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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

中国计划生育简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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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控制政策,屬於基本國策[1]。具體的政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的不同時期並不完全相同,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以控制中國大陸人口數量為目的,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行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生育政策[1][2][3]。在世界範圍內,計劃生育運動早在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就開始發展,其中英國學者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的《人口論》以及馬爾薩斯聯盟英語Malthusian League、美國學者山額夫人創立的美國計劃生育聯盟(後更名為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較有影響力[4][5][6][7]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大陸曾鼓勵生育,並效仿蘇聯給予生育多的婦女以「英雄母親」、「光榮母親」的榮譽稱號[8][9][10][11]。1953年,在時任北京大學校長、人口學家馬寅初等人的提議下,中國大陸開展了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突破6億,比1949年增長超過1億多人口、人口自然增長率超過20[9][10][12][13][14]。馬寅初等人隨即帶隊進行調查研究,並多次向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要進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獲得劉少奇周恩來等領導人的認可,但隨後受到毛澤東康生陳伯達等人的反對(此前毛澤東曾對節育表達過一定支持),而1957年「反右運動」起馬寅初逐漸遭到全國範圍的批判,並於1960年被迫辭去北大校長職務,隨後遭到軟禁[12][13][15][16][17][18]。期間,毛澤東等人於1958年發起的「大躍進」直接造成三年困難時期,據各方估計有數千萬人非正常死亡[19][20],1962年後即出現嬰兒潮[11][21]。因此,在1970年以前,各種因素導致中國大陸的計劃生育並未廣泛實行;截止1964年,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達7.23億,而截至1969年中國大陸總人口超過8億[8][9][10][22][23]

1970年代初期,毛澤東等人的態度發生轉變,中國大陸開始實行計劃生育,在第四個五年計劃中提出「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的口號[8][24][25]。1973年,第一次全國計劃生育彙報會中提出「晚、稀、少」的政策,要求晚婚、一對夫婦兩次生育間隔3年以上、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25]。1976年毛澤東逝世,中國大陸人口數量到達9.3億[26]。1978年底,鄧小平成為中國大陸第二代最高領導人,主導撥亂反正、馬寅初等人被平反[12][27],而在鄧小平、陳雲華國鋒李先念等人的推動下,自1980年起中共中央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8][25][28][29][30]。1982年7月,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大陸人口數量突破10億;1982年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將計劃生育定為基本國策[8][25][31][32][33]。1995年起,中國大陸進一步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8][34]。1990年-2010年,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從11.3億增長到13.4億,人口總數位居世界第一生育率低於世界平均水平[35][36][37];截止2019年底,中國大陸總人口達到14億[38]。根據中國大陸於2007年、2013年的官方估計,計劃生育政策使得中國大陸少出生4億多人、使世界60億人口日推遲4年到來[39][40],而21世紀以來,中國大陸80年代初期的計劃生育所取得的成果得到包括聯合國人口基金會在內的肯定[3][41][42][43],但其中的部分強制性舉措(譬如強制引產結紮強制上環、查環[44]以及公開節育措施[45])和公民的人權受損也遭致諸多批評[28][46][47][48][49][50]

具體政策上,2013年以前中國大陸對計劃生育態度仍很堅定,並打算繼續推行以獨生子女政策(一孩政策)為主,農村夫妻只有一個女孩、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自治區和一些省的少數民族壯族滿族除外)等幾種情況可以生育兩個子女[51]的方針;其中,新疆少數民族農牧民、青海少數民族牧民可以生育三個子女[52],而西藏自治區對藏族實行自願計劃生育政策,但提倡已有三個孩子的夫婦不再生育。根據國際法,計劃生育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以保障生育權為目標。另一方面,近年來中國大陸人口的結構問題凸顯,總和生育率接近世界最低水平、老齡化嚴重、兒童性別比極高[53][54];此外,計劃生育的目標(原本預定僅執行20餘年左右,已經超過年限)和理論依據(計劃未充分考慮各性別、民族的人口失衡)也開始受到質疑,尤其在2013年推行單獨二孩政策大大低於估算後,中國大陸因錯判形勢而受到批評[26][55]

2015年10月26日到29日,中共中央十八屆五中全會宣布加速開展全面二胎,在中國大陸實行30餘年的一胎化政策正式走入歷史[56][57]。但生育數量沒有顯著上升[58],2020年已經降至約1000萬人,再創下1949年中國大陸在戰後新低[59]。中共中央政治局於2021年5月31日宣布實施三孩政策並開始提供促生配套措施[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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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1970年前:人口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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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寅初

1949年9月,毛澤東認為:「中國人口眾多是一件極大的好事...…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如象馬爾薩斯之流所謂食物增加趕不上人口增加的一套謬論,不但被馬克思主義者早己從理論上駁斥得乾乾淨淨,而且已被革命後的蘇聯和中國解放區的事實所完全駁倒。...…. 在共產黨領導下,只要有了人,什麼人間奇蹟也可以造出來。」[8][61]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政府曾鼓勵生育,並效仿蘇聯給予生育多的婦女以「英雄母親」、「光榮母親」的稱謂,同時頒布各項政策對避孕節育人工流產做出限制或直接禁止[8][11][62]

1953年,在人口學家馬寅初等人的提議下,中國政府進行了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7月1日最終結果顯示中國總人口突破6億,比1949年增長超過1億多人口、人口自然增長率超過20‰[9][10][12][13][14][61]。1953年8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指示衛生部改正限制節育的政策,要求儘快頒布《避孕及人工流產辦法》[61]。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馬寅初也帶隊進行了調查研究,並多次向中共中央和中國政府提出要進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獲得劉少奇周恩來等領導人的認可[12][13]。1954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劉少奇召集國務院多個單位的負責人舉行了節制生育問題的座談[63]。1955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示中表示「贊成適當地節制生育」[64]。1957年7月,馬寅初發表了《新人口論》,提倡控制人口數量[65]

