋法法庭提出,再由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柳井俊二與菲律賓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任命仲裁人並委請常設仲裁法院提供場地和秘書服務的臨時仲裁庭[1]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提起的仲裁案。
2013年2月19日,中國正式拒絕參與仲裁案,稱中國於2006年根據公約第298條作出的聲明排除了該公約規定的爭端處理機制在海域劃界等問題上對中國的適用[5][6],並認為「此案所涉爭端實質上是超出公約調整範圍的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故仲裁庭對此案無管轄權」[7]。2014年12月7日,中國發表立場文件闡釋在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上的立場[8][9]。
2015年7月7日,仲裁庭舉行首次聽證會;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同時發表聲明,不承認仲裁庭對此案的司法管轄權,也拒絕菲律賓任何形式有關此案的和解提議[10]。10月29日,仲裁庭正式裁定對此案菲律賓提出的7項訴求擁有管轄權,並將對菲律賓其他訴求的管轄權裁定留待審理時作出[11]。
2016年7月12日,在中國缺席的情況下,仲裁庭公布仲裁結果,支持菲律賓在此案相關問題上的幾乎全部訴求[12][13]。仲裁庭5名仲裁員一致裁定,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中國對南海自然資源不享有基於「九段線」的歷史性權利[14][15]。仲裁庭還認定中國在南海的填海造陸覆蓋了魚礁,「給環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並要求中國停止在南海的活動[12][16][17]。中國大陸的法學與相關海洋學研究則是給予批駁,中國自然資源部發布報告並指控,也說菲律賓方面汙染珊瑚礁等漁業資源,爭議仍在持續中[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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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為推行南進戰略,於1939年武裝占領南沙群島,並命名為「新南列島」[20]。日本投降後,簽署了《舊金山和約》,放棄其在南沙群島的一切權利與主張[21]。1946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以太平艦(護衛驅逐艦)為旗艦,率領「中業」(大型登陸艦),「永興」(掃雷艦),「中建」(大型驅逐艦)等艦前往南海收復南沙和西沙兩群島[22],並以軍艦名稱命名太平島、中業島、永興島、中建島等島嶼。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其政府亦主張其擁有對該區域的主權,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與北京所持的主張相同[23],並實際控制太平島[24]。
1956年,美軍雷納德上將寫信給當年的民國副總統陳誠,一開始就說西、南沙群島不重要也沒價值,接著又說菲律賓對南沙有需求,越南對西沙有需求,希望中華民國能放棄主權,不過陳誠不從[25]。
1956年,菲律賓人托馬斯·克洛馬與其追隨者佔領該區多個島嶼,成立了自由地公國,菲律賓政府曾予以贊成,該國現在被菲律賓劃為卡拉延市[24]。馬尼拉基於其地理位置鄰近南沙群島,因而主張擁有該區域的主權[23]。越南政府則引用歷史文獻,認為越南自17世紀擁有該區域的主權,該國在當時便已佔據了西邊的島嶼[23]。北越政府曾在1974年以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九段線」的主張和南海諸島的主權,但越南統一後態度發生變化,主張對西沙群島、南沙群島擁有主權[26]。1970年代,馬來西亞也加入了爭議,聲稱擁有鄰近該國數個島嶼的主權;而汶萊也通過擴展其專屬經濟區,聲稱擁有南通礁[27][17]。
2002年1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東協10國(10+1)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並承諾「保持自我克制,不採取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包括「不在現無人居住的島、礁、灘、沙或其它自然構造上採取居住的行動,並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它們的分歧」,有關各方願通過各方同意的模式,就有關問題繼續進行磋商和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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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5日,中國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的規定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聲明。該聲明稱,關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第1款(a)、(b)和(c)項所述的任何爭端(即涉及海域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軍事和執法活動以及安理會執行《聯合國憲章》所賦予的職務等爭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接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五部分第二節規定的任何程序[5][6]。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稱其有權審理本案,理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菲律賓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而本案為兩國對於此公約的解釋與適用產生了糾紛,因此駁回了中方認定「超出司法管轄權限」的陳述,並將進行裁定[29][註 2]。
