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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朝代
從古代直至中華民國成立時,所有統治過中國的政權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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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朝代指中國歷史上某一世系君主統治之政權及其相對應的歷史時期[1][2][3][與來源不符]。「朝代」亦是以政權界定一個歷史時期之名詞,此等王朝之政權更替,構成中國朝代輪替[4][5][需要引文][與來源不符]。「朝」指以正統自居之當政政權,而「朝代」指「朝」政權執政之時代。歷史學家為了識別事之先後,不得不從中取某年號紀年,以紀諸國之事,並非分辨哪個政權為正統[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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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中文「朝」字本義早晨、今日[7]。在政治上引申成當政者政權的意思,王朝是由一個皇室家族,通過不同方式和形式統治的政權,與此相反之字為「野」。與西方認知不同在於朝代兩字分開敘述時,中國「朝」或「朝廷」是指所在之政權,是該政權存在時就有之觀念,如「布前後上策乃心本朝,欲還討術,為國效節[8]」、「臣前蒙陛下問及本朝所以享國百年、天下無事之故。[9]」等皆屬之。東漢末年之前,只有被視為正統之天下共主才敢稱「朝」。「朝」指以正統自居之當政政權,而「朝代」指「朝」政權執政之時代。歷史學家為了識別事之先後,不得不從中取某年號紀年,以紀諸國之事,並非分辨哪個政權為正統[6]。
「朝代」則指某「劃時代政權」執政之時代,可用做劃分該歷史時代之稱呼,可以是一個或多個政權之集合。例如,「魏晉南北朝」明顯不是一個政權,而是由三國、晉朝、南北朝等「子朝代」組成的複合詞,而南北朝又分南朝與北朝,各自皆自稱正統,南朝的宋、齊、梁、陳則各別都是以「朝」為劃分標準。春秋和戰國則不是朝代,而是東周朝的兩個時期(儘管東周與戰國的結束時間並不完全重合),因為當時諸侯多名義上奉周天子為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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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作為中國首個正統王朝夏朝的建立者,禹通常被視為中國世襲君主制統治的開創者[註 1]。理論上,中國君主是中國政權的最高統治權力者,但君主的權力實際為多重因素所影響的結果[註 2]。根據傳統,中國君主之位僅可通過男性之後代世襲傳承,構成「家天下」之局面;政治開明時則可見「與士大夫共天下」的政治格局[10]。雖然君主之位的繼承權僅限於同姓家族成員,外戚集團仍可在君主權力旁落時取得實際統治地位,甚至代替君主實行其義務及權利,乃至取而代之[註 3]。夏朝以前,中國政權通常以禪讓形式進行君主輪替,故稱「公天下」。

朝代更替,又作「改朝換代」,是中國歷史的一大特徵。部分學者試圖以君主之德行解釋王朝之興衰,而亦有學者將此歷史規律歸咎於有形的方面。其中,朝代循環為解釋中國歷史上朝代更迭的一大理論。
中國歷史上的朝代更替主要有兩種形式:武力征服及篡位。通過武力征伐而完成改朝換代的包括遼朝與金朝的更替、元朝滅諸王朝統一漢地。通過篡位進行王朝更迭的則有東漢與曹魏的更替、南齊和梁朝的更替。篡位建國者大多試圖通過「接受」前者「禪讓」以取得其統治的正當性。