1958年,毛澤東等人發起了「大躍進」,馬寅初的觀點隨後遭到了毛澤東、康生陳伯達等人的強烈反對,雖然在此之前毛澤東對計劃生育還持有過一些支持立場[12][13][15][16][17]。1957年「反右運動」起,馬寅初逐漸遭到了全國範圍的批判,1960年他被迫辭去北大校長職務,並遭到軟禁,隨後又被免去全國人大常委的職務[12][13][17][18]。1958年4月,毛澤東在《介紹一個合作社》一文中提出了「人多力量大」的觀點,他認為:「除了黨的領導之外,六億人口是一個決定的因素。人多議論多,熱氣高,幹勁大。」[66] 他還讓人向馬寅初放話:「馬寅初先生不服輸,不投降,可以繼續寫文章,向我們作戰嘛!他是個很好的反面教員嘛!」[12][13] 而1950年代,中國大陸的總和生育率高達5.9[9][10]

大躍進直接造成了三年困難時期,據各方估計有數千萬人因此非正常死亡,1960年首次出現了不正常的人口負增長、計劃生育被擱置[19][20][22]。三年困難時期過後,1962年中國出現了補償性人口生育高峰(嬰兒潮),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隨即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農村提倡節制生育」[11][21][22]。儘管如此,在1970年以前,中國的計劃生育並未得到切實推廣,截止1964年,中國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總人口高達7.23億,而截止1969年中國總人口超過8億[8][9][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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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978年:最多兩個

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地增長[67]
毛澤東

1971年,全國總人口達8.52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分別高達30.7‰和23.4‰[24]。1970年代初期,毛澤東等人的態度發生轉變,中國政府開始切實推行計劃生育,在第四個五年計劃中提出了「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的口號[8][9][10][22][24][25]。1971年7月8日,中國國務院轉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等《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1973年7月16日,國務院成立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在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上提出「晚、稀、少」的口號[68]。1973年,第一次全國計劃生育匯報會中提出了「晚、稀、少」的政策,要求晚婚、一對夫婦兩次生育間隔3年以上、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25]。1976年9月,毛澤東逝世,同年中國總人口數量到達9.3億,生育率從1970年的4.8降至3.2、依然高於世界平均水平[26][69]

1978年2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中共中央主席、國務院總理華國鋒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說:「計劃生育很重要。有計劃地控制人口增長,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有計劃發展,有利於保護母親和兒童的健康,有利於廣大群眾的生產、工作和學習。必須繼續認真抓好,爭取在三年內把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1978年3月5日,新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70]

1979年-1990年:一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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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德安縣塘山鄉的一個宣傳牌

1978年底,鄧小平成為中國第二代最高領導人,主導了撥亂反正馬寅初等人獲得平反[12][27]。1979年1月,「全國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召開,提倡今後每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間隔三年以上,並討論了如何在1980年把中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的具體措施[30][71][72]。此後,鄧小平、陳雲華國鋒李先念等人均表示支持計劃生育政策[73]。其中,1979年6月初,陳雲等人率先提出嚴格的「一孩政策」,他提到:「先念同志對我說,實行『最好一個,最多兩個』。我說再強硬些,明確規定『只准一個』。準備人家罵斷子絕孫。不這樣,將來不得了。」[29][30][74][75] 很快,在陳雲、陳慕華等人的要求下,計劃生育政策又變為要求一對夫婦只生一胎[29][30]

中國研究衛星和火箭的頂尖科學家宋健,把工程控制論移植到人口研究,提出了《人口控制論》,用數學模型來預測人口增長。1979 年底,他和他的團隊開始向官員們提交報告。他計算出,按照每個婦女生育三個嬰兒的固定生育率,到2080年,中國人口將達到42.6 億。宋健的研究為計劃生育奠定了數學理論基礎。[76]

1979年下半年起,多地又按照「一胎化」的要求修改計劃生育規定[30]。1979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英國客人時說,「人口問題是一個重要問題。現在,我們正在把計劃生育、降低人口增長率作為一個戰略任務。我們提倡一對夫婦生一個孩子。凡是保證只生一個孩子的,我們給予物質獎勵。」[29][77][78] 1979年一年裡,全國29個省區市有27個出台了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明確規定用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控制生育;除部分少數民族外,一胎化在全國城鄉全面實行,僅雲南、青海、寧夏、新疆農村可生育兩孩[30]。1979年12月15日-20日,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辦公室在四川成都召開了各省、市、自治區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為確保1980年和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9.5‰和8‰的目標,提出「目前當務之急是儘快把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轉移到提倡和獎勵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工作上來,逐年提高生一胎的比例,限制多胎生育。」[72]

1980年2月2日,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辦公室召開的婚姻、家庭、計劃生育新風尚座談會上提出:「只有逐步做到城市95%、農村90%的育齡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到本世紀末,我國總人口才能控制在12億左右。」[30] 1980年,全國總人口達9.87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分別為18.2‰和11.9‰[24]。1981年3月,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副總理陳慕華兼任首任國家計生委主任。

1982年7月,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大陸人口總數突破10億,至1982年底,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將計劃生育定為基本國策[8][25][31][32][33]。1982年5月,錢信忠任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他提出了「一胎上環,二胎絕育」的強制上環政策,1983年創下上環、絕育、人工流產手術數量的多項記錄[30]。1983年12月錢信忠被免職。