仲裁庭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強制仲裁機制組成,不同於《聯合國憲章》第十四章寫明有司法管轄權的國際法院,不需要原被告雙方同意,仲裁團的組成及仲裁程序以第十五部份第二節訂明的附件七進行,因此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仲裁,也不影響仲裁的進行[30]。
2016年7月13日,聯合國官方微博澄清,該組織與此案仲裁庭沒有關係[31][32]。因本案仲裁庭不屬於國際法院或其他聯合國系統司法機構,其裁決並不能依照《聯合國憲章》第十四章關於國際法院的規定提交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申請強制執行[33]。
仲裁過程
2015年7月7日仲裁聽證會開始,菲律賓要求仲裁庭判定中國的主張無效。印度尼西亞、日本、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也派出觀察員出席聽證會[34]。rappler.com認為此次仲裁可與尼加拉瓜訴美國案相比,因為二者都是開發中國家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提出的仲裁,當時尼加拉瓜訴美國案是尼加拉瓜向國際法院提起的對美國的起訴[35]。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通知中國仲裁意向並向中國發出訴求陳述[36]。2013年2月19日,中國退回菲律賓的通知。2013年7月11日,海牙仲裁庭第一次會議。2013年7月31日,菲律賓就仲裁規程草案發表意見。2013年8月1日,中國告知仲裁庭不接受菲律賓提出的仲裁。2013年8月27日,仲裁庭在常設仲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第一版仲裁規程[37]。2014年3月30日,菲律賓提交備忘錄。2014年5月14日到15日,海牙仲裁庭第二次會議。
2014年5月21日,中國就仲裁規程第二版草案發表意見,稱其不接受菲律賓提出的仲裁。2014年5月29日,菲律賓就仲裁規程第二版草案發表意見。2014年6月2日,仲裁庭在常設仲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第二版仲裁規程[38]。
2014年12月7日,中國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聲明中國方面不接受菲律賓及仲裁庭提出的仲裁[39]。2014年12月15日,中國尚未發布相應的備忘錄。2014年12月17日,仲裁庭在常設仲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第三版仲裁規程[40]。
2015年3月16日,菲律賓向仲裁庭提交補充書面材料[41]。2015年4月20日到21日,海牙仲裁庭第三次會議[41]。2015年4月22日,仲裁庭在常設仲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第四版仲裁規程[41]。2015年7月7日到13日,仲裁庭在海牙召開聽證會[42][43]。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做出管轄權裁定,表示對菲律賓提出的15項訴求中的7項擁有管轄權,包括黃岩島是不是島,美濟礁是否算作低潮高地,並將對菲律賓其他訴求的管轄權裁定留待審理時作出[11]。仲裁庭將菲律賓其餘7項對中國非法行為的指控留待下次審理。仲裁庭還讓菲律賓明確最後一項訴求「中國應當停止其非法聲索和行動」的範圍[44]。仲裁庭將審理時間定於11月24日到30日[45]。
2015年11月24日到30日,仲裁庭要求菲律賓對太平島地位作出解釋,菲律賓宣稱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46]。
2016年6月30日,第16屆菲律賓總統大選結果出爐,由羅德里戈·杜特蒂當選。
2016年7月12日,仲裁庭在中國拒絕出席的情況下,作出裁定,認為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中國對南海自然資源不享有基於「九段線」的歷史性權利,並要求中國政府「遵守國際法」[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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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2日北京時間下午5時,仲裁庭通過常設仲裁法院公佈仲裁結果。仲裁庭認定,中國對九段線範圍內的資源擁有「歷史性權利」的主張,並無法律基礎,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47]。