為簡化繁瑣的內容,部分歷史年表將中國朝代更迭顯示為平穩的政權過渡。新興王朝通常在尚未推翻現有王朝前就已正式建立。例如:公元1644年通常作為清朝取代明朝之法統的年份,晚清教科書亦採用此說[11],但「大清」國號出現於公元1636年,而肇於公元1616年的後金則是清朝之前身;明朝皇室則繼續統治中國南方直至公元1662年,史稱「南明」;明朝殘餘勢力東寧於南明滅亡後仍繼續抗清,直至公元1683年為清朝所滅。與此同時,其他勢力亦於明清易代之際割據建國,如李自成和張獻忠分別建立的大順與大西。清朝取代明朝後耗時近20年方完成漢地的統一。由此可見,朝代更替實際為一系列複雜且漫長的歷史進程。
同樣的,早前的隋唐易代亦出現諸多割據政權。此時期的勢力包括但不限於李密之魏、薛舉之秦、高曇晟之齊、宇文化及之許、沈法興之梁、梁師都之梁、竇建德之夏、王世充之鄭、朱粲之楚、林士弘之楚、高開道之燕、輔公祏之宋。最終取代隋朝法統的唐朝共歷時約十年才統一漢地。
新的王朝建立後一般會弒殺前朝君主及其宗室或以二王三恪禮制相待,其中後者可用於顯示新興王朝所承繼之統緒並標明其正統地位。例如:齊文宣帝高洋在滅亡東魏後冊封魏孝靜帝元善見為「中山王」。又如:周世宗柴榮之侄柴詠被宋仁宗趙禎立為「崇義公」,而其他後周之皇室後代亦承襲此爵位。
根據中國官方修史傳統,新興王朝需為先前王朝編寫歷史,故最終形成24部正史典籍,合稱「二十四史」。此官方修史傳統於清朝覆滅後仍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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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世襲君主制統治於公元1912年辛亥革命成功後結束,並由中華民國取代清朝之法統。辛亥革命時,梁啟超曾提議立孔子第七十六代嫡孫衍聖公孔令貽為帝;同時亦有勢力支持復興明朝,以延恩侯朱煜勳為帝。
民國成立後,亦有數個試圖恢復世襲君主制的政權出現,但所有此類型的政權皆以失敗收場。袁世凱在宣布成立中華帝國後引發護國戰爭,其政權僅存在101天便覆滅。張勳領導之丁巳復辟的基礎缺乏穩固性,僅維持11天,故其正統地位亦不被普遍認可。大日本帝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所建之傀儡政權滿洲國從未獲得國際社會之廣泛承認,因此一般被排除於合法政權之外,故學者多以「偽滿洲國」(簡稱「偽滿」)稱之。
綜合上述原因,學者通常以公元1912年2月12日溥儀退位為中國世襲君主制統治終結的象徵。中國世襲君主制統治共存在長達約四千年。
正統性

中國歷史上之分裂時期為多個王朝並存時期,而各王朝亦有各自的朝廷及政治體系。中國歷史上的分裂時期包括三國、十六國、南北朝、五代十國等。
中國傳統歷史學對「朝」與「國」有作出區分:僅正統之政權可稱「朝」;非正統之政權不論世襲與否都稱「國」,又有學者稱之為「偽朝」。現代學者對於某些王朝的正統之分仍存有異議。
中國分裂時,王朝與王朝之間的關係通常關乎政權的正統性,而正統性則源自天命。實際正統是個根據政治目的多變的概念。典型的正統說有以統治中國本土者為正統,承接前朝者為正統,或以是否是漢族王朝為正統。漢族所建之王朝通常以華夷之辨而自視為正統,並同時拒絕承認其他民族建立的王朝為正統政權;非漢族王朝則以中華文化及中國歷史之繼承者的身份自居,同時自稱為中國正統。雖然分裂時期多個王朝並立的局面引起朝廷官員與史學家的正統之爭,北宋政治家歐陽修則主張分裂時期的中國並不存在任何正統王朝。若以此觀點,宋朝之正統地位源自其結束五代十國亂局之能力,而非繼承自後周。同樣,歐陽修認為三國、十六國和南北朝等分裂時期亦無正統王朝。
下列為歷史上或現今有正統爭論之歷史時期:
- 大多數現代歷史材料大多按以下順序排列中國歷史:
- 在僅有一個王朝可被視為中華之正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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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宗關係
