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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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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行车道主要分布于新界,原因是在规划较后期的新市镇时已经连带兴建自行车道设施,以减少市民使用汽车;当中以沙田新市镇的自行车道网络最为完善;市区的香港岛、九龙半岛以及新界荃湾新市镇由于较早发展,则几乎没有自行车道设施,只设自行车公园。同时,没有预留自行车道的屯门新市镇和元朗新市镇,自行车道网络也较疏。骑自行车为香港人假日的消闲活动之一,亦孕育出洪松荫、黄金宝和李慧诗等不少世界级自行车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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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及拟建的自行车道均大致依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设计标准建造。自行车道有别于共享径,后者供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共同使用,并在2010年代陆续试行及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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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自行车道是道路的一种,不过汽车和行人一般不准使用自行车道。在各出入口均有路牌或地面标志指示该处为自行车道。骑自行车者在自行车道上行驶时,必须遵守在普通道路上需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和指示。一般而言,应靠左行,并只可在右方超车,除非前方骑自行车者发出右转手号。如即将转弯或在窄路时,可驶往车道的中间前进。骑自行车属驾驶行为,如无明显需要而在人行道上策骑或驾驶,亦可触犯法例。[1]在自行车道上并排行车不属犯法,不过骑自行车时未有合理顾及其他使用该道路的人,即属“不小心骑踏自行车”。[2][3] 行人不遵守交通标志而使用自行车道,或骑自行车者不遵守交通标志而使用行人径,即属犯罪,最高可罚款2000元。[4]不过,从过去到现在都有不少市民没有遵守相关规定[5]。
香港没有实施在道路上设置“自行车专用线”。如果道路旁边设有自行车道,骑自行车者必须在自行车道上行驶,否则自行车必须与车辆共用车道﹐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有个别道路管制情况属于例外,例子如下:
- 个别通道竖立“禁止汽车驶入”指令交通标志而非“所有车辆不准驶入”,即有可能容许自行车及三轮车在遵守其他条件之下进入,例如交通标志、法例,及有关通道是否属于人行道。根据法例,汽车指“任何由机械驱动的车辆”,并不包括“使用踏板驱动”的自行车及三轮车。
- 个别乡郊地区道路同时竖立“道路封闭”及“自行车例外”交通标志,则指明自行车可以通过。
- 自行车及三轮车均不能通过竖立“禁止行人、徒步控制的车辆、自行车及三轮车进入”、“禁止自行车及三轮车进入”、“所有车辆不准驶入”或同类交通标志的道路路段。[6]
- 部分乡郊及离岛对行人、自行车及机动车辆并未明确分配道路使用空间,人行道范围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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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香港第一个兴建自行车道的新市镇是沙田新市镇,该新市镇于1973年开始兴建。随后自行车道成为日后所有新市镇都设有的配套设施,而且往往与邻近设施同步启用。
1978年,政府斥资1600万港元进行大埔汀角路改善工程最后一期,沿汀角路至下坑,工程附设自行车道[7]。
而香港第一条自行车道于1981年12月6日建成,并于同日启动沙田道路安全运动,由新界政务司锺逸杰议员、新界拓展署署长杜恩主持[8][9]。当时开通的自行车道全长约5.2公里,环绕沙田新市镇,由大围美林邨经大围、沙田头、沙田市中心、沥源邨、禾𪨶邨,直至火炭工业区为止,并预计整个自行车道工程完成后,长度将增至47.5公里,并设有19条隧道和2座桥,若包括后来规划的马鞍山段则延长至60公里[10]。
连接大埔至沙田的吐露港自行车道于1986年8月3日启用,全长7.3公里,由署理香港总督锺逸杰主持踏自行车筹款,由沙田银禧体育中心出发,沿新建自行车道途经9公里路程至大埔元洲仔前政务司官邸,一共筹得善款150万港元,新华社香港分社文体部部长韩力、区域市政局主席张人龙等人亦有参与活动[11][12]。