此外,仲裁庭亦裁定中方在禮樂灘採集資源侵犯了菲律賓的主權,中方對南沙群島的珊瑚礁生態系統構成永久而不可挽回的傷害,而中方漁民在南海採取嚴重破壞珊瑚礁生態的方式,大規模撈捕瀕危的海龜、珊瑚等,中方皆明知卻沒有履行停止這類行為的責任[47],仲裁庭也認定包括由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南沙群島自然面積最大的太平島在內的所有南沙群島的海上地物最多只是礁而非島,亦即其自然條件不足以支撐及維持常住人口,最多只能產生領海、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48][49][50],天然狀態下的黃岩島、美濟礁、仁愛礁和渚碧礁只是低潮高地,不能產生領海、專屬經濟區或界定大陸架,中國大陸在低潮高地建造人工島的行為被認為侵犯了菲律賓的主權權利[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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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反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支持對話解決南海問題或反對仲裁
保持中立或立場有爭議
支持仲裁庭判決
菲律賓共和國
未表態
安哥拉[71][72]
阿富汗[73]
阿爾及利亞[74]
孟加拉[75]
白俄羅斯[76]
波赫[77]
汶萊[78][79]
蒲隆地[80]
柬埔寨[81][82][83][84]
喀麥隆[85]
中非[71]
葛摩[86]
剛果共和國[87]
埃及[88]
厄利垂亞[89][90]
衣索比亞[91]
加彭[92]
甘比亞[93]
幾內亞比索[71]
哈薩克[75][94]
肯亞[95]
吉爾吉斯[96]
寮國[78][79]
黎巴嫩[74]
賴索托[97]
賴比瑞亞[71][98]
利比亞[99]
馬拉威[100]
馬達加斯加[71][101]
茅利塔尼亞[92]
莫三比克[80]
緬甸[102]
尼日[103]
巴基斯坦[104]
巴勒斯坦[97]
巴布亞紐幾內亞[105]
波蘭[106]
卡達[74]
中華民國[107]
俄羅斯[108]
沙烏地阿拉伯[74]
塞內加爾[109]
塞爾維亞[110]
獅子山[111]
斯洛維尼亞[112]
南非[113]
斯里蘭卡[114]
蘇丹[74][115]
塔吉克
坦尚尼亞[89][90]
多哥[116]
烏干達[117]
萬那杜[118]
委內瑞拉[92]
葉門[74][119]
尚比亞[120]
辛巴威[121]
註: 敘利亞、
伊拉克、
約旦、
摩洛哥、
突尼西亞、
阿聯、
阿曼等阿拉伯國家以及
烏茲別克未單獨表明立場。但其所在的相關組織表達了立場。
瑞典則有支持雙方的2種報道[66][122]
菲律賓政府認為中國所主張的九段線是無效的,因為其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有關專屬經濟區與領海的條文。九段線將南中國海的的大部分都劃入中國,中國不能在此區域自行定義大陸架的範圍[123]。
2021年5月,菲律賓總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向全國人民表示,常設仲裁法院作出的歷史性裁決有利於菲律賓,駁回了北京在南海提出的廣泛海洋權利主張,這「只不過是一張可以扔進垃圾桶的紙」。菲律賓總統的言論似乎部分表達了對 2016 年海牙裁決的無奈,認為該裁決無助於各國解決南海爭端。中國政府全盤拒絕接受該裁決。馬尼拉的 Rappler 電視台援引他的話說:「他們提起了訴訟,我們贏了。但在現實生活中,在國家之間,那份文件毫無意義。」[124]
2023年7月12日,菲律賓外交部長表示,仲裁裁決已成為國際法的一部分,菲律賓海巡隊也稱將加強巡邏、驅逐中國民兵船。[125]
中國拒絕參加此次仲裁,並認為菲律賓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中國稱菲律賓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協會在2002年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126][127]。2016年7月,在仲裁案公布判決前夕,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出席第二屆「中希海洋合作論壇」致辭時強調「中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努力維護《公約》宗旨,反對任何海洋霸權,但同時中國將堅決維護正當合法權益」[128]。
2016年7月12日,判決出爐後,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稱,此次判決明顯存在政治背景與瑕疵,是對海洋法公約與國際法治的公然破壞,絕不能接受此案子,這乃是意味著中國力圖守護法律權威性的決心。[129]外交部發布公告稱:「關於應菲律賓共和國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於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鄭重聲明,該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不接受、不承認。」[130]
據台灣中央通訊社報導,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其後進行實彈演習,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習近平下令解放軍進入「一級戰備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領導的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徵召預備役軍人。北京市人民政府下達通知,要求北京市屬各單位7月12至17日進入「戰時狀態」,全天值班[131]。但據中國官方媒體環球網報道,中國人民解放軍並未進入一級戒備狀態[132]。