中國歷史上有諸多王朝均出自同一家族,但因國號不同或政權發生某種根本性變化等原因而被後世史學家冠以不同名稱加以區分。另外,中國歷史上亦有王朝自稱為某先前王朝的後裔,以取得或加強其統治的合法性與正統性。
下列為獲得大部分史學家認可的同宗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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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大一統王朝」特指完成漢地統一之王朝[來源請求],不論其建立的民族。「漢地」,又稱「中國本部」,為漢族的傳統定居地,而非等同於「中國」。完成漢地統一並以「皇帝」為其君主頭銜的王朝可稱作「中華帝國」[註 4]。
「大一統」這一概念首次見於公羊高所著的《公羊傳》。其他著名人物如孔子和孟子亦於其作品裡提及該概念。
多數學者視以下王朝為大一統王朝:秦朝、漢朝、西晉、隋朝、唐朝、元朝、明朝、清朝。[來源請求]另外,學術界對於北宋是否應被視為大一統王朝尚存爭議,因燕雲十六州部分地區為遼朝之領土,且河西等部分地區由西夏統治;故此,北宋並未完全控制漢地。
「征服王朝」與「滲透王朝」為非漢族所建立之中國王朝,依其統治漢地的方式而分別歸於兩類。「征服王朝」特指在吸收漢文化的同時卻刻意保留自身文化之非漢族王朝,如元朝、清朝等;「滲透王朝」則指後來被徹底漢化的非漢族王朝,如前秦、北魏等。這兩個概念均由魏復古提出並為支持以多民族、多元文化角度分析中國歷史的學者所爭議。
名稱
中國開國之君在立國之初都會確立其政權之正式名稱,即國號。王朝統治期間,國號作為代表文明正統的政權之官方名稱,象徵新政權取得舊統治者的合法地位。
國號大致有五個來由:
- 由部族、部落聯盟的名稱而來
- 來自創建者原有封號、爵位
- 源於地理位置相同之先前政權之名稱
- 源於有宗族關係(可考或自稱)之先前政權之名稱
- 寓意吉祥或具特別含義
中國歷史上亦有在王朝統治期間國號變更的案例。例如:南漢初定「越」為國號,後改為「漢」。
中國歷史上有數個王朝之國號含有「大」字。據朱國楨所著之《湧幢小品》,首個帶有「大」字的國號為元朝的「大元」。然而,其他歷史材料如脫脫所著的《遼史》和《金史》稱元朝以前亦有王朝的國號含有「大」字,如遼朝的「大遼」及金朝的「大金」。
即便某一中國王朝之國號不含「大」字,其官員、百姓、朝貢國亦會在稱呼該王朝時於其國號前冠以「大」字以表尊崇。例如:《日本書紀》中稱唐朝為「大唐」,但唐朝的國號僅為「唐」一字。
中國歷史上未曾有任何王朝直接以「中國」及其他中國的稱號作為國號,但各王朝都以不同方式試圖與此類名稱和概念掛鉤。清朝雖然國號為「大清」,但自公元1689年簽訂的《尼布楚條約》起便普遍在國際條約中以「中國」自稱(或與「大清」交替使用)。1909年清朝頒佈中國第一部成文國籍法,明確地以現代法律形式自稱為「中國」,首次在法律上賦予了現代國籍法和「中國國籍」的意義。「中國」這一具有地理、政治及文化概念的名詞自中華民國成立以來亦作為正式簡稱使用。
由於中國歷史上的王朝出現諸多重複使用的國號,學者不得不將其名稱加上前綴以作區分。常用的前綴包括:
- 方位用詞
- 順序用詞
- 統治家族之姓氏
- 其他類別的前綴
一個王朝可擁有多個歷史學稱謂,但某些稱謂或使用得更為廣泛。例如:西漢有時又作「前漢」、楊吳亦稱「南吳」。
若某一王朝之統治發生某種根本性變化,學者通常以不同名號加以區分。例如:宋朝在學術界分為北宋與南宋,以靖康之變及建炎南渡為兩者之分界點,用來辨別由宋太祖趙匡胤成立之「宋」及宋高宗趙構復國後的「宋」。此類情況下,原來的政權已覆滅,但後經重建而其統治者亦聲稱延續其先前政權之法統,故學術界需作出名號上的區分以反映政權變化之歷史事實。主要的例外包括西秦、南涼和唐朝;儘管前二者的統治由後秦短暫打斷,而後者則曾為武周所篡,學者一般不在名號上區分原先的政權及復國後的政權。
漢文材料通常會在帶有前綴的王朝歷史學稱謂中省略「朝」字。例如:北周因帶有「北」字前綴而極少被稱為「北周朝」;然而,「北周」、「北周王朝」此等稱呼則相對更為常見。