1989年3月,政府计划延长大埔自行车道,穿过广福邨和明雅苑,惹来区议员和居民的强烈反弹,担心引起治安和交通安全问题[13]。同年8月,政府计划兴建道路连接天水围至元朗,并附设自行车道[14]。
汀角路自行车道由大埔工业邨至大美督一段拖延甚久,更因人车争路多次发生意外[15]。为了配合大美督郊游,政府斥资1亿0500万港元对汀角路进行扩阔工程,同时兴建全长6.5公里的自行车道,汀角路自行车道则于1991年7月30日建成,自此形成自马鞍山经沙田、大埔至大美督全长75公里的最大型自行车道网络[16][17],2000年汀角路开展扩阔工程,并兴建黄鱼滩自行车隧道,2003年初完工[18]。
发展较早、未有规划自行车道的屯门新市镇,则于1990年开始准备兴建[19]。1995年8月18日刊宪兴建由兆康苑至杯渡路沿屯门河边兴建自行车道,并兴建一条行人自行车天桥横跨杯渡路[20],但该天桥建成后不久即因轻铁杯渡路高架化工程而拆除[21]。其后,政府又计划斥资1.234亿港元,于屯门18区兴建两条天桥、一条自行车道和一条紧急车辆通道[22]。
1999年1月20日,沙头角公路扩阔工程通车,龙跃头至坪𪨶路一段增设自行车道[23]。一周后,政府计划兴建洪水桥道路工程,并在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西面僻设自行车道[24]。同年3月29日,为了配合吐露港公路扩阔以及兴建科学园的工程,吐露港自行车道进行了多项改建、改道至更靠近海岸,同时将自行车道由原来的4.4米扩阔至6米,并在自行车道旁增设一条阔2.5米的人行道,2003年完工[25][26]。
政府为配合锦田发展以及九广西铁锦上路站的兴建,分别扩阔锦田公路、兴建锦田绕道与东汇路,三者皆设有自行车道,锦田公路扩阔工程于1999年5月25日开工,2001年8月完工[27],锦田绕道于2001年3月动工,2003年年底完工[28],东汇路于2002年年初动工,2003年年底完工[29]。2000年1月26日,沙田石门安明街桥通车,附设自行车隧道[30]。
2002年5月31日,东涌道扩阔工程动工,并在坝尾至龙井头一段增设自行车道,2003年年底完工[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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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起,香港政府计划兴建新界自行车道网络,预算斥资约22亿港元,提供一条贯通新界东西,全长约82公里的自行车道,将散落在多个新市镇的自行车道网络连接。计划亦包括改善在屯门、天水围及元朗现有的自行车道路段,例如增加路牌、扩阔现有自行车道,以及兴建更多休息处及汇合中心、练习场、维修站及休憩处等设施。[32][33][34]连接新界西北及东北的自行车道上水至沙田段及相关设施的修订工程。[35][36][37]
首项工程于2009年9月展开。粉岭至太和段自行车道于2014年6月11日率先启用。上水至元朗段自行车道耗资逾5亿港元兴建,于2020年9月29日启用,全长约11公里,从屯门至马鞍山全长60公里的新界自行车道主干线自此全线完工,骑自行车全程需时约6小时[38][39][40][41]。自行车道沿途设有配套设施,包括休息处、自行车租赁站、小食亭和洗手间等设施[42]。不过,有自行车团体指,青山公路古洞段一带断续位置众多,容易发生意外[43][44]。
屯门至荃湾自行车道全长22公里,分阶段推展,首阶段的荃湾海滨自行车道于2021年7月19日通车,从荃湾海滨花园至荃湾湾景花园,全长约2.3公里,沿途可眺望蓝巴勒海峡和青衣岛的景色。自行车道设有两处休息处,海兴路亦设有自行车汇合中心,内设有盖座椅、自行车泊位、自行车练习场、公众洗手间、饮水设施等等,其中自行车泊架采用树叶型设计,设计曾获得多个奖项[45][46][47][48][49]。
至于剩余的部分,包括屯门至扫管笏段以及扫管笏至荃湾段,被形容为“新界自行车道网络的最后缺环”,于2023年11月28日申请立法会拨款,由于青山公路两旁的空间有限,故此将兴建临海自行车桥、隧道或护土墙,深井段则会兴建新海滨长廊[50],但由于遭到议员质疑耗资过巨而撤回申请[51],其后则由于政府财政赤字,需要推迟开展[52]。
三门仔海滨自行车道于2023年8月1日开通,全长900米,沿三门仔路由汀角路交界处延伸,游人可观赏船湾避风塘的景色。自行车道尽头设有洗手间、饮水机、有盖座椅和自行车泊位等设施。[53][54]
斥资9200万港元兴建的将军澳海滨自行车道于2013年11月16日通车,全长1.6公里,沿将军澳海滨公园而建[55]。
将军澳跨湾大桥于2022年12月11日建成通车,自行车道于同步启用[56][57]。