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在2016年7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上稱,本案仲裁機構是歷史上首次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而組成的臨時仲裁庭,並不屬於常設仲裁法院建制;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僅為之提供秘書服務和場地。本案仲裁庭組成是政治操作的結果,5名仲裁員除其中一名德國籍仲裁員按仲裁規則由原告菲律賓指定外[註 3],均由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活躍的日本右翼政客柳井俊二指定,且均為歐洲背景而不具有廣泛的國際代表性。本案仲裁員為原告提供有償服務,薪酬由菲律賓等方面支付,而非如聯合國系統內的國際法院和海洋法法庭那樣由聯合國負責經費以保證獨立性。另外,本案部分證人的提供的專家建議違背其在先前公開發表的著作中的接近中方立場的學術觀點。因此,這個仲裁庭根本沒有公正性和公信力可言,這次仲裁將成為歷史上臭名昭著的案例[1][2]。
2016年7月13日,在荷蘭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院前,有海外華僑進行示威,抗議仲裁結果。[133]
2016年7月15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出席「亞歐首腦會議」期間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會晤,李克強向安倍重申南海仲裁案的裁決無效,日方不是當事國,應謹言慎行,不要介入和炒作[134]。
隨著該案審判的結束,中國民眾掀起了一輪抵制外國貨、特別是美國和菲律賓貨品的高潮。7月17日,河北樂亭居民手持橫幅圍堵縣城內的一家肯德基店,呼籲抵制美國貨。7月18日,至少有江蘇連雲港、揚州、泗陽(也有報導作泗洪)、浙江杭州、浦江、安徽滁州、廣德、寧國、山東臨沂、湖南長沙、郴州等11個縣市的肯德基門店遭到圍堵[135]。7月19日,中國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表示網絡上有一些網民呼籲抵制菲律賓產品,在實際中並沒有發生。並表示,中國願意進一步深化與東協包括菲律賓在內的經貿合作方面的對話,同時也願意和菲律賓發展平等互利、形式多樣的經貿合作關係[136][17]。雖然大批官方媒體在仲裁案判決後呼籲管控極端民族主義,但7月20日環球時報發表評論,隱晦地回擊了這一觀點,評論發表後一天內在環球時報網站上被刪除[137]。
2023年7月12日,中國外交部表示中方不接受也不承認菲律賓南海仲裁庭自2016年起作出的裁決。[138]
2014年11月,越南政府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對於中華民國1947年所劃定的十一段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改為九段線)的說明是不合法的,並聲明支持菲律賓提出的仲裁案與請求法院注意越南擁有黃沙群島的主權[139]。
2016年2月17日,中華民國外交部在回應美國總統巴拉克·歐巴馬的呼籲時表示,尊重也同意南海主權聲索方和平解決爭端,也支持各方經由公正、透明及對等原則下循協商或法律途徑解決分歧,但對於菲律賓提出的南中國海仲裁案,基於中華民國未被邀請加入仲裁程序、仲裁法庭也沒有徵詢中華民國的意見,在被排斥於仲裁案以外的情形下,政府「不能接受仲裁庭判決」[140]。2016年5月13日,外交部表示曾邀菲律賓及臨時仲裁庭派人實地參訪太平島,可是仲裁庭遲未正面回應,菲律賓則已回函拒絕邀請,還刻意重申太平島是「岩礁」非「島」[141][142][143][144]。對於2016年7月12日的仲裁結果,總統府在結果出爐之後發表新聞稿,表示中華民國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並強調「絕不接受,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約束力」[145][146]。總統蔡英文將原定14日前往南沙太平島巡弋的康定級巡防艦提前一天,在13日出發[147]。中華民國官員強調,國際法庭的仲裁結果對中華民國充滿歧視和不尊重,不僅不接受中華民國的說法,還以中國台灣當局稱呼,傷害了中華民國的主權以及經濟漁權[148]。中華民國外交部長李大維強調,政府絕不接受仲裁本文以「中國台灣當局」稱呼中華民國[149][150][151][152]。
仲裁結論中全面否定包括南沙群島面積最大的天然島嶼太平島(0.51平方公里)在內的所謂島礁為島的說法在台灣招致了極大的非議[153][48][154]。
歐巴馬時期的美國政府表示,它不會在這場衝突中偏向任何一方[155]。2014年12月7日,美國國務院下屬的海洋與國際環境和科學事務局,認為九段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2年簽署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條和第十五條有關歷史性所有權的規定[156]。2015年6月,國務院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的助理國務卿丹尼爾·拉塞爾稱,對於海洋申索,各國必須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來解決[157]。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會約束美國政府與國會的國際法,在美國國會並沒有得到批准,也因此美國並未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58]。
該案審判後,有菲律賓媒體稱,美國是南海仲裁的幕後推手,應該為菲律賓聘請仲裁庭律師的花費報銷,但在美方獲悉後,表示菲國的要求已遭美方拒絕。為此,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克·托納否認美國參與南海仲裁,也不建議中國放棄其主張[159]。