此後,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曾批示把生育政策放寬鬆一些[30][73]。1984年起,計劃生育政策有所調整[30][73]。各地陸續實施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雙獨兩孩),僅四省區實施較晚:湖北、甘肅、內蒙古(2002至2003年)、河南(2011年);多數省份對滿足一定條件的農戶實行只有一個女孩可以生育第二胎的政策(一孩半)。但胡耀邦、趙紫陽關於普遍實行「二胎化」的批示得不到計生部門的貫徹執行,甚至出現抵制,1985年僅在山西省翼城縣進行了「二胎」試點[30][73]

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達11.3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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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2010年:極低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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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曲阜市的計生宣傳標語

1991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做出《關於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決定》,在江澤民等人的要求下,各地推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即各地官員如若出現未完成上級提出的計劃生育指標等問題時,其晉升、評優、評先進等資格將被「一票否決」[79][80][81][82]。此要求使得地方官員開始採取更強硬措施,強迫流產。導致類似山東冠縣發生的「百日無孩」慘案。隨著計劃生育工作加強,中國大陸的總和生育率快速下降。1990年代初,生育率下降到世代更替水平以下。1995年起,中國政府開始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8][34]

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人口總數約為12.66億,生育率僅為1.22、處於世界最低水平[36]。計劃生育工作並沒有因為生育率極低而放鬆,相反的反而認為政策執行十分成功。2000年3月和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兩次做出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率水平的決定[83][84]

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總人口達13.4億,總和生育率僅為1.18、處於世界最低水平[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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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016年:單獨二孩

2011年11月,河南成為最後一個實施雙獨兩孩政策的省份,但生育率沒有提高,使得計生委開始調查該現象並考慮有條件放寬生育。

2013年11月,中央決定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單獨兩孩),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85][86]。2014年,各地陸續實施單獨兩孩政策,但多年的計劃生育教育使政策遇冷,當年申請數僅106.9萬,大大低於官方預期200萬對以上,加上計生委自開始打貪後,屢傳官員因貪腐落馬新聞,此事使得計劃生育受到人民廣泛質疑。

2014年7月8日公開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兼職委員制度調整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計劃生育兼職委員制度的函》國辦函〔2014〕66號,批覆了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繼續保留兼職委員會議制度並調整兼職委員單位組成職責及兼職委員的請示》(國衛辦報〔2014〕100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計劃生育兼職委員會議在國務院領導下,負責研究提出計劃生育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為國務院決策提供意見建議;督促檢查相關計劃生育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兼職委員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國務院分管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同志召集,也可委託衛生計生委主要負責人或聯繫計劃生育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召集。會議議題由衛生計生委提出,報召集人確定。會議議定事項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由召集人簽發。衛生計生委承擔聯繫兼職委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各兼職委員單位指定一名司局級幹部擔任聯絡員。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計劃生育兼職委員單位是: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統計局、扶貧辦、全國婦聯。[87]

2015年,全國21所高校及科研機構的39位人口學者聯名提交建議書,呼籲全面放開二孩生育、取消對公民的生育限制[88];50位法律學者聯名提交建議書,呼籲儘快廢除生育審批制度,取消社會撫養費制度,實現公民自主生育[89]。在中國網路、電視傳媒上對人口老化數據的評判分析也逐漸增加,顯示一胎化的政策開始動搖[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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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21年:全面二孩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公報,要求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90]。一胎化在中國大陸正式廢除[91]。但實際上,二孩政策的正式落地,除了要通過中共中央的決定,還要通過國務院制定調整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各地實施方案報批、並由各一級行政區人大常委會修訂計生條例這三個步驟。截至2015年秋,中國大陸有17個一級行政區仍實行一胎制[92]。媒體預估,在2016年第一季度,中國大陸的多數一級行政區都能夠具體實施全面二孩政策[93]

考量到各省區域全面二胎推行的行政程序問題,而生育率已經很低迷,2015年12月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在會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確要加速在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並對獎勵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調整完善[94]。該草案於同年12月21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完全刪除一胎化福利,提倡二胎補助[95]。12月27日,該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改為元旦後出生的孩童直接就地合法二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96],另外的改動是乾脆取消了生育前的審批程序,生育兩個孩子以內的,只要出生後報上戶口即可[97],不過各個地方生育政策不同,部分省市需要提交登記[98]

2017年,新疆表決通過修訂後的《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廢止除了漢族以外其它民族可多生一胎的規定,實行各民族家庭生育人口數量一律平等,城鎮家庭可生兩個,農村可生三個[99]。但在特殊情況下可再多生一個,如城鎮少數民族夫妻婚後不育而收養兩個子女後懷孕[100]

2018年3月,全國兩會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改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101],去除「計劃生育委員會」引發討論,「計劃生育」是否將隨之走入歷史[102]

2018年5月,美國彭博社援引中國政府內部人士消息指,國務院最快將於年內取消計劃生育政策,以減緩人口老齡化趨勢。消息若得到確認,這即將意味著執行了四十年的強制計劃生育劃上句號[103][104]。但取消計劃生育可能不會帶來嬰兒潮[105]

2018年7月12日,根據中國媒體[哪個/哪些?]報導,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在研究對家庭提供財務獎勵,以鼓勵多生子女[106]。2018年8月13日,江蘇省委機關報《新華日報》刊發了劉志彪、張曄的文章,題為《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內容主要是呼籲開放生育、鼓勵生育[107]

2018年9月11日,國家衛健委宣布撤銷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三個機構,分別是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司,並新增老齡健康司、職業健康司、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其中,生育政策由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負責。

