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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捷运系统
台灣適用大眾捷運法的各式鐵道運輸系統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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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捷运系统是指台湾各都会区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置法源为《大众捷运法》,目前共设有5座。台湾最早的捷运系统为台北捷运[注1],该系统最早于1968年提出规划,于1988年开始兴建,最终于1996年开始营运。之后分别为2008年开通的高雄捷运[注2]、2017年开通的桃园捷运[注3]、2018年开通的新北捷运[注4]、2021年开通的台中捷运[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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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讲述处于施工或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 |
沿革
台湾首先兴建以台北市县为服务范围的台北捷运后,由于其成功营运经验,促使各县市政府相继规划兴建各自的捷运系统。在1990年代初,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抱持乐观评估,打算在除了台北、高雄两大都市以外的都会地带,包含时为省辖市以及县的桃园、新竹、台中、嘉义、台南兴建捷运系统。一方面减少都市内的通勤压力,一方面搭配台湾高铁的新建,做为位于郊外的高铁站联络市中心的工具。然而进入2000年代后,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快速恶化,无力大规模兴建捷运系统,导致中央政府对于新建捷运的态渐趋保守,并对各地方政府提交的捷运兴建计划严格审核,造成大多数的捷运计划被迫只能处于纸上作业。
中华民国交通部为面对地方政府之捷运建设需求,以及考量捷运永续经营,于2011年4月11日订颁“大众捷运系统建设及周边土地开发计划申请与审查作业要点”,将原本的两阶段审查改制为三阶段审查,并加强各阶段的审查内容,经三阶段审查通过始得逐年编列经费办理施工,新审议机制特别明订自偿率门槛值,着重于公共交通导向型发展(TOD)模式及税收增额融资(TIF)模式之计划以提升自偿率,期能借由捷运沿线土地开发效益挹注建设经费,提高捷运计划财务自偿率。审查阶段依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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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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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开工
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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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规划
列表
备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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