然而,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美國的「最大競爭對手」和美國對中國的戰略加劇。2020年7月,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布美國的正式立場,否認中國在南海主權聲索;宣告菲美《共同防禦條約》適用於南海;2021年5月,七國集團外長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中提及2016年7月12日的南海仲裁案的裁決;2021年7月11日,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發表「仲裁庭裁決五周年」聲明,重申了川普政府任內宣告的美國官方立場[160]。2023年7月12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南海仲裁案裁決否定中國在南海的擴張性主張,是終局的,對菲律賓和中國均有拘束力,美方要求中方停止海上非法活動。[161]
2016年1月,澳大利亞外交部長朱莉·畢曉普認為,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接受仲裁,臨時仲裁庭的裁決將是極其重要的國際原則聲明[162]。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楊潔篪會見澳大利亞外長對此表態反應:澳大利亞不是南海當事國,應恪守在南海主權領土爭議上不選邊站的承諾,不參與、不採取任何有損區域和平穩定和中澳關係的事。畢曉普事後則表示「中國竟會對我敦促各方和平協商、保持克制和遵守國際法感到吃驚,這令我感到震驚」[163],不過中方也多次提到此仲裁存在不公的現象[143][151][164]。
在國際仲裁庭發布仲裁七年後,印度政府首次明確呼籲遵守2016年仲裁的裁決,該裁決推翻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張。印度和菲律賓在2023年的第五次雙邊合作聯合委員會會議後發表的一份聯合聲明中提到了印度姿態的變化[70]。而印度在2016年7月的反應是謹慎的,只是「注意到」了該裁決。印度和菲律賓兩國的聯合聲明表示,兩國對開放和包容的印度洋-太平洋有共同國家利益,並表示:「他們(部長們)強調需要和平解決爭端,並遵守國際法,特別是《海洋法公約》和2016年關於南海的仲裁裁決。」[165]
- 7月13日上午10:45,聯合國官方微博發表文字稱常設仲裁法院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166][167]。
- 歐盟鼓勵爭端的各方能通過對話和合作尋求和平解決,並要依照國際法,尤其是涉及到聯合國公約海洋法時[168]。歐盟外事發表聲明稱「歐盟期盼的是一個在國際法的原則下——特別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原則下的建立海洋秩序」[169]。
- 七國集團(加拿大、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英國、美國以及歐盟)表示,應對中國發出「明確的信號」以表明立場[170]。歐盟高峰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在伊勢志摩的峰會稱歐元區應採取「明確且強硬的立場」對中國受爭議的海事請求作出回應[171]。
-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秘書長彼得·帕維爾表示,在南海問題上北約「沒有法律平台」進行軍事干預,北約也不會對其他地區的領土爭端進行干涉。北約支持雙方進行以政治和外交為基礎的談判,用「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體系」以及「和平的方式」解決「不和諧」。[172][173]
- 非洲聯盟副主席的立場和中國一致[90]。
- 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表示阿拉伯國家支持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與此同時阿拉伯國家聯盟還強調,主權國家的解決方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署國一樣,應得到尊重[174]。
- 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Rashid Olimov明確聲明「所有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支持中國為維護南海的和平與穩定進行努力。」該聲明稱與之有直接關係的國家應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符合所有雙邊條約,在中國南海(DOC)各方行為宣言談判協商解決。聲明還敦促所有人尊重「主權國家自行解決糾紛的方式」的權利,堅決反對外界介入到中國南海問題以及對爭端國際化的嘗試。[175]
- 國際法院在其官方網站發表聲明,聲明中表示「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由常設仲裁法院下的一個特別仲裁庭做出。國際法院作為完全不同的另一機構,至始至終未曾參與該案。」[176][177][151]
- 2016年7月15日,國際海洋法法庭新聞官本雅明·貝尼爾施克表示,國際海洋法法庭既沒有在仲裁案件中扮演任何角色,也不會「對其他國際性質法院或是法庭所作出的裁決發表評論」,南海仲裁庭與其無關[178]。
評論
