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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
古代中国辅助帝王最高行政长官的非正式通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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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是中國歷代輔助君主(含諸侯、帝王等)最高行政官員的非正式通稱,而非法制上的名稱,除遼朝外,在各朝代的官制中,其實是沒有這官名的。中國歷代政權建立中央集權後正式稱謂有丞相、相邦、相國、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總理大臣等,相當於今日各國的政府首腦,但職權大過前者。
![]() |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16年8月25日) |
名稱
「宰」原為「罪人在屋下執事者」[1],後引申為宰制的意思。「宰」有控制、掌握之意。「相」是「目接物」[2],故「相」又有「交接扶助」之意。
商朝時「宰」為貴族家中的管家,是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掌國政的太宰,也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宰」,亦管「宰殺」牲畜以祭祀,實已為官的通稱。因古時祭祀為頭等大事。
「宰相」二字聯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但只有遼代以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唐朝宰相人數與名目最多,有三省長官的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還有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與(議、豫)朝政、參知政事、同掌機密等等。漢代丞相以一或二人為相,唐代的宰相以多人合議制為相,還有許多軍人節度使獲得宰相的頭銜,是為使相,但為榮譽職,無實權。
有些朝代會設立左、右丞相(根據皇帝的方向),其地位根據不同朝代對「左尊」或「右尊」而不同。例如先秦時代文官尊左、武官尊右;在漢時期,以右丞相為主相、左丞相為副相;到隋唐兩宋隨周為「左尊右卑」;元朝依蒙古人習俗也以右丞相高於左丞相;到明初洪武時則恢復以左丞相為正職、右丞相為副職,但後廢除了丞相制度。
北京大學歷史系副主任祝總斌教授認為,宰相必須擁有議政權和監督百官的執行權,兩者缺一不可。首先是進宮謁見皇帝,共議國家大事。宰相對政策(行政、財政、軍事、民族等)和人事這兩方面的大事必須出謀劃策,輔助皇帝最後確定下來(包括對皇帝的錯誤意見進行諫諍)。其次是在經過皇帝與宰相商議,形成決定之後,還得由宰相監督百官執行。這裡包括百官執行後的考課,以及由此奏行的黜陟、賞罰等。古代官吏和後代學者往往重視第一個條件,而忽視第二個條件,從而造成宰相稱謂上許多混亂。祝總斌認為兩漢的宰相是固定的,始終是三公,尚書台長官不是宰相。魏晉南北朝宰相始終是尚書台或尚書省的長官,而中書監、中書令和門下侍中不是宰相,儘管他們也是在某些方面或某個時期權力極大。明朝和清朝的殿閣大學士權力發展到參與議政,職掌票擬,因而他們一般也被譽為宰相,但在制度上始終無監督六部百官執行之權,所以並不是宰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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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宰相最早起源於春秋時期。最早見於《韓非子·顯學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戰國時期,宰相的職位在各個諸侯國都建立了起來,春秋戰國時期列國宰相有齊國下卿管仲與上大夫晏嬰、趙國上卿藺相如、秦國相邦呂不韋等代表人物。
秦朝時,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由李斯擔任。漢朝與秦朝相仿,一般稱為丞相(金印緺綬,綬紫青色),只是如果稱為「相國」(金印綟綬,綬似綠似紫)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為副職。漢初立國,劉邦以蕭何為丞相,其後升任相國。漢武帝時,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台長官的手中。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由司徒、司空、太尉,號稱三公,共同執政,權臣則多稱「大司馬」。漢獻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除了朝廷的宰相之外,由於漢朝採用封建與郡縣並行制(也稱作郡國制),因此在地方層級上有許多封國(諸如中山國、北海國、趙國等),行政區地位相當於郡。雖然封國的君主為各諸侯王,但只是傀儡,實質的長官,是皇帝派遣的「國相」,因此王國的國相,實際上相當於郡的太守。此外,各郡國內還有許多縣侯的封國,侯國的國相,在品級上則相當於縣令、縣長。
魏晉時,丞相或相國多為權臣自命建立霸府政治,成為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一如曹魏的司馬氏專權和東魏的高歡、西魏的宇文泰。偏安政權蜀漢立國以來所任丞相也只有諸葛亮一人。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尚書令、侍中、僕射或將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朝時,隋文帝楊堅創立三省六部制,三省長官內史省的內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合稱為宰相。唐改內史省為中書省,內史令為中書令,納言為侍中。唐太宗時諫臣房玄齡官至司空兼領尚書左僕射,為當時尚書省實際長官。唐高宗後,不置尚書令,以副職尚書左右僕射為尚書省長官,除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和門下省長官侍中外,以他官加「同中書門下三品」者才是宰相;玄宗開元後,加銜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
宋朝的尚書令和中書令為虛置,以同平章事、侍中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兩者同議政事,輪流知印、押班、奏事,合稱「宰執」。[4]從漢朝至唐朝,天子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站立答話,其地位大降。元豐改制,恢復唐朝的三省制度,但三省長官虛設,以副職代之,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政和時,改左僕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靖康間復改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南宋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代表人物秦檜,副相為參知政事。乾道間又改為尚書左、右丞相,多兼樞密使,統領軍政,代表人物如文天祥。
大蒙古國仿效漢制,設立中書省為行政機關,耶律楚材在窩闊台汗時期擔任中書令,位居中書丞相之上。元朝建立後續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由皇太子兼領,不常設,下為中書右左丞相,為常設長官,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為右左丞及參知政事,合稱「宰執」。各地設有行中書省作為朝廷的派出機構,長官為行省丞相。
明初亦設中書省,長官為左右丞相,不設中書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藉由胡惟庸案,罷中書省,廢丞相,由天子親決國政。宰相制度和三省制度遂廢。後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正五品的內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內閣職位漸重,但大學士有宰相之實,卻無宰相之名,權力受到一定限制,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如嚴嵩、張居正。
清沿明制,不設立真正的宰相職務。雍正時設軍機處,內閣成為閒曹,沒有品階的軍機大臣行宰相職責,但沒有獨立的行政權力。清代習慣上稱授正一品殿閣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清朝末年,清政府仿效日本改革政治制度,成立以總理大臣為首的責任內閣,取代大學士和軍機大臣。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於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明清以後的大學士及軍機大臣雖有宰相職責,輔助皇帝,但實際上只是皇權的執行者,沒有獨立決策權力。雖有大學士和軍機大臣專權的情況發生,但他們的權力只是來自君主的信任,而非制度本身,相對下地位並不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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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皇權的衝突
很少大有為的皇帝能長期忍受權力過大的相權。因此相權在中國歷史中不斷的被裁減,但隨著中國封建王朝走向衰落,相權最終徹底戰勝皇權。其中較顯著的變革有四個時期:
歷代稱謂表
中國的宰相在歴代王朝有不同的稱謂。下表是詳細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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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
受到日語影響,今日時常稱君主制國家的各大臣雅稱為「相」,如財務大臣稱財相、外交大臣稱外相、法務大臣稱法相等。政府首長則稱為首相,甚至是直接稱「宰相」[5][6][7],「擔任政府首長」為「拜相」[8][9],即得自「宰相」之名。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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