中國人口問題學者何亞福認為,2018年上半年新生兒出生數據雖未公布,但肯定會比去年上半年還少,估計明年有9成機率推進全面放開生育政策。何亞福分析,目前在限制三孩的同時鼓勵二孩的政策不可能有效提升生育率,理想的人口政策應該是在自主生育的前提下鼓勵生育[108]。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胡繼曄則建議設立基金制度鼓勵生育,並未來對不生育的家庭徵收「社會撫養稅」,網民紛紛批評他,稱人不是生育工具,決定生育的權利在民眾手上,不生育要交稅是變相罰款,質疑是否要走向強制生育[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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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後:三孩政策

2021年2月18日,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透露,黑龍江省邊境地區的居民可生育三個孩子[110]

2021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公布,結果顯示2020年中國大陸出生人數僅為1200萬人,創下自1960年以來的最低出生人口,人口老齡化進一步加劇。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111]。2021年7月28日,四川攀枝花決定發放每月500元育兒津貼,是中國首個發育兒津貼的城市。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將現行人口計生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修改為「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112]此後中國多地對二孩、三孩家庭發放生育補貼。[113]

2021年9月26日,中國國務院決定廢止《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3部行政法規[114]

該政策公布後,中國大陸社會對該政策普遍持負面看法。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教授劉瑞明認為有三孩需求的家庭較少,即便在相對落後的地區也是如此,所以放開三孩不會有實質改善,與全面放開生育沒有實質區別,所以應該全面放開[115]

新華社新浪微博的官方帳號上針對三孩意願做讀者調查,在題為「三孩生育政策來了你準備好了嗎?」的投票中,絕大多數人都選擇「完全不考慮」,而選擇「準備好了迫不及待」、「已提上日程」、「猶豫中很多問題待考慮的」寥寥無幾。在網絡上遭遇吐槽和無厘頭的解構,「民不聊生」成語的含義也被解構為:現代人因生活壓力過大,沒有生孩子的意願,連聊一聊都不願意。隨後,該投票遭到刪除[116]

根據《紐約時報》的報道,該政策公布後,在中國大陸社交平台新浪微博上,出現壓倒性的批評的聲音,大部分網友都認為這一舉措效果不大,並且認為該措施反映出中國大陸內部正在惡化的中國老齡化問題,可能會加劇勞動力短缺,並在不久的將來給經濟帶來壓力感到擔憂[117]

另據路透社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中國政府即使放寬計劃生育政策,也將面臨許多人「根本一個都不想生」的問題[118][119]

2022年5月起,廣東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120]

2022年8月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7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121]

2022年7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建立國務院優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全國優化生育政策工作。聯席會議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等26個部門和單位組成[122]。同時撤銷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計劃生育兼職委員制度[123]

截至2023年1月,中國多地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124]1月28日,四川省衛健委對2019年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進行修訂,從2月15日起取消辦理生育登記時生育數量的限制。[125]

2023年年初,山西澤州縣衛體局規定2023年1月30日之後出生的二(三)孩參加中考可以加分。[126]

2023年2月22日,杭州方面決定向二孩家庭一次性發放補助5000元,向三孩家庭一次性發放補助20000元。[127]3月20日起,《杭州市交通運輸局等6部門關於發布惠民生優化小客車其他指標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告》正式實施,杭州多的孩家庭可直接申領小客車指標。[128]4月11日,瀋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瀋陽市財政局印發《瀋陽市發放三孩育兒補貼 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方案提出對夫妻雙方共同生育三個子女的本地戶籍家庭,三孩每月發放500元育兒補貼,直至孩子3周歲止。[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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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1983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成立,2003年改稱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宣傳計劃生育相關的法律法規,並監督和檢查該政策的實施情況[130]。2013年衛生部和國家人口計生委合併組成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各級地方政府也都設有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撤裁改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政策概況

生育政策

2015年以前的計劃生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因此又稱為「獨生子女政策」、「一胎化政策」或「一孩政策」[131][132]。允許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常見情況有:

  • 第一胎為無法成長為勞動力的非遺傳性殘疾兒;
  • 再婚夫婦合計只有一個子女;
  • 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單獨兩孩);
  • 農村夫婦只有一個女兒(一孩半,適用於19省份,直轄市和江蘇、四川除外)[133]
  • 海南、寧夏、新疆農村夫婦;
  • 雲南(城市郊區、人口稠密或者生態惡化地區從嚴)、青海農村夫婦;
  • 自治區和省的某些少數民族夫婦。

具體生育政策由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各省之間有一定差別[134][135][136][137]。新疆的少數民族農牧民、青海少數民族牧民可生育三個子女,西藏農牧區提倡最多生育三個子女(不執行強制的計劃生育政策)。

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2007年估計,中國大陸人口中,適用一孩政策的占35.9%,適用一孩半政策的占52.9%,適用兩孩政策的占9.6%,適用多孩政策的占1.6%。[138][139][140]。政策生育率約為1.5,也就是說根據政策一對夫婦平均可生育1.5個孩子。

生育第二胎通常需要受到生育間隔期(通常為3或4年)的限制,但近年來一些省份已放寬或取消生育間隔的規定。[141][142][143][144]

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並不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但中央人民政府對大陸居民在香港生育有著相關規定[145]。在外國出生的子女若未成為中國大陸公民則不屬於計劃生育政策的計算範圍,許多居民選擇赴美生子生育旅行[146]

2008年,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張維慶表示,計劃生育政策在未來十年內都不會有太大的改變。[147][148]

2016年1月1日起,一對夫妻可生兩個孩子。

2021年5月31日起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2021年12月23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其中指出支持銀行機構為夫妻最高提供20萬元婚育消費貸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別給予不同程度降息優惠。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創辦小微企業,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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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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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上海市黃浦區一個公共廁所內的避孕藥具領取機。