疆域

中國史上最早期的正統王朝均位於黃河及長江地區的漢地。後來的王朝在通過對外擴張後奠定今日的中國版圖。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中國王朝曾對漢地(含海南島、雲南、貴州、澳門、香港)、臺灣島 、滿洲(含內滿洲、外滿洲)、庫頁島、蒙古(含內蒙古、外蒙古)、越南、藏區、新疆,以及中亞、朝鮮半島、阿富汗和西伯利亞部分地區實行統治。
領土面積最大的中國正統王朝是元朝或清朝,根據不同資料可獲得不同的數據[註 5]。內容的出入可歸咎於不同材料對於元朝北部邊疆之確切地理位置的不同理解:部分學者認為元朝最北處達貝加爾湖北岸地區,而另一部分學者則主張元朝領土到達北極圈甚至直抵北冰洋沿岸。相比之下,清朝的疆域是在經過對外交涉及簽訂一系列國際條約後而得以劃定及鞏固,故更為明確。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之法定領土均繼承自清朝滅亡時的疆域。
除此之外,中國數個王朝亦以朝貢體系對其他國家及部落擁有宗主權。中華朝貢體系起源於西漢,並延續至公元19世紀中國中心主義秩序瓦解為止。
中國主要朝代列表
本列表僅顯示中國主要的王朝,但中國歷史上亦有諸多其他世襲君主制政權未被列入。
※納入標準
本列表僅顯示中國歷史上主要的王朝。然而,中國歷史地理學所劃定的地理範圍內亦有諸多未被納入該列表的世襲君主制政權,如:
- 封建制度下所存在的世襲諸侯國(鄧國、霍國、楚國、義渠國等);
- 羈縻制度及土司制度下所存在的世襲政權(播州土司、水東土司、永寧土司、贊拉土司等);
- 統治地理範圍較小的世襲政權(南越、吐谷渾、大理、東寧等);
- 存在時間較短的世襲政權(翟魏、北遼、陳漢、順朝等);
- 曾統治與「中國」在歷史上或現今有政治或文化關聯地域的跨區域政權(柔然、吐蕃、渤海、喀喇汗國等)。
據中國歷史地理學劃定,清朝於公元1750年代至公元1840年代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前的極盛領土範圍均屬中國歷史的一部分。該地區以內任何民族所建立的政權均為中國歷史上的政權,該地區以內活動的民族皆是中國歷史上的民族[13]。清朝鼎盛時期疆域面積超越1300萬平方公里,涵蓋下列地區:
- 北含唐努烏梁海,與西伯利亞接壤;
- 東北至外興安嶺,包含庫頁島,臨日本海;
- 東南包括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臨東海、太平洋;
- 南達海南島和南海諸島,臨南海;
- 西南到達旺、南坎、江心坡;
- 西抵帕米爾高原;
- 西北至巴爾喀什湖北岸。
曾於某歷史時期隸屬中國政權的其他地區(朝鮮半島部分區域、今越南中部及北部、中亞部分地區等)則涵蓋於相應中國政權之歷史內。
屬於下列類別的王朝則被排除於本列表之外:
- 位於「中國」以外地區但具有中國血統的王朝(越南前李朝、暹羅吞武里王朝等);
- 曾統治位於「中國」以外地區之中華朝貢國的王朝(越南丁朝、琉球群島第一尚氏王朝等);
- 史上曾以「中國」、「中華」或「小中華」自居但位於「中國」以外地區的王朝(朝鮮半島朝鮮王朝、越南阮朝等);
- 曾統治位於「中國」以外地區之中國化國家的王朝(朝鮮半島百濟王朝、越南後黎朝等)。
中國朝代的合稱
在中國各朝代中,有一些朝代由於相似或者歷史上的連續而被並列在一起,成為一個歷史時期。
- 諸夏
- 泛指中原諸侯國;最初用於表示與周朝同姓、姻親與受功的諸侯,後來廣義成為中原諸侯國的代稱
- 先秦
- 秦朝以前的歷史。
東亞歷史區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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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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