梅窝横塘河桥由于经常出现人车争路的情况,造成道路安全隐患,运输及房屋局于2019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计划斥资1亿1050万港元兴建全长35米的新横塘河桥,一共设有两条桥,其中人行桥阔2米,而自行车桥则阔3.5米,两者完全分开,预计落成后在繁忙时段每小时使用率为650人次和250自行车架次,预计2020年第二季开工,2023年第四季竣工[58]。
为兴建皇后山邨及山丽苑,政府将沙头角公路与龙马路进行改善工程,并兴建自行车道入邨[59]。
为方便来往西沙Go Park,发展商新鸿基地产在乌溪沙至十四乡全长1.5公里的一段西沙路进行扩阔工程,车道加阔至四条,并加建3条人行天桥以及三个环岛,工程历时六年,预计最快2024年第二季投入服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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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部分路段因不同原因而已被搁置:[61]
针对发生于自行车道的意外数字上升趋势,运输署在自行车流量最高的大埔区,于2012年年中开始分阶段设立9个试点,改善自行车安全问题,包括以红、黄及绿三色标示自行车道种类──红色代表主干线、绿色代表地区干线、黄色则代表该使用该路段需要提高警觉性,以提高使用者的警觉性。运输署将会检讨计划的成效,长远考虑推广至全香港的自行车道。试验内容包括在大埔海滨公园近完善路的一段自行车道急弯位置髹上黄色,并且在两旁树木加设软垫,以减低意外的风险;一些被马路分隔的自行车道,运输署方亦会加设数字标示。运输署在2012年2至3月咨询大埔区议会,并分批展开试验计划。[64][65]
现时自行车道上的黄色路面均用作提醒自行车使用者该路段有一定危险性,需减慢车速,以及让行人过自行车道路口时注意自行车经过。
普通自行车道

自行车主干道并未有严格定义,部分以红色路面为主要辨识,但现存亦有大量灰色路面被官方或通俗视为自行车主干道。因线路没有正式名称或编号,下表只列出主要途经地点。斜体为计划或兴建中自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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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自行车道并未有严格定义,以绿色路面为主要辨识,但现存亦有大量灰色路面被官方或通俗视为地区自行车道。因线路没有正式名称或编号,下表只列出主要途经地点。斜体为计划或兴建中的自行车道。
越野自行车道
渔农自然护理署在郊野公园现已建设有十五条指定的越野自行车道,可供越野自行车进行活动。
- 钓鱼翁越野自行车道(此越野自行车道不适用于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 芝麻湾越野自行车道
- 梅窝至贝澳越野自行车道
- 贝澳至狗岭涌越野自行车道
- 海下至湾仔越野自行车道
- 龙脊越野自行车道(此越野自行车道不适用于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 河背越野自行车道
- 小榄越野自行车道
- 大榄涌水塘越野自行车道
- 大棠越野自行车道
- 田夫仔越野自行车道
- 田夫仔北越野自行车道
- 清快塘越野自行车道
- 青龙头越野自行车道
- 荃锦越野自行车道
另外,梅窝设有全香港最大规模的越野自行车练习场,并设有不同难度供使用者选择。
流量
未来计划
2022年,政府计划修订法例,以落实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规管措施。运输署在白石角的一段自行车道展开先导试验计划,让参加者与自行车共用自行车道,以取得更多运作经验。[68]
2022年起,政府进行《交通运输策略性研究》,并于2023年初步建议引入主动出行模式(例如自行车和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相关规划及政策,在新发展区和新市镇推广。建议包括正式引入两个层次的自行车道等级、引入不同类型的绿色道路设计,优先考虑行人、自行车、电动可移动工具和绿色运输的需求等。[69]
问题
香港政府对自行车定位为消闲或康乐活动,所以没有像外国及中国内地般鼓励使用自行车为代步工具,只会在新市镇及新发展区兴建自行车道,并不鼓励在市区范围骑行自行车[70]。其他区域(特别是新界西及将军澳)的自行车道都被批评为“断橛禾虫”(不连贯),设施不足。与行车道路及人行道之间的路口并不鼓励直接骑自行车通过,甚至有指示牌要求下车步行。研究显示75%的自行车意外都是发生在道路上,而非自行车道上,而该等人士很可能正在从设有自行车道的区域往返不设自行车道的区域[71]。多年来,都有不少人士争取将自行车重新定义为交通工具[72][73]。不过,也有意见强烈反对将自行车视为交通工具[74]。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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