根據2012年統計,計劃生育採取的各種避孕措施比例如下:宮內節育器(上環)54%,女性絕育29%,保險套10%,男性絕育5%,口服及注射避孕藥1%,其他1%。截至2012年,宮內節育器使用人數達1億3,185萬,女性絕育人數達7,089萬,男性絕育人數達1,131萬。[150]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大陸每年人工流產至少1,300萬例,位居世界第一。[151]2012年實施的計劃生育手術造成子宮穿孔700多例,感染3,100多例。[152]

隨著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開放二胎,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2015年12月28日通過的新計劃生育法修正案中,刪除了進行強制節育的內容,允許夫妻適當自行進行節育措施。[153]

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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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丹山鎮農廠村的村務公布欄上提到,2005年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2.5萬元人民幣。其中有1.15萬元已經徵收,尚有1.35萬元未徵收。

2002年以前,超生的居民會被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154]。2002年9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後,違規生育子女的居民被要求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155],其中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主要參考的是當地人均收入,當事人的實際收入以及超生情節[156] 。例如,在湖南省,違法多生一名子女的居民,將被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雙方上年度總收入的六到十倍;而重婚、婚外生育或生育更多子女的,受徵收的倍數還會更高。[157]

鳳凰網報道,2011年中國大陸計生系統總共收繳「超生罰款」逾200億人民幣,由於財務不公開透明,公眾並不知曉這些資金用於何處。『長期研究計劃生育的學者何亞福對媒體稱,從1980年到現在,若平均每個超生人口實際被徵收的超生罰款為一萬元,可以計算得出:1.5億至2億超生人口的超生罰款總額是1.5萬億至2萬億元。』[158]2011年,香港《南華早報》及內地財新傳媒曝光邵陽政府沒收嬰兒事件,邵陽市隆回縣、洞口縣計生辦偽造文書,使嬰兒身份變成「棄兒」,並轉賣牟利。2012年,浙江省寧波市發生雙獨夫妻生二胎未事先審批被強征7萬元撫養費事件,引起人們對計生委亂罰款的爭議。2020年,廣東一夫妻因生下第三個孩子,被廣州市番禺區衛健局合計對夫妻二人徵收社會撫養費近32萬元。其微信零錢於2020年5月7日被凍結。[159]

快速預覽

2021年7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對外發布,決定中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正式取消了社會撫養費。[112]

2021年9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747號國務院令,廢除了包括《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在內的3部行政法規。[160]

相關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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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廟鄉(現王廟鎮)計生辦開具的罰款單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人員應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或紀律處分。超生的員工可能被開除或受到行政處分。[161]

很多地方把計劃生育和戶口、教育等事項掛鉤,令超生子女淪為黑戶,無法接受教育。這些政策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爭議。[162][163][164]

此外,人口計生委在解釋「兩免一補」政策[165] 時表示說,超生子女也應享受這一政策,但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則可得到更多的優惠政策。[166]

20世紀90年代,廣西全州將超生的子女中選擇一個抱走進行「社會調劑」,並且超生孩子去向沒留存任何記錄。相關政策直至30多年後一對夫婦懷疑自己孩子被拐賣,經信訪部門要求立案調查才被大眾熟知。[167][168]

21世紀初,湖南邵陽計生官員以未交「社會撫養費」為由從父母手中搶走嬰兒。這些「超生」的嬰兒會被送到福利院,而後被宣告為「棄嬰」。據報道,福利院一般會以兩三千元人民幣「買入」這些「進入社會收養程序」、或甚是經人口販賣而來的的嬰幼兒,再以每名3000美元的價格有償「送養」至境外。[169]

生育補貼

2021年7月2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決定按政策生育二胎、三胎的攀枝花市戶籍孩子,可以得到每月500元生育津貼,一直發放到3歲,是中國大陸首個發育兒津貼的城市。[170]

法律問題

國際法

國際公約和決議明確規定,計劃生育必須以自願為前提。1968年聯合國國際人權會議通過的《德黑蘭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負責決定子女人數及其出生時距之基本人權」[171]。196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社會進步及發展宣言》重申,「父母有自由並負責決定其子女人數及生育間距之專有權利」[172]。中國1980年批准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男女「有相同的權利自由負責地決定子女人數和生育間隔」[173]。聯合國《國際人口與發展會議行動綱領》指出,計劃生育「不應採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形式。……不應以指標或配額方式強迫推行計劃生育。」[174]

國內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對計劃生育都有規定,但與上述國際條約和決議多有不和之處。參與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法學專家湛中樂教授2010年與多位學者聯名發起《儘快啟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全面修改的公民建議書》,建議全面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生育權是基本人權,取消生育權限制,廢止生育審批制度,取消社會撫養費制度[175]。2015年3月,包括江平在內的50位法律學者聯名提交建議書,呼籲儘快廢除生育審批制度,取消社會撫養費制度,實現公民自主生育[89]

憲法

1978年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

現行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計劃生育有多項規定:

  1. 第25條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2. 第49條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3. 第89條規定「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全國計劃生育工作」
  4. 第107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的計劃生育行政工作」

2004年3月14日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三十三條中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

法律

2001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條規定「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第十七條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第十八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四十二條規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指出「國家推行計劃生育,對公民來說不是強制性義務,是倡導性義務」。[176]

參與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湛中樂教授認為,中國沒有任何現行法律規定每對夫婦只能生一個孩子。他指出,一胎政策變成強制性政策,缺乏嚴格的法律依據。[177]

法規、規章

國務院制定的計劃生育類行政法規有三部(現已全部廢止):