《紐約時報》認為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裁決將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院無力執行[179],但另一方面,時報援引新加坡南海問題專家史托瑞的分析稱,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如果不遵守此判決,中國將失去顏面和名譽[179]。該報又稱,此判決將成為東南亞相關國家與中國進行談判的範例,並可能對中國國內政策產生深遠影響[180]。美國也可能依據此判決,加大在南海巡邏力度,以便拉攏新盟友,並為舊盟友提供更多支持[179]。
國際法專家、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撰文指出,裁決不是常設仲裁法院作出的,而是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回應菲律賓提訴中國仲裁案所設的仲裁庭作出的,而這個仲裁庭是由5位世界頂尖海洋法專家組成。「不管中國喜歡與否,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該公約的仲裁庭作出的裁判,對中國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庭的裁決並不決定其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而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解釋和運用」。[181]
《外交》雜誌網站發表格雷厄姆·艾利森的文章,文中列舉了俄羅斯無視國際法庭提出的釋放荷蘭船員的要求、英國無視國際仲裁法庭判決堅持在違反海洋法的情況下單方設立扎格斯群島海洋保護區、美國無視國際法庭對尼加拉瓜案的判決等例並表示,從未有過任何一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服從國際仲裁法庭有關海洋法的裁決。認為如果中國拒絕接受南海仲裁案結果,它不過做了其他大國這幾十年一直在做的事,又指出從菲律賓尋求上訴的那一天起,中國便論述稱「國際仲裁法庭無權受理該案,因為此事有關主權問題,海洋法公約明文禁止就此問題發起仲裁」。[182]
美國霍夫斯特拉大學法學教授古舉倫(Julian G. Ku)解釋說:「柳井俊二之所以捲入南中國海案,也是因為他當時是國際海洋法庭的庭長」,這實際上也是中國自己的選擇。 「如果中國參與仲裁,就可以自己選擇仲裁員,柳井俊二也不會參與進來。」還有不少學者指出,由於不參與挑選仲裁員,中國事實上放棄了自己的權益;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仲裁庭的法律費用本應該由提請仲裁的雙方來支付的,但是在南中國海案,由於中國不參與,所以所有費用都由菲律賓方面支付。[183]
菲律賓專欄作家裡戈韋托·蒂格勞(Rigoberto Tiglao)在7月15日《馬尼拉時報》(The Manila Times)頭版發表文章說,菲律賓為南海仲裁案請律師,共花費了三千萬美元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美國應報銷,因為仲裁案給了美國干預南海事務的藉口。他還指出這些律師竟然成功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做到重新定義「仲裁」這個詞,「仲裁一直是指在有爭議的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第三方幫助解決爭議問題。現在看上去『仲裁』可以單方面提起了。」[184][185]
2016年8月在南海仲裁案一個月後,環球時報引述美國著名國際現實主義雜誌國家利益的一篇刊文[186],表示南海仲裁打破了南海爭議的模糊性平衡。相信南海仲裁案能解決南海糾紛是天真的想法。沒有大國會接受損害國家利益的國際法判決。仲裁結果只是開啟南海糾紛的新階段,並不會改變全球政治是基於實力、而非規則的本質。[187]
2016年8月12日,加拿大智庫「加拿大北約協會」網站刊登研究員沙頓專文:「海牙裁決波及台灣——法庭想約束巨人,卻影響了台灣」。文章指出,台灣擁有南沙群島中最大島嶼「太平島」,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台灣對其已控制的太平島宣示主權,應毫無爭議;但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註 4]判定太平島不符島嶼資格,沒有專屬經濟區,傷害了台灣領土主權與地位。台灣一直採取和平方式處理南海爭議,各國基於保護正直的國際公民,應支持台灣權益。如今卻因北京採取把對手國逐出爭議海域的激烈政策,而讓台灣受到傷害,這種情況確實不合理。沙頓亦指出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對面積小很多的「島嶼」宣示主權,例如美國即宣稱中途島及貝克島擁有專屬經濟區。[188]
中美南海相關對峙
南海仲裁案判決前後,中美各自在南海附近舉行演習,形成南海史上最大規模的軍事對峙事件。其後,中國網絡上部分文章和視頻指「7月美軍里根號和斯坦尼斯號航母戰鬥群進入南海支持菲律賓,中方毫不示弱,盡遣精銳。但最終美方由於航母暴露在中方有「航母殺手」之稱的轟-6轟炸機威脅下而黯然撤兵,隨後美方指揮官哈里斯上將被調職,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新任總統杜特爾特上任後中菲關係重歸於好。」也有反駁觀點稱上述敘述大體真實,但在關鍵處做了手腳。如美方雙航母戰鬥群實際位置在菲律賓群島東側的菲律賓海海域,和中方距離1000千米。美方演習時間為2016年6月中旬,6月下旬斯坦尼斯號航母便已返港,另一艘航母里根號也並非在對峙後迅速撤離,而是在仲裁案後14天才回到日本橫須賀港。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是期滿自動離職,而新任總統杜特爾特就職時南海仲裁案結果尚未公布。哈里斯上將更是到2018年才屆齡退役。[189]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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