  •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002年8月2日公布,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9日廢止。第三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1年6月13日公布,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10日修改,2021年9月9日廢止。
  •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公布,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9日廢止。1991年12月26日發布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和1998年9月22日發布、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已廢止。

國家計劃生育主管部門還制定了多項計劃生育類部門規章[178]

西藏自治區外,各省級行政區都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地方性法規)。計劃生育類省級地方政府規章一般有: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規定、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一些自治州有執行省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變通規定。

政策影響

計劃生育對中國的人口結構人口總量、生育文化、國民經濟、社會保障、國家安全都產生了很大影響。它使中國的生育率降到極低水平,老齡化日趨嚴重,出生嬰兒男女性別比畸高。未來中國人口總量將急劇減少,經濟增長受到限制,國家安全受到威脅[179]

人口總量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認為,計劃生育使中國人口減少了4億。[180]根據中國計生委相關機構研究,截至2000年,共少生2.5億孩子[51][181]清華-布魯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豐和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助理教授蔡泳認為,在1979年到2009年期間,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避免了2億人口的出生。[182]

若繼續維持現行生育政策,聯合國在其2004年發布的《世界人口展望》報告中提出基於2000年為起算時間,以總和生育率水平為1.46計算,認為2300年中國人口將降至7500萬[183]

人口結構

年齡結構

一胎化政策造成中國「四二一」扭曲型家庭結構(意即四名祖父母與二名父母皆由一名獨生子女扶養),讓年輕夫婦背負沉重的扶養負擔,也讓社會高齡化問題日益嚴重。

聯合國估計,到2050年中國人口中三分之一年齡將超過60歲,只有48%的人處於工作年齡。

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鄭斯林聲稱:中國人口老齡化和實行計劃生育有關係,但這只是中國老齡化的原因之一,而不是全部;若不實行計劃生育,中國將會面臨更急迫的人口問題。[184]

男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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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標語

由於傳統重男輕女觀念和客觀條件的限制,一胎化政策造成男嬰比例的迅速增加,尤其是農村地區。依現行政策規定,農村人如果第一胎是男孩則不允許第二胎,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則允許第二胎。此政策本身不至於造成嚴重性別失衡,但是會有更多的農村家庭因此會違法選擇胎兒性別的終止妊娠。所以在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和社會保障不夠要養兒防老的現實下,胎兒性別選擇雖然違法,但非常常見——普遍是在農村等地——未來將會出現許多找不到妻子的男性。有學者及女性主義者指出,女性過少對女性造成的傷害很明顯,如女性面臨更嚴重的人口販賣問題,性別選擇對母親的身心傷害;但異常的性別比對男性的傷害也很嚴重,這會讓男性心理痛苦、沒有娶妻帶來的成就感、責任感及安定感,大幅提高男性犯罪率、增加戰爭可能。目前中國的男性比女性要多3700萬人,而2005年出生的人口男女性別比已經達到118.9:100,男性比女性多20%。[185][186]這種性別的嚴重不均衡可能會在未來的二三十年之內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大量「剩男」將找不到妻子。據中共官媒統計,這些「剩男」大約有2400萬至3300萬之間[187]。而現代化社會讓女性有能力拒絕婚姻,更使此問題雪上加霜。

在一項關於中國的研究中,研究員發現女嬰的出生情況存在少報或遲報的問題[188]

民族構成

由於漢族計劃生育政策比少數民族更加嚴格,少數民族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持續上升,從1964年人口普查的5.8%上升至2010年人口普查的8.5%[189][190]。但亦有人指出,這是由於民族識別工作完善造成的,與計劃生育無關。1979年認定了雲南基諾山的基諾族,自1982年以來,中國民族成分恢復的人數在1200萬人以上。年輕人中少數民族比例較高,2010年普查顯示14歲以下兒童中少數民族比例已經達到11.3%。未來少數民族人口比例將持續上升,伴隨而來的通婚情況也越發明顯。

更多資訊 年齡段, 少數民族人口比例 ...

在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區,漢族比例面臨大幅下降。例如2011年漢族人口占新疆總人口的38%,但漢族新生兒只占新疆新生兒總數的17%[192]

少數民族人口比例增長的另一個原因是少數民族在就學等方面有優惠政策,少數民族和漢族通婚的後代,無論其少數民族血統的多寡,都登記成少數民族。但新疆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與漢族通婚率不到1%,因此計劃生育政策對民族構成的影響遠遠大於通婚。

反映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的《中國人口普查年鑑2020》中[193],主要聚居在新疆的少數民族0-4歲和5-9歲人口在全國範圍內數據有巨大差異(見表2-2 全國各民族分性別、年齡的人口):

更多資訊 維吾爾族, 哈薩克族 ...

人口學家易富賢在智庫專欄Project Syndicate上發文稱,該出生率急劇下降的現象「唯一可比的先例是1990年代初期的山東省」,「到 2000年,山東泰安市5-9歲的人口僅為10-14歲人群的28%」。易富賢認為這是對少數民族計劃生育、少數民族文化遭受強制轉變、新疆城市化、農村少數民族女性入學率提高的綜合結果。[194]

經濟影響

有評論指目前中國適婚男性多於適婚女性的現象讓這些男性的家庭必須多存錢,這樣才能娶到老婆,中國儲蓄率過高的問題打擊中國及全球經濟。[195]但指儲蓄是為了娶老婆毫無根據,因當前中國人儲蓄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醫療、教育、住房」三座大山。但在絕大多數中國人傳統觀念中,無論是女方還是男方,住房是娶老婆的必要條件。[來源請求]

有觀點認為中國的農業社會中相信「人多力量大」,而且缺乏社會保障,少生將使得家庭經濟能力降低。部分農村仍有男丁分田分紅等的特權,故農村人都希望多生男兒。有觀點認為「四二一」結構令一名獨生子女能繼承更多財產,又避免了子女爭產的現象。另外社會有一說法:「越窮越生,越生越窮」,所以政府鼓勵「少生優生」。[196][197][198]

國防影響

長期計劃生育政策可能造成徵兵工作的困難,還使獨生子成為兵員主體,其作戰能力受到廣泛質疑。各民族計劃生育政策不同,導致邊疆地區人口的民族構成改變,最終可能造成國家分裂[199][200]

公民權利

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被越來越多的國內外民眾及專家學者質疑,被指違背公民生育權,用工具實用主義觀點看待人口問題,後果嚴重。許多人認為「計劃生育」和「家庭計劃」(Family planning)的最大區別在於「計劃生育」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除中國計劃生育外的家庭計劃則是通常可得到政府補助、服務和相關諮詢,由民眾自願進行。部分反對者認為,社會中的生育問題應該由家庭自願決定,政府無權干預。許多國外人權組織一直批評計劃生育政策侵犯人權。不少地方產後婦女需強制上環,也倍受爭議。[201]

支持者認為計劃生育是既定法律並實行已久,某些人執意要違法就必須承擔後果。既然城鎮能成功落實,就不存在農村、流動人員可以放寬的理由。 中國的計劃生育的關鍵是缺乏有效監督。計生部門彈性執法違法執法已成常態,中央各省地市都有自己的一套規章制度。這些制度並沒有被計生部門用來遵守而是被在方便的時候引用。

有些家庭會為了生兒子,在第一胎為女兒時,而選擇離婚,另行娶妻,這樣會多一次機會再生育多一個,而離婚後的女人就變成單親家庭了。甚至有的家庭對未出生女嬰進行非法墮胎,或將嬰兒遺棄,甚至殺害。

強制墮胎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並未規定對於違反計劃生育義務的人可以進行強制終止妊娠,即強制墮胎。但在地方執行時,強制墮胎的事件時有發生。一些大月份孕婦因無准生證等原因被迫墮胎,[202][203]甚至出現在懷孕九個月時強制墮胎的事件。[204]因強制墮胎導致母子雙亡的情況也有發生。[205]

更多資訊 事件, 時間 ...

兒童權利

由於父母堅持自主生育權或是因各種原因(非婚生子、收養)[206],有些兒童自出生起就無法獲得戶籍登記。「黑戶」的身份,使他們遭受歧視和不公平待遇[207][208]。如果無法獲得戶籍登記,在現行制度下,這種受歧視和不公平待遇,將伴隨他們終生,甚至有可能「遺傳」給他們的子女。一些人非婚生子後,因避免受罰,而遺棄嬰兒,也導致出現孤兒的情況。

城鄉戶籍的不平等

城市人口比例:因為城鎮居民大多只能生育一胎,而農民大多可以生育兩胎,造成城鎮居民人口的萎縮,此舉被認為和中國現在的城市化進程相矛盾。但是隨著大量農民在事實上(即使未獲得城市戶口)移居城鎮,事實上居住在城鎮的人口比例在增加。而城鎮居民只有一個子女,有些很渴望多生一個,而農民工則普遍生兩個甚至超生,都引起城鎮居民的不滿,認為只是在限制城市人發展。

就學:然而城鎮居民嚴格遵守計劃生育,只有一個子女,往往得到更好的教育條件。外來農民工多數生二胎甚至超生,而且外地戶口只能在城市入讀民辦私立學校,收費偏貴。公立學校也允許以贊助費的名義招收外地學生,使教學資源嚴重供不應求。

就業:目前城市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當獨生子女與農民工二代處於同一階段互相競爭,同時形成互相仇視的心理。[來源請求]

獨生子女

80後」逐漸成為第一代獨生子女。因為只有一個後代,父母(祖父母)對孩子一般都過分驕縱,導致大多數的獨生子女喪生社會生存能力,普遍以自我為中心,缺乏承受挫折的能力。或有的家長認為「學業為重」,而只顧讀書,而忽視子女德育的發展。但有觀點認為,中國新一代的獨生子女所具有的獨立的性格特徵,無拘無束追求自由的生活態度,將有力地推動中國社會的轉型,推動中國社會的民主法制進程。這些都引起了一些社會問題和相關討論。

2007年3月15日,第十屆政協會議上,以葉廷芳為首的29名政協委員聯名提案,要求儘快停止執行一胎化,恢復「一個不少,兩個正好」政策。葉廷芳說:「獨生子女缺乏兄弟姊妹,其自然成長的天性受到壓抑,必然導致人性的變異。」

失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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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失獨者在北京的集會

失獨老人指獨生子去世,不能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父母。由於計劃生育的實行,獨生子女數激增,失獨家庭逐漸增多。據統計,2010年中國失獨老人達到200萬人,而國家對此並沒有一套系統的補/救助方案。[209]

在中國,失去獨生子女對於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一方面,失去獨生子女的父母很容易失去精神寄託,造成一系列嚴重的心理問題;另一方面,因為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完善,部分人養老需要依靠子女提供資金和照顧,一旦失去唯一的子女,他們很可能會陷入養老危機。失獨老人是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社會問題之一,在計劃生育推行後逐步引起社會關注。

社會問題

中國的計劃生育反應了中國的一個社會問題,民意和政令相牴觸,出現和諧社會不和諧的問題。民眾是不會同意制定一套法律來限制自己違背自己的意願和憲法人權的法令。計劃生育的推行在一段時期內變成了一種績效考核任務,扭曲了官員的激勵,從而導致基層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跟民眾之間造成的矛盾和衝突。[來源請求]

社會評價

正面評價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1995年發表《中國的計劃生育》白皮書,認為中國的計劃生育是「符合國情的戰略決策、造福於民的社會事業、保障人權的正確選擇」[210]
  • 人民日報》,2009年11月海外版評價「我國自20世紀70年代實施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少生了4億人。人口出生率已經從1949年的36%。下降至2008年的12.14%。,自然增長率降至5.08%。中國的生育水平整體上呈現平穩下降態勢,2006年我國人口再生產類型已經轉入低生育、低死亡、低增長的發展階段。中國人口的轉型,減緩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也為世界人口與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211]
  • 習近平,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認為中國人口眾多的基本國情、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關係不會根本改變,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必須長期堅持。[212]
  • 李克強,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稱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了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這關係到國家發展和民族未來和關係億萬家庭幸福。並對30多年來計生委做出的貢獻予以肯定。[212]
  • 王培安,時任國家衛計委副主任,認為計劃生育政策成就巨大,有效控制了人口過快增長,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並指出,如果不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現在的中國人口能達到17億至18億。後果是人均資源嚴重不足,環境難以承載發展的需要,經濟無法發展到現在這個水平,生活環境、生活質量也將不如現在。[214]
  • 翟振武,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215],認為「2010年中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結果分析說,世界人口每年增加大約1800萬人,如果不是「中國的貢獻」,世界人口早在5年前就會突破70億。」[216]他同時支持計劃生育政策的隨著時代變化而進行改革。[3]
  • 蘇拉亞·艾哈邁德·奧貝德,聯合國人口基金會執行主任,2001年3月認為「在過去20多年裡,中國政府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卓有成效,在抑制全球人口增長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以及「中國在控制人口增長方面成績顯著,能夠根據自己的國情摸索經驗,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41]
  • 洪騰,聯合國人口基金會駐華代表,2017年8月讚揚了中國計生協在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及青少年工作等領域的卓越成就和領導地位,他表示將與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保持密切合作。[42][43]
  • 李小平,學者,中國計劃生育的主要支持者,認為計劃生育目的是為了提高中國經濟發展,而家庭中第二個孩子是多餘的,對中國人均收入提高沒有意義。進一步希望在2200年將中國人口可以控制在3億。[217]

負面評價

  • 企業家梁建章與作家黃文政、人口學家李建新在合寫的論文中認為,由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主筆、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頒布的文件 《國家安全研究備忘錄第200號》中提到美國為了確保國家安全和海外利益,誘使開發中國家領導人相信控制人口對他們自身有利,可以利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資助開發中國家的人口控制計劃,並為各國培訓人口學家和官員。雖然該文件中列舉的國家中並不包括中國,但聯合國人口基金會對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起到了重要作用。1972年到1978年間,該基金會主任曾8次訪問中國。1980年,基金會與中國簽署協議資助中國開展人口普查、計劃生育、人口學研究等項目,相關項目培養了很多人口學家和計劃生育官員,其中許多課題受到聯合國人口基金會、福特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和日本財團的資助[218]
  • 鄒至莊,經濟學家,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講座教授,認為中國人口太多問題已解決,放鬆控制會促進經濟繼續發展[219]
  • 汪蘋,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工商大學教授,化學工程和環境工程專家。在中國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遞交提案《關於「人口政策」適當放開的建議》,認為年輕人生育願望下降,應開放人口政策,解決老年化問題[220][221]
  • 黃敬孚,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兒童醫院兒科研究所所長。在2000年3月召開的中國全國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遞交提案《關於建議考慮調整計劃生育政策,逐步將獨生子女政策改為「二胎」政策的提案》,在2002年3月召開的全國政協九屆五次會議上,再次提交了《建議從更全面的角度考慮計劃生育政策的提案》[222]
  • 王翔,中國全國政協委員,江西民生集團董事長。在2005年3月召開的中國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遞交提案,建議統籌推行「二胎制」[222]
  • 葉廷芳,中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研究員。在2007年3月召開的中國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葉廷芳等29名委員聯名提交提案,要求儘快停止獨生子女條例的執行,恢復原先的「一個不少(但必須是自願),兩個正好」的方針 [222]
  • 溫思美,中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盟中央副主席、廣東省政協副主席、華南農業大學副校長,教授,農村經濟管理學專家。在2009年3月召開的中國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遞交提案《關於調整我國現行人口生育政策的建議》[222]
  • 余杰:是當今中國最具爭議的作家之一,基督徒,2008年9月寫了一篇長文《誰也不能殺死孩子——寫給所有的母親,也寫給所有的父親》,反對強制計劃生育。
  • 劉軍寧,中國政治學者。2008年8月,他寫了一篇題為《自由主義視野中的計劃生育政策》的文章全面批判計劃生育理論。
  • 曠新年,北京清華大學中文系副教授,認為人口越多,國家才會越強大,不該限制人口[223]
  • 顧寶昌,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中國人口學會常務理事,認為認識到低生育率時代的挑戰進而加以應對,比從前認識到高生育率會造成問題的過程更困難[224]
  • 紀寶成,原中國人民大學校長。他建議將「一孩化」政策逐步轉變為「提倡生一個,允許生兩個,杜絕生三個」。[225]
  • 雷吉·里特約翰(Reggie Littlejohn),女權無疆界(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總裁,針對2012年發生的馮建梅強制引產事件,表示:「但凡講法律的政府都不會採用或容忍這種行為,應該起訴那些要負責任的人士危害人類罪